教字﹝2023﹞210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校级基层教学组织立项工作的通知》(教字〔2023〕167号)相关要求,决定开展现场汇报评审工作,现将现场汇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报时间
2024年1月4日(周四),上午9:00准时开始。
二、汇报地点
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暂定)
三、分组安排
分组 | 汇报人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唐强奎 |
丁利强 | |
李宏刚 | |
文学与传播学院 | 王静 |
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 | 余亚荣 |
丁彩霞 | |
沈跃东 | |
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 | 尹楠 |
李惠娟 | |
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 | 龚兰兰 |
唐灯平 | |
张建 |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刘宁 |
许雯 | |
罗昭信 | |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 马英壮 |
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 | 张士强 |
张志霞 | |
基础教学部 | 程广振 |
宋娟 | |
实验教学中心 | 许宜申 |
四、汇报要求
1.汇报人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时间严格控制5分钟内。
2.汇报内容自定,以现有基础和建设目标为主。
3.为便于安排汇报,请汇报人于1月3日下班前,把汇报PPT发至邮箱:1036646465@qq.com。
联系人:钱磊;联系电话:66556322。
教务处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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