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切实筑牢学校安全防线,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校园消防安全攻坚除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25]15号)要求、学校消防安全除患攻坚整治相关部署要求,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防火责任意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落实学校、二级单位、科室(实验室)三级责任制,把消防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具体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要强化重点部位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组织消防逃生、灭火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三、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各单位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狠抓火灾隐患整改落实。各单位自查的重点是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是否影响逃生;是否存在妨碍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有用火、用电违章情况;是否有私接乱拉电线电源及电气设备“带病”运行情况等。
四、严格用电管理。各单位的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办公室等重点防火部位注意用电安全,防止电源着火;同时,禁止在产热用电设备(配电箱、烘箱、吹风机等)附近堆积纸壳、纸张、塑料瓶等易燃物品,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不遗留火源隐患。
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的,必须经保卫处审批备案后,开具动火证方可使用。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规范操作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以确保安全。
各单位要将学校消防安全除患攻坚整治行动要求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整改督办。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立刻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问题,深挖隐患。2025年3月31日前填写《苏州城市学院消防安全攻坚除患专项行动登记表》(见附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综合楼119,联系人:张老师,并将电子稿发到邮箱:zsj@szcu.edu.cn。
苏州城市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