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5]14号
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新学期即将开始,请各学院扎实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好局,起好步,重点抓好教风学风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开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籍工作
(一)老生报到、注册
1.2月23日(星期日)学生到学院指定地点报到,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2.2月2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请各学院做好班级开学检查(学生报到、第一天上课等情况)。相关信息以班级为单位于2月24日11∶00前完成网上填报,具体操作方法如下:登录数字门户,在[一站式服务大厅]-[教务处]-[教务处开学检查]菜单中填报。并[导出报到信息],打印签字交各学院教务秘书处,教务秘书将本学院学生报到、上课情况汇总后,填写“二级学院开学检查表”(附件1),学院盖章后于2月24日(星期一)16:00前交综合楼205室韩老师处。
(二)毕(结)业生返校申请
已毕业但未获得学位的学生(或已结业的学生),如本学期仍在允许学习年限内,可于开学两周内按下表到相关老师处申请办理返校学习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返校学习资格。

(三)学籍异动
请各学院通知休学期满的学生于开学两周内(2月23日至3月7日)到各学院教务秘书处办理复学手续,逾期不办理者,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考试工作
本学期补(缓)考工作安排在2月25日至3月10日进行,请各学院做好通知工作,要求有关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在“信息查询”菜单下“考试信息查询”页面查询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课务与教材发放工作
(一)课务工作
1.学生按规定对本学期所选课程可以试听试修两周,根据情况于开学两周内(2月24日—3月9日)可网上申请退选,但不得另选其它课程。
2.毕业年级学生及休学期满复学的学生,可在开学两周内(2月24日—3月9日)申请网上补选课程,补选课程所需教材请至学生活动中心106自行购买。
3.2022-2023级单学期有重新学习课程的学生,如上学期所有必修课无补考的,本学期可申请一门必修课程在部分课程冲突的情况下进行重新学习,申请手续如下:
(1)填写“部分冲突课程重新学习申请表”(附件2);
(2)以班级为单位收齐申请表后交至各学院教务秘书处,各学院教务秘书审核后填写“部分冲突课程申请汇总表”(附件3)于2月28日(星期五)前交至综合楼205朱老师处。
(3)教务处审批后,相关学生可于第二周自行查询选课结果,并按课表安排上课。
4.请相关二级学院在3月7日(星期五)前完成实验排课收尾工作,并提醒实验教师在开展实验课前做好实验准备工作。
(二)教材发放工作
教材于2月23日(星期日)发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教材发放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李老师联系(综合楼201)。
四、毕业班相关工作
(一)毕业设计(论文)
请各学院根据《关于2025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做好毕业班级的毕业论文指导答辩等各项工作,各毕业班级严格遵照各阶段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所有工作。
(二)毕业实习
本学期第八周(4月18日)毕业实习结束,请各学院组织专业指导教师,根据《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主动关心学生实习动态,做好实习过程指导,并提前布置实习结束前的相关工作。实习结束后,及时维护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做好实习成绩评定及总结相关工作,并在5月9日(星期五)前将总结交教务处钞老师处备案(综合楼209)。
(三)春季毕业(学位)资格审核
延长学年学生、毕(结)业返校学生的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将于3月份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请相关学生于2月26-3月2日期间登录教务网,在[报名申请]-[毕业申请]中递交审核申请;
2.二级学院于3月7日(星期五)前完成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初审并将初审材料交至教务处韩老师处(综合楼205),具体材料另行通知;
3.教务处进行毕业(学位)复审,并将复审结果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4.经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领证书日期在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它事项
(一)请各任课教师及时登录教务系统,在“信息维护”菜单下“教学进度维护”页面中填报本学期教学进度表。
(二)开展过程化考核的教师,请根据《关于公布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过程化考核课程名单的通知》,在第一次授课时向学生公布考核方案。
(三)请各学院(部)务必将本通知传达到学院各班级和相关任课教师。学院(部)领导安排好第一周教学巡视工作。请各任课教师严格按照课表开展教学工作,认真执行《苏州城市学院教师教学工作管理规定》,不得随意调停课、随意更换上课地点。学校将加强教学管理与监督工作,学校领导及教学督导定期开展听课及教学秩序巡视工作,确保教学质量。
教务处
2025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