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我校高等教育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5浏览次数:1419文章来源:教务处

教字〔2024〕243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学、管理改革,推进教育创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管理质效,根据《苏州城市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苏城院教〔2024〕28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24年校级教改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选题应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选题范围可参照《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高等教育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

(二)选题应具备明确的研究目标,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二、课题数量及申报要求

(一)立项数量。本次立项总数不超过40项,其中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不少于28项,高等教育管理研究与改革项目(以下简称管理项目)不超过12项目,重点项目总数不超过12项。

(二)每个学院(部)推荐申报数量为0-5项,每个机关单位推荐申报数量为0-2项。

(三)课题主持人。每项课题主持人不超过2人,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我校在岗在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

2.富有改革创新精神,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教学研究或高等教育管理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重点项目要求具有副高(及相当)职称;

4.申请人每期只允许申请一个主持项目;

5.申请人有上期主持的教改项目未结项或撤项的,三年内不可申请主持各级各类教改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苏州城市学院高等教育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登录超星一体化教学平台“项目申报”页面,在线提交立项申请。

(二)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登录超星一体化教学平台(网址同上)“项目评审”页面,在线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材料,将符合立项要求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审核。

(三)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学校结合专家评审意见,汇总拟通过项目立项名单,报分管校领导审批通过后,统一发文公布。

四、材料提交

(一)上传系统。课题申报人登录超星一体化教学平台,按要求上传申报书,单位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并提交。注:仅通过本单位遴选的教师需在系统内上传材料。

(二)学院统一提交电子版《苏州城市学院高等教育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汇总表》(附件3)(EXCEL+盖章版PDF)至邮箱1915587699@qq.com,命名为“所在单位+2024年校级教改立项汇总表”。

以上材料的提交及审核请于1月3日之前完成。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杨宁,电话66550217。

附件.zip

教务处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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