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学期退役大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9浏览次数:463文章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

学字〔2025〕16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我校2024-2025学年春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2024-2025学年秋学期已申请同学无需重复申请)

二、申请条件

1.退役士兵复学后,实际在读学期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非在籍在校学生无申请资格。

2.退役士兵学生延长学年的学期不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申请学年不得超过退役复学后就读的标准学制。

3.退役士兵学生如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群体,有条件享受高线保障的,可按照政策要求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高档次国家助学金,此情况下不得重复申请本次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三、工作要求

1.精准掌握资助政策。请各学院认真学习并全面准确理解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精准把握资助对象、条件、标准和工作流程。

2.广泛宣传资助政策。请各学院对学生开展一对一面对面方式宣传,确保政策宣传无死角,不存在服兵役学生不知晓政策的情况。

3.及时报送申请材料。根据《关于建立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承诺制度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2231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严格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学生的信息,出现迟报、漏报等情况,或报送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导致部分学生不能享受国家教育资助,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并自筹资金将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材料报送

学院在47日前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邮箱zhangxiaohan@szcu.edu.cn,《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纸质版附件12签字盖章后,交至综合楼102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66576279

特此通知。   


附件1 退役大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 退役大学生国家助学金汇总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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