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4〕65号
各相关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江苏省教育厅近期将要启动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第一批、第二批)验收工作。为做好我校在二期项目中获批立项专业顺利通过项目验收,做好预备工作通知。
一、验收范围
2020年立项的省特色专业: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
2021年立项的省特色专业:档案学
备注:品牌(特色)专业同时被立项为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的,延迟至2025年或 2026年验收。
二、验收原则
(一)严守底线、客观公正
为切实保障品牌专业建设工程的质量底线,验收“合格”的专业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经第三方审计,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对照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建设目标和任务基本实施完成;三是专业管理规范。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建设期内正常招生。未达到以上三个条件的专业验收结果为“不合格”。
(二)聚焦内涵、突出实效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聚焦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实践资源等内涵要素,以项目立项时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为依据,重点考察建设任务达成度水平提升度和服务发展贡献度等,突出预期标志性成果和核心量化指标。标志性成果要求(“I”代表至少应完成1项国家级成果,“Ⅱ”代表至少应完成2项省级成果,“X”代表部分专业通过国家专业认证),特色专业参照“I+I+X”标准或适当降低。
(三)树立标杆、争创一流
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对标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要求,按20%左右比例评选一批验收“优秀”的专业,树立建设标杆,激励各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产出标志性成果,突出在全国同类专业中的竞争力、显示度、示范性和引领性验收结果为“优秀”的专业须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认证、一流课程建设、教研成果、双创教育、就业质量等方面取得多项标志性成果。
三、验收程序
(一)资金审计:学校委托审计处对专业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
(二)填写报告:专业负责人填报品牌专业二期建设总结报告,总结总体建设成效、经验及问题,并组织各专业负责人填报专业建设项目验收报告,总结本专业建设目标达成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三)教育厅初审:省教育厅组织对验收报告、总结报告和资金审计报告进行初步审查,凡是填报不完整、不规范或内容不真实的材料,退回高校重新填报。审查要点为:一是核查材料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二是汇总统计各专业任务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三是对各校资金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四)专家审核。组织专家审核形成各专业验收结果建议。一是综合考察各专业的建设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提出验收是否“合格”的建议;二是在“合格”的基础上,按限额 20%左右的比例,择优提出相关专业验收“优秀”的建议;三是为相关专业建设发展提出建议。
(五)综合认定。省教育厅根据专家审核建议,综合认定各专业验收结果。
(六)发文公布。在“江苏教育网”上公示验收结果,按规定处理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结果报省政府。
四、准备工作
(一)请各专业严格对照上报的建设方案、任务书和年度报告,梳理本专业建设成果、完成任务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为即将开展的验收工作做好充足的准备,争取“优秀”结项。
(二)具体填报工作,可等省厅正式通知下来,登录“江苏省本科教学信息平台”填报。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钱磊,联系电话:66556322。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