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深化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果,培养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文件
《2024年基层团组织主题团日活动指引》(附件1)(以下简称“指引”)
二、活动要求
1.突出活动主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展开,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团十九大各项部署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等主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2024年全国两会精神。与当今时代下国内外新形势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团员青年的有为担当相结合,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使命担当。
2.体现专业特色。主题团日活动的内容设计与学科优势、专业特长、学生特点相结合,围绕理想信念、学业辅导、生涯规划、考研深造、求职应聘、创业就业等内容开展。鼓励各支部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突出专业特色、支部特点,针对本支部青年团员特点和习惯,结合线下和线上,以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团日活动。
3.注重统筹结合。注重与“信仰公开课”系列活动、“社区有我青春报到”大学生社区实践活动、“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等工作统筹推进。
4.精心组织安排。各团支部要精心组织、用心谋划。围绕主题开展内容充实、形式多样的系列主题团日活动,以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基层组织活力。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正面引导宣传达到教育的目的,让优秀的团日活动、生动的团课堂到更多同学中去。
三、工作安排
1.方案申报阶段
各学院团委须认真参考《指引》中关于基层普遍适用性主题团日活动的建议,于3月21日(周四)17:00前将本学院各团支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主题团日活动计划表》(附件2)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加盖各学院团委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为:学院团委名称+主题团日活动计划。
各团支部可向所在学院团委申请开展“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学院团委审核后,于3月21日17:00前将《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开展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加盖各学院团委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为:学院团委名称+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开展申请。
2.方案实施阶段
(1)开展主题团日活动
3月至6月底,各单位围绕计划广泛开展主题团日活动。
活动结束后,各团支部及时对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学院团委在每月25日至次月5日统一将《每月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为:学院团委名称+*月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汇总表。
(2)开展优秀主题团日活动
申请开展“优秀主题团日活动”的相关材料经校团委审核并反馈意见后,各二级学院团委可根据反馈意见有序开展活动。主题团日活动须在PU平台上发起并组织签到,校团委团务中心学习部将指派专人进行观摩。为保证主题团日活动的总体质量,各学院根据基层团支部活动的开展情况,在本学期各基层团支部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中,通过学院内部筛选,择优申请校级观摩(总申请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基层团支部数量40%)。申请后,校团委将成立观摩团并联系申请人进行现场观摩,若时间冲突则采用腾讯会议的形式进行线上观摩。
相关团支部在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须将《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汇报表》(附件5)电子版及扫描件、活动策划、PU平台发起及完结材料、活动新闻稿、活动总结、活动照片提交至各二级学院团委,由各二级学院团委集中审核、填写意见并汇总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为:学院团委名称+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汇报表。
3.总结评比阶段
根据各团支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主题团日活动的开展情况,经过材料审议和现场答辩等方式,评选出“优秀主题团日活动”“精品主题团日活动”“优秀组织奖”。评比将于本学期末或下学期初开展,具体评比时间及评比规则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为了保障评比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进行,所有申请评比的主题团日活动必须在PU平台上发布并申请校级观摩,且参与评选的团支部应在年度对标定级中被评定为四、五星级(大一除外)。如计划参加“优秀组织奖”的评比,PU平台上发布的活动数量和参与人数将纳入考察范畴。
2.申报材料须按通知要求及时提交,材料需完整、实事求是。
联系人:顾雅雯
联系邮箱:sctwxxb@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主题团日活动计划表.doc
团委(美育中心)
团委团务中心
2024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