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3浏览次数:405文章来源: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校

各院级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省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不断压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深入践行党的创新理论,以点促面破解基层党建工作难题,不断提升党建与学校事业发展融合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院级党委负责人

  二、申报内容

  项目申报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化巩固拓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果,紧紧围绕学校“迎评、申硕、创一流”三大任务和2025年党政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全面梳理出制约本单位高质量发展问题、党的建设突出问题、师生员工急难愁盼以及协同监督、述职评议、综合考核等反馈的问题,按照“切口小、有难度、示范牵引性强、年内能完成”的原则,自拟主题确定1个基层党建“书记项目”,以项目化的方式集中抓好问题解决,确保可操作、能见效。

  三、程序要求

  1.开展调查研究。各院级党委要高度重视,通过分析往年选题的开展实际,准确把脉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精选调查方向、研究对策措施、解决问题困难。

  2.确定年度项目。根据前期调研情况,结合本党委实际,经集体研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定1个“书记项目”。往年已完成的选题本年度不得再报。

  3.组织预审立项。项目初步确定后,各院级党委填写《苏州城市学院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立项书》(附件)。《立项书》上的“成果形式”请根据实际合理勾选,年底结项时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否则不予结项。请各单位于3月28日(星期五)前将电子版立项书发送至szcuys@szcu.edu.cn,加盖党委公章的纸质版立项书报送至综合楼231室。项目方案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不属于解决问题类的项目,不予立项。

  联系人:杨帅,联系电话:66510521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城市学院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立项书.doc


党委组织部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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