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3届“苏州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2浏览次数:75文章来源:苏州城市学院

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集中展示苏州青年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中挺膺担当、砥砺奋斗的精神面貌,苏州团市委、苏州市青联决定开展推荐第3届“苏州青年五四奖章”人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苏州青年五四奖章”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积极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2.紧紧围绕“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踊跃投身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

3.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表彰荣誉或市级及以上条线、行业领域荣誉。投身市级及以上重大工作项目且事迹突出的,海归青年人才取得较大成果的,在校学生作出特殊贡献的,可不受荣誉限制,适当放宽条件。

4.年龄为14至40周岁(1984年4月30日—2010年4月30日出生)的我校青年模范人物(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我校为主要工作地点并在我校工作1年以上的青年教职工),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30日后出生)青年。

(二)“苏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集体成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享有较高声誉。

2.紧紧围绕“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踊跃投身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在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社会认可度高、专业领域评价好。

3.集体规模适当,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占总人数的60%以上,且以在苏州工作、学习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注意不能以团组织代替集体进行申报。

4.集体中的党团组织积极发挥作用,成员具有强烈的集体意识和团队精神。

二、申报名额

各单位推荐的“苏州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人选和集体名额均为0-1个。

三、申报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考察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考准考实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同时重点关注推荐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学习表现、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

2.注重工作规范。各单位要对申报人选(集体)进行资格审核,并以学院为单位,通过各学院团委统一上报。

3.校团委将会同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等相关单位对申报人选(集体)进行综合评议并报学校党委,规范有序完成校级层面申报工作。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团委于2024年3月26日12:00前,将申报人选(集体)申报材料电子版(推荐材料列表详见附件7)发送至指定邮箱szcutw@163.com。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系人:顾雅雯

电子邮箱:szcutw@163.com

附件1“苏州青年五四奖章”人选推荐表.doc

附件2“苏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推荐表.doc

附件3“苏州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考察表.doc

附件4“苏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事迹材料.doc

附件5“苏州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6“苏州青年五四奖章” 集体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7 第3届“苏州青年五四奖章”推荐材料列表.doc

 

团委(美育中心)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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