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4﹞122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搭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项目学术交流、项目展示和成果推介平台,提升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教育部高教司拟于2024年11月在四川大学召开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参展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展示会主要内容
(一)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择优遴选依托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而公开发表或撰写的学生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二)成果展示交流。择优遴选国创计划中的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三)推介大学生创业项目。择优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二、项目推荐的有关要求
推荐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须由普通本科高校的本科生为主完成,项目范围为2022-2024年度立项的国创计划项目。鼓励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创新创业联合基金有关项目、“国创计划”企业命题项目参与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本届年会将遴选12项左右的优秀创业推介项目,直接晋级下一年度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总决赛,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推荐限额
我校可在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中各推荐1项(篇)。请各学院在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中挑选特别优秀项目推荐0-1项,往届年会参会项目不得推荐。
四、项目报送
(一)学术论文提交要求
学术论文提交请填写《附件2: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论文格式参照《附件3: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内含学术论文推荐表,即合成一个word文档)。论文文件命名为:“学院-苏州城市学院-lw1-项目编号.doc”。
(二)改革成果项目提交要求
改革成果项目展示提交请填写《附件4: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改革成果项目推荐意见表》。文件名为:“学院-苏州城市学院-zb1-项目编号.doc”。
(三)创业推介项目提交要求
创业推介项目提交请填写《附件5: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创业推介项目内容简介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word 格式,内含创业推介项目推荐表)。创业推介项目文件名为:“学院-苏州城市学院-cy1-项目编号.doc”。
请学院同时提交《附件6: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材料登记表》。
本次申报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所有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发送电子邮件,截止时间为7月9日(星期二)中午12点。联系人:李楠;联系邮箱:297328163@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docx
附件2: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4: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改革成果项目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5: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doc
教务处
2024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