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推荐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2浏览次数:98文章来源:招生网

学院

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基金〔2024〕15号)精神,分配给江苏省高校23个奖励名额。现就我校做好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江苏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23-2024年度江苏省“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奖励名额为:高校毕业生20人、教师3人。每人奖励奖金人民币3万元。曾经获得该项奖励人员不再重复奖励。

我校各学院可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候选人0-1名或教师候选人0-1名。学校根据推荐情况,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候选人1名或教师候选人1名。

二、推荐要求

(一)“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实行“推荐者负责制”。各学院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推荐程序,严守推荐标准,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完成基层工作经历、无犯罪记录等审核,确保推荐候选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奖励范围、遴选条件见附件1。

(二)本次推荐活动年限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424日。

(三)候选人须提供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见附件234 。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限2000,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请勿在文档中配图表。同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1600*900像素。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

(四)请各单位于424中午12点前,将汇总的电子材料按学院+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候选人汇总材料”命名,将每位候选人单独形成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加盖推荐学院公章后报送。申报材料请统一报送至招生就业处。

(五)如有实名反映获奖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作风不实等问题,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的,撤回相关荣誉并收回奖金,并取消相关学院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三、联系方式

系人:朱冯,电话:0512-66552084箱:zhuf@szcu.edu.cn办公地址:尊师楼100-Z103

特此通知。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高校毕业生).docx

附件3:“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教师).docx

附件4:“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事迹材料.docx


招生就业处

202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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