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苏州城市学院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9浏览次数:182文章来源:团委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关于高质量做好2024年发展团员工作的提示》部署安排和相关批复,结合我发展团员工作实际,现将我校开展2023年上半年发展团员工作通知如下:

各二级学院团委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要求,坚持把发展团员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规范有序抓好申请入团、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教育培养和考察、发展对象的确定、新团员的接收“十步骤三公示六必须”统一程序要求,实现各个环节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各二级学院团委要落实积分入团、评议入团制度,把年满14周岁、思政课考评优良、8学时团课学习合格、年度2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等作为入团必备条件,防止“唯成绩”、“唯票数”论,切实做到扩量又提质新发展团员须在团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校团委将对新发展团员录入系统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联系人:顾雅雯

联系方式:0512-66510529

特此通知。

2024上半年团员发展计划分配数.xlsx


团委(美育中心)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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