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苏教指通〔2024〕38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部署,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及推广双创成果,建设体现创新创业成果的优秀创业案例库,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推动全省高校创新创业“金种子”孵育项目系列工作,决定组织开展我校毕业生优秀创业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校或毕业10年内(2015—2024年毕业)的大学生,个人创业或带领团队创业。
二、征集条件
(一)创业者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二)创业者创办的企业具有创新性,企业已注册且稳定经营三年以上,目前已有一定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带动就业、带动致富等)良好,且具有较好发展前景。
三、案例内容
(一)个人信息、企业发展情况;
(二)主要业绩,对社会经济或地方建设的贡献;
(三)创新或创业的想法与准备,创业初期的艰辛过程,困难、失败或弯路的教训;
(四)创新模式介绍和创业经验的点滴体会;
(五)创业期间最感人的事、人、物或场景;
(六)与学校创业教育活动的关联与建议,以及给大学生未来创业的提示;
(七)相关图片(创业者个人、单位或成果场景),JPG格式,大小不低于3M,图片清晰,适用于排版印刷。
四、征集程序
(一)遴选推荐。
1.学院推荐。各学院广泛动员辅导员、班主任、在校学生和毕业校友积极参与,并根据征集范围和条件,进行综合评定,遴选出1—2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2.校友自荐。校友服务中心广泛动员符合要求的毕业校友,并组织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校友个人进行自荐。
(二)审核评选。
招生就业处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的优秀案例进行审核评议,择优遴选出1-3个优秀案例,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报送。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加强审核,规范程序。各学院要明确标准、丰富形式、规范程序,对推荐的优秀案例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程序公平、公正。案例要求内容真实,语言文字表达准确、生动,学生成长经历和人生感悟能够体现一代青年勇担使命、报效祖国、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家国情怀,能够对大学生和社会各界产生示范引领作用。
(二)认真汇总,及时报送。各学院或校友个人将优秀案例认真整理,于2024年9月14日下午5:00前将《江苏省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案例推荐表》(见附件2)、照片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751282927@qq.com,邮件主题设为“企业名称+优秀创业案例”。
联系人:招生就业处刘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09457。
特此通知。
附件1:苏教指通〔2024〕38号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pdf
招生就业处
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