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2浏览次数:386文章来源:教务处

教字〔202499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实习各环节的组织工作,提高实习质量,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78日至2025418请各学院根据教学计划落实各专业具体执行安排,62117:00前录入实习实训过程化管理平台。

二、组织管理

(一)各学院高度重视并加强毕业实习的组织与过程管理,全面审阅和修订完善各专业实习大纲,实习前两周内召开实习专题动员会,详细说明毕业实习目的意义、实习目标、组织形式、任务内容、考核要求,宣讲实习安全纪律、职场礼仪等,部署毕业实习各项工作,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和紧急联络制度并以文本形式告知学生

(二)灵活安排实习计划执行时间,落实每位学生实习安排,实习时长不少于本专业教学计划周数。

(三)实习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于实习结束后两周内交教务处备案

三、工作要求

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毕业实习工作。

(一)分散实习。由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或所在学院安排相关实习单位,实习岗位内容应与专业所学相近相关各学院要加强学生实习过程指导及跟踪检查,每周至少登录一次实习实训过程化管理平台,查阅学生实习情况

集中实习。各学院要推进项目化实习改革,安排有经验的指导教师负责实习指导具体工作实习前一周购买实习生意外保险制定实习进程并备案教务处,同时加强纪律要求,以每周不少于2次的频率赴集中实习教学点开展查指导工作,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实习任务。

、其它事项

(一)今年不发放毕业实习手册,学生须及时登录实习实训过程化管理平台录入实习相关信息。

(二)61815:20在综合楼208开展实习实训过程化管理平台使用培训,请各学院教务秘书准时参会

(三)请提醒实习负责教师根据《苏州城市学院毕业实习工作条例》要求,落实实习单位、加强实习过程管理、做好实习成绩评定及实习总结相关工作。

请各学院按月完成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填报工作。

联系人:孔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58010,办公地点:综合楼209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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