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4〕218号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外聘教师管理,有效利用和共享社会优秀人才资源,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苏城院教〔2024〕55 号)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外聘教师聘用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聘用原则
外聘教师聘用需遵循按需选聘,总量控制,择优聘任,合约管理,注重实效。
二、聘用条件
外聘教师的聘用条件严格按照《苏州城市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苏城院教〔2024〕55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任程序
1.各学院(部)根据教学任务确定外聘教师及其授课课程,并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将每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报至教务处。若外聘教师为国外及港澳台学者(联培班、中外合作办学班除外),教学单位应先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查同意后,再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对外聘教师资格进行复核后确定聘任人员。
3.经教务处审核同意聘用的外聘教师,人事处会同各学院(部)与其签订聘任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
四、聘用要求
1.各学院(部)需严格按照《苏州城市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苏城院教〔2024〕55 号)文件要求审核所聘教师资质,严格审核外聘教师的基本条件。
2.各学院(部)要加强外聘教师管理,督促其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教学质量。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于12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交至综合楼205,电子版请汇总到一个文件夹并形成一个压缩包,以“学院(部)+外聘教师备案材料”格式命名,发送至zhuyu@szcu.edu.cn。
材料包括:
1.《苏州城市学院外聘教师聘用情况汇总表》(附件1)
2.《苏州城市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附件2)
3.外聘教师个人资料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资格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及能证明其授课经历的材料)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朱老师,联系电话:66557122。
教务处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