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苏州城市学院2025年度专职辅导员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5浏览次数:57文章来源:

苏州城市学院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专职辅导员,共687人参加笔试,有24人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经笔试后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9:00-11:30。

三、资格复审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苏州城市学院综合楼122室。

请相关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按时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当天请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从苏州城市学院东门(越中西路和吴中大道交叉口,可用高德地图查询)进入,如自驾须自行解决停车问题。

四、资格复审程序:资格复审要求考生本人到现场参加,考生须出示有效二代身份证方可进入现场。如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五、现场复审程序如下:

1.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审核;

2.复审合格的考生将两份《苏州市2025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以下简称《资格复审表》)和相关材料交学校存档,另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

六、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对应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由学校留存。

1.考生携带《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下载并打印,填写好完整信息,加贴二寸彩打证件照)。

2.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和2026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可提供复印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签约的提供本人留存联)、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

3.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加盖翻译社公章的中文翻译件)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2025年和2026年毕业生,可先提供学校证明信或者录取通知书(原件和中文翻译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招聘公告》规定时间前提供材料。

4.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须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证明中应明确入党时间、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以下三项选择按本人符合条件的一项携带证明材料即可。

6.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以上学生干部的,须由院级党组织出具证明;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须由校团委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证明。出具的证明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7.有3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须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或校内二级单位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工作起止年月。工作经历指在高校累计正式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等),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8.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须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指在企事业单位累计正式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等),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经资格复审,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考生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七、咨询联系

此次招聘政策咨询由苏州城市学院人事处负责,咨询电话:王老师,0512-68359067。

附件:苏州市2025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doc

苏州城市学院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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