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苏州城市学院
项目名称:苏州城市学院宣传合作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每年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服务期三年,合同总金额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按年度支付。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基于战略合作协议的专属性与延续性
我校已于2025年12月与新华日报社苏州分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在五大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其中“品牌共建与宣传联动”板块明确约定:“共同策划‘高校—媒体’融合传播项目,依托乙方全媒体平台,系统宣传甲方办学特色、学科建设成果及社会服务成效;联合打造相关品牌栏目,聚焦区域发展、文化传承、思政创新与人才培养,提升双方社会影响力。”
分社经营主体江苏新华报业时代江南传媒有限公司是承接上述战略合作内容的具体实施单位。本次宣传合作服务采购项目,正是对战略合作协议中该板块内容的具体落实。为保证战略合作的有效落地、宣传工作的连贯性和一致性,以及品牌栏目的持续打造与积累,应由该公司作为唯一服务供应商,服务期为三年。
(二)供应商的不可替代性
新华日报社作为中共江苏省委机关报,是江苏省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主流媒体平台。江苏新华报业时代江南传媒有限公司依托新华日报社全媒体资源,拥有报、网、端、微、屏一体化传播体系,在区域宣传、品牌推广、内容生产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渠道优势和专业能力。
战略合作协议同时涉及内容共创与智库赋能、人才共育与实践基地建设、资源互通与社会服务、党建联建与文化交流等多个合作领域,这些领域的协同推进需要基于统一的合作主体进行统筹协调。江苏新华报业时代江南传媒有限公司作为新华日报社在苏州地区的重要运营平台,是唯一能够整合上述多维度合作资源、实现战略合作整体目标的服务供应商。
(三)品牌一致性与长期合作需要
战略合作协议中约定的“高校—媒体”融合传播项目及相关品牌栏目,具有专属合作属性,需要经过三年周期的持续运营才能形成品牌积累和社会影响力。若更换其他供应商,将无法延续战略合作的整体框架,无法保证宣传内容与品牌调性的统一性,也无法实现品牌栏目从培育到成熟的完整周期。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新华报业时代江南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培源路2号微系统园2号楼105-9
三、公示期限
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2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1.论证人员名单:周华川、邵斌、周晓平。
2.公示媒体:苏州城市学院网站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苏州城市学院
联系人:祝老师、戴老师
联系电话:0512-66550568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邮箱:cgzb@szcu.edu.cn
2、监督电话:0512-66557238
苏州城市学院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