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4〕99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实习各环节的组织工作,提高实习质量,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7月8日至2025年4月18日。请各学院根据教学计划落实各专业具体执行安排,6月21日17:00前录入实习实训过程化管理平台。
二、组织管理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并加强毕业实习的组织与过程管理,全面审阅和修订完善各专业实习大纲,于实习前两周内召开实习专题动员会,详细说明毕业实习目的意义、实习目标、组织形式、任务内容、考核要求,宣讲实习安全纪律、职场礼仪等,部署毕业实习各项工作,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和紧急联络制度,并以文本形式告知学生。
(二)灵活安排实习计划执行时间,落实每位学生实习安排,实习时长不少于本专业教学计划周数。
(三)实习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于实习结束后两周内交教务处备案。
三、工作要求
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毕业实习工作。
(一)分散实习。由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或所在学院安排相关实习单位,实习岗位内容应与专业所学相近相关。各学院要加强学生实习过程指导及跟踪检查,每周至少登录一次实习实训过程化管理平台,查阅学生实习情况。
(二)集中实习。各学院要推进项目化实习改革,安排有经验的指导教师负责实习指导具体工作,实习前一周购买实习生意外保险,制定实习进程并备案教务处,同时加强纪律要求,以每周不少于2次的频率赴集中实习教学点开展巡查指导工作,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实习任务。
四、其它事项
(一)今年不发放毕业实习手册,学生须及时登录实习实训过程化管理平台录入实习相关信息。
(二)6月18日15:20在综合楼208开展实习实训过程化管理平台使用培训,请各学院教务秘书准时参会。
(三)请提醒实习负责教师根据《苏州城市学院毕业实习工作条例》要求,落实实习单位、加强实习过程管理、做好实习成绩评定及实习总结相关工作。
(四)请各学院按月完成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填报工作。
联系人:孔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58010,办公地点:综合楼209。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