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省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书记示范带头作用,显著提升基层党支部品牌建设和工作创新,不断夯实学校党建工作基础,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5年度基层党支部“书记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全校基层党支部书记(含教职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
二、工作程序
1.修订实施方案。各院级党委要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结合学校“迎评、申硕、创一流”三大任务和本单位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创新支部设置方式、丰富支部活动形式、凝练支部特色品牌、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修订本单位基层党支部“书记项目”实施方案。
2.确定项目选题。各党支部书记要按照本单位工作计划安排,在广泛征求支部党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1个切口小、可操作、易推广的项目选题,制定“时间表”,规划“路线图”,以扎实举措推进项目实施,带动党支部建设整体提升。支部可联合申报项目选题,承担同一项目不同任务,同一项目的参与支部数量不得超过2个。
3.抓好项目实施。各院级党委要强化顶层设计,精心组织实施,做好立项、结项、过程性指导和总结交流工作,把基层党支部“书记项目”的实施与建设执行有力、内涵丰富的组织体系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党建成果经验和工作品牌,让党员师生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工作要求
基层党支部“书记项目”实施情况已纳入党的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作为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请各党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力求成效,于3月28日(星期五)前将《基层党支部“书记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szcuys@szcu.edu.cn,纸质盖章版报送至综合楼231室。12月1日前,完成结项工作,并报送《基层党支部“书记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2)。
联系人:杨帅,联系电话:66510521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城市学院()党委基层党支部“书记项目”立项汇总表.docx
附件2:苏州城市学院()党委基层党支部“书记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docx
党委组织部
2025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