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4〕39号
各学院:
为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苏城院教[2023]25号)(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办法》中规定转专业条件的我校在籍在校普通本科学生。
二、可申请转入的专业
可申请转入学校举办的同招生批次、同招生代码的专业。
三、转专业流程
(一)4月8日至4月14日,学生申请
请有意向转专业的学生自行登录学校数字门户,在[一站式服务大厅]-[教务处]-[转专业申请]菜单下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按要求上传《家长知情确认书》(见附件2)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和《家长知情确认书》纸质版交到各二级学院教务老师处。
(二)4月15日-4月18日,教务处初审
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将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报各转入学院。
(三)4月19日-4月30日,转入学院考(复)核
各转入学院成立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考核和复核,并将结果报教务处。
(四)5月6日-5月10日,公示
教务处对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
(五)5月13日以后,公布结果
公示无异议并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公布审批结果。
四、其它事项
(一)获准转专业学生的后续工作按照《办法》第四章执行。
(二)各二级学院考核细则见附件,未尽事宜请咨询各学院教务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城院教〔2023〕25号-关于印发《苏州城市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4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