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为丰富我校档案馆藏资源,全面记录和保存学校发展历程中的珍贵记忆,更好地传承学校文化,弘扬优良传统,图书馆(档案馆)现面向全校师生(含离退休教职工)和校友征集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的实物档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含离退休教职工)、校友。
二、征集范围
1.证件证书类:具有纪念意义的学生证、工作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聘书等。
2.教学科研类:教案、讲义、手稿、实验记录、科研成果、学术著作、教材等。
3.校园生活类:校徽、纪念章、奖杯、奖牌、票证(如饭票、电影票)、社团活动资料、校园文化活动物品等。
4.影像资料类:老照片、录像带、录音带、光盘等,内容可涉及校园风光、师生合影、重大活动等。
5.书信手稿类:师生、校友之间的往来信件、手稿、笔记等。
6.其他类:其他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的实物档案。
三、征集方式
1.捐赠:以接受捐赠为主要征集方式,档案馆将视情况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捐赠物品将永久保存于档案馆。
2.复制:对于特别珍贵的实物档案,若捐赠者希望保留原件,档案馆可进行复制后将原件归还。
3.寄存:若捐赠者希望保留所有权,可选择将实物档案寄存于档案馆,档案馆将妥善保管并提供利用服务。
四、征集要求
1.所提供的实物档案应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能够反映学校历史、文化或师生校友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
2.请附简要说明,包括物品名称、时间、来源、背景故事等。
3.捐赠者需保证所提供物品的合法性,无所有权争议。
4.电子版本的照片、视频和音频资料可通过指定邮箱捐赠,也可刻制光盘邮寄捐赠;实物资料通过来访和邮寄方式捐赠,确有不便者可电话联系学校档案馆登门接收;纸质资料同时接收纸质件和电子件,原件不便提供的,可提供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
五、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1.征集时间:长期有效。
2.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苏州城市学院档案馆(邮编:215104),电子邮箱:szcudag@szcu.edu.cn。
3.联系人:袁艳,联系电话:0512-66553749。
六、特别说明
档案馆将对征集到的实物档案进行分类整理、数字化保存,并在适当场合进行展览或编研利用,以充分发挥其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诚挚邀请全校师生及校友积极参与,共同为学校历史文化的传承贡献力量。
图书馆(档案馆)
2025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