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主题团日活动评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1浏览次数:94文章来源:苏州城市学院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选拔出思想先进、内容精彩、形式多样的主题团日活动,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校团委拟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主题团日活动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比设优秀组织奖、精品主题团日活动、优秀主题团日活动

二、评比时间地点

时间:202431218:00

地点:综合楼122

三、参与人员

1.校团委(美育中心)、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相关老师

2.各学院团委书记

3.参与评比的团支部书记

四、评比要求

1.各学院团委可申报0-4个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并在优秀主题团日活动中择优推报0-2个参评精品主题团日活动。推荐范围为此前申报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并审核通过的单位。

2.获得上一学期“优秀组织奖”的学院可增加优秀主题团日活动推报名额2个,一并计入优秀主题团日总体评比,但不纳入精品主题团日评比。

3.各学院团委需38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推荐材料为:《优秀主题团日活动申报表》(附件)、1000字以内的活动总结(附策划)和4-5张活动图片,邮件命名为:XX学院团委+优秀主题团日活动。

4.校团委邀请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评比形式为材料审核和现场答辩两种形式,现场答辩每组限时5分钟,相关PPT请各学院团委于311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通过现场答辩和评审小组综合评议的方式评选出精品主题团日活动;根据各单位申报材料及相关观摩反馈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评选出优秀主题团日活动;根据各单位综合表现及相关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

五、其他事宜

1.参与精品主题团日活动评比现场答辩的同学原则上为该团支部书记,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请提前安排好答辩人员并向校团委团务中心履行请假手续。所有参与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参与情况纳入优秀组织奖的考评标准。

2.各学院团委根据要求按时报送申报材料,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人:顾雅雯                      

联系邮箱:sctwxxb@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优秀主题团日活动评比申报表.doc

                                                

团委(美育中心)

2024年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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