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5]18号
各单位:
根据《苏州城市学院产教融合基地建设实施细则(试行)》通知,经学院(部)初审、项目负责人汇报、专家评审,对2022年、2023年校产教融合基地培育点进行了结项验收、中期考核,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3日至2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联系教务处孔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58010。
教务处
2025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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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5]18号
各单位:
根据《苏州城市学院产教融合基地建设实施细则(试行)》通知,经学院(部)初审、项目负责人汇报、专家评审,对2022年、2023年校产教融合基地培育点进行了结项验收、中期考核,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3日至2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联系教务处孔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58010。
教务处
2025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