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报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4浏览次数:145文章来源:苏州城市学院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按照团省委、省学联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自信自强挺膺担当

二、奖励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全国拟评10人,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全国拟评1600人,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全国拟评100个,每个团体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5000元奖学金;

4.江苏共可推报83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其中含1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候选人、15名社区实践类“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以及5个“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三、报名条件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和港、澳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原则上上学年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30%,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类通过各高校团委推荐,社区实践类由设区市团委推荐,不占学校团委名额;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四、工作安排

我校可推报1名“大学生自强之星”、1个“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请各学院团委按照申报条件做好遴选工作,每个奖项可申报0-1名学生或集体,并于1月22日12点前将“大学生自强之星”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见附件)报送至团委邮箱szcutw@163.com。

五、有关要求

请各学院团委按照工作要求,开展2023-2024年度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并严格对报名学生信息进行把关、审核。后续将组织评议小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综合评定后,向上级推荐。

联系人:顾雅雯

联系电话:0512-66510529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2 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docx

附件3 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汇总表.xlsx

附件4 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推荐表.docx


团委(美育中心)

202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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