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3﹞210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校级基层教学组织立项工作的通知》(教字〔2023〕167号)相关要求,决定开展现场汇报评审工作,现将现场汇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报时间
2024年1月4日(周四),上午9:00准时开始。
二、汇报地点
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暂定)
三、分组安排
分组  | 汇报人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唐强奎  | 
丁利强  | |
李宏刚  | |
文学与传播学院  | 王静  | 
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  | 余亚荣  | 
丁彩霞  | |
沈跃东  | |
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  | 尹楠  | 
李惠娟  | |
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  | 龚兰兰  | 
唐灯平  | |
张建  |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刘宁  | 
许雯  | |
罗昭信  | |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 马英壮  | 
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  | 张士强  | 
张志霞  | |
基础教学部  | 程广振  | 
宋娟  | |
实验教学中心  | 许宜申  | 
四、汇报要求
1.汇报人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时间严格控制5分钟内。
2.汇报内容自定,以现有基础和建设目标为主。
3.为便于安排汇报,请汇报人于1月3日下班前,把汇报PPT发至邮箱:1036646465@qq.com。
联系人:钱磊;联系电话:66556322。
教务处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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