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基金〔2024〕15号)精神,分配给江苏省高校23个奖励名额。现就我校做好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江苏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23-2024年度江苏省“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奖励名额为:高校毕业生20人、教师3人。每人奖励奖金人民币3万元。曾经获得该项奖励人员不再重复奖励。
我校各学院可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候选人0-1名或教师候选人0-1名。学校根据推荐情况,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候选人1名或教师候选人1名。
二、推荐要求
(一)“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实行“推荐者负责制”。各学院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推荐程序,严守推荐标准,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完成基层工作经历、无犯罪记录等审核,确保推荐候选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奖励范围、遴选条件见附件1。
(二)本次推荐活动年限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
(三)候选人须提供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见附件2、3、4 )。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限2000字),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请勿在文档中配图表。同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1600*900像素)。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
(四)请各单位于4月24日中午12点前,将汇总的电子材料按“学院+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候选人汇总材料”命名,将每位候选人单独形成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加盖推荐学院公章后报送。申报材料请统一报送至招生就业处。
(五)如有实名反映获奖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作风不实等问题,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的,撤回相关荣誉并收回奖金,并取消相关学院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冯,电话:0512-66552084,邮箱:zhuf@szcu.edu.cn,办公地址:尊师楼100-Z103。
特此通知。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高校毕业生).docx
附件3:“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教师).docx
附件4:“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事迹材料.docx
招生就业处
2024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