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0浏览次数:2410文章来源:苏州城市学院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果,培养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文件

《2024年基层团组织主题团日活动指引》(附件1)(以下简称“指引”)

二、活动要求

1.突出活动主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展开,结合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团十九大各项部署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等主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2024年全国两会精神。与当今时代下国内外新形势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团员青年的有为担当相结合,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使命担当。

2.体现专业特色。主题团日活动的内容设计与学科优势、专业特长、学生特点相结合,围绕理想信念、学业辅导、生涯规划、考研深造、求职应聘、创业就业等内容开展。鼓励各支部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突出专业特色、支部特点,针对本支部青年团员特点和习惯,结合线下和线上,以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团日活动。

3.注重统筹结合。注重与“信仰公开课”系列活动、“社区有我 青春报到”大学生社区实践活动、“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等工作统筹推进。

4.精心组织安排。各团支部要精心组织、用心谋划。围绕主题开展内容充实、形式多样的系列主题团日活动,以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基层组织活力。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正面引导宣传达到教育的目的,让优秀的团日活动、生动的团课到更多同学中去。

三、活动安排

(一)方案申报阶段

1、报送主题团日活动开展计划

各学院须在9月30日17:00前将本学院各团支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主题团日活动计划表》(附件2)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加盖各学院团委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为:学院团委名称+主题团日活动计划。

2、申请开展优秀主题团日活动

各团支部可向所在学院团委申请开展“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学院团委审核后,在9月30日17:00前将《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开展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加盖各学院团委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为:学院团委名称+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开展申请。

(二)方案实施阶段

1、开展主题团日活动

2024年10月至12月底,各单位按计划广泛开展主题团日活动。

活动结束后,各团支部及时总结开展情况,二级学院团委在每月25日至次月5日统一将《每月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为:学院团委名称+*月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汇总表。

2、开展优秀主题团日活动

申请开展“优秀主题团日活动”的相关材料经团委审核并反馈意见后,各二级学院团委可根据反馈意见有序开展活动。主题团日活动须在PU平台上发起并组织签到,校团委团务中心学习部将指派专人进行观摩。

相关团支部在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须将《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汇报表》(附件5)电子版及扫描件、活动策划、PU平台发起及完结材料、活动新闻稿、活动总结、活动照片提交至各二级学院团委,由各二级学院团委集中审核、填写意见并汇总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为:学院团委名称+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汇报表。

(三)总结评比阶段

根据各团支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主题团日活动的开展情况,经过材料审议和现场答辩等方式,评选出“优秀主题团日活动”“精品主题团日活动”“优秀组织奖”。评比将于本学期末或下学期初开展,具体评比时间及评比规则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须按通知要求及时提交,材料需完整、实事求是。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邮箱:sctwxxb@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基层团组织主题团日活动指引.pdf

附件2: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主题团日”活动计划表.doc

附件3: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开展申请表.xlsx

附件4:每月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汇总表.xlsx

附件5: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汇报表.doc


团委(美育中心)

202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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