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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苏州城市学院太湖研究院2023年度专职研究人员招聘公告
2023-10-09
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度人文艺术类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23-10-09
关于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2024年度高校思政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有关建设项目的公示
2023-09-25
关于我校2023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普通类考生录取结果查询的公告
2023-05-31
关于发布2023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招生考试成绩的公告
2023-05-05
江苏省2023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选拔考试考生指南
2023-03-15
苏州城市学院选聘中层正职岗位人员公告
2023-01-12
苏州城市学院2022年下半年专职辅导员及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公示
2022-12-11
苏州城市学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及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通知
2022-12-08
苏州城市学院2022年下半年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笔试成绩查询公告
2022-12-06
苏州城市学院2022年下半年专职辅导员招聘笔试成绩查询公告
2022-12-06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笔试安排公告
2022-11-18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笔试安排公告
2022-11-18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笔试安排公告
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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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2023.10.09
2023.10.09
苏州城市学院太湖研究院2023年度专职研究人员招聘公告
苏州城市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98年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是全国首家在教育部登记设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获准成为独立学院。2020年12月,教育部同意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苏州城市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江苏省人民政府管理,苏州市人民政府举办,苏州大学支持办学。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特色化”的办学理念,以创建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鲜明特点的国内一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奋斗目标。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太湖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我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学科专业建设,充分发挥我校作为苏州市属本科院校人才集聚、智力密集、成果突显、校地协同等优势,根据苏州市委市政府部署,学校成立苏州城市学院太湖研究院(以下简称太湖研究院)。因事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招聘10名专职研究人员,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纳入事业单位保险。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苏州城市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苏城院人〔2022〕8号)《苏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
2023.10.09
2023.10.09
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度人文艺术类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苏州城市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98年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是全国首家在教育部登记设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获准成为独立学院。2020年12月,教育部同意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苏州城市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江苏省人民政府管理,苏州市人民政府举办,苏州大学支持办学。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特色化”的办学理念,以创建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鲜明特点的国内一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奋斗目标。学校紧紧围绕苏州先进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艺术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为地方文化艺术发展、科技产业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智力、人才支撑。因事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招聘24名人文艺术类高层次人才,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纳入事业单位保险。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苏州城市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苏城院人〔2022〕8号)《苏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城院人〔2022〕9号)等规定,现将高层次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本次招聘信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
2023.09.25
2023.09.25
关于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2024年度高校思政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有关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2024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综合改革与精品建设项目和第二批江苏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有关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23〕24号)要求,经自主申报、专家组评审,学校拟推荐下列项目参评,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9月25日至10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与党委宣传部联系,联系人:俞美香,联系电话:66554358。党委宣传部2023年9月25日
2023.05.31
2023.05.31
关于我校2023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普通类考生录取结果查询的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2]2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3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招生简章要求,学校2023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普通类考生招生录取方案经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现将我校2023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普通类考生录取结果公布如下:2023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普通类考生录取情况表专业计划数英语省控线最高分最低分同分多录取人数政策性录取人数录取总数机械电子工程65302691970065国际经济与贸易50352722011354英语5535256185005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70302471770070合计24013244注:考生英语统考科目成绩须达到省控线要求,否则不予累计总分排序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结果,根据江苏省统一安排,另行公布。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录取查询”栏目查询录取结果。如有疑问,请联系:0512-66551901。附:学生档案接收信息及注意事项单位名称:苏州城市学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联系电话:0512-66509457邮编:215
2023.05.05
2023.05.05
关于发布2023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招生考试成绩的公告
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招生考试成绩于5月5日公布,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成绩或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在成绩查询栏目中进行查询。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向推荐院校提出核分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由推荐院校审核盖章后扫描或拍照发送至邮箱szcuzs@szcu.edu.cn,成绩复核截止时间:5月9日17时。我校统一复核后,将复核结果反馈至推荐院校,由推荐院校告知考生。附件:2023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考试成绩核分申请表.doc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5月5日
2023.03.15
2023.03.15
江苏省2023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选拔考试考生指南
2023.01.12
2023.01.12
苏州城市学院选聘中层正职岗位人员公告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以及《江苏省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我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中层正职岗位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学校简介苏州城市学院系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江苏省人民政府领导,隶属苏州市人民政府管理。学校以“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特色化”为办学理念,以“师生爱戴、同行尊重、社会认可、人民满意”为办学使命,以“立足苏州、服务江苏、辐射长三角、影响全国”为服务面向,以创建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鲜明特点的国内一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奋斗目标。二、选聘岗位(一)二级学院院长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等5个二级学院院长各1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二)管理部门负责人审计处处长、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处长(主任)及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处长各1名,均为管理岗五级。三、应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
2022.12.11
2022.12.11
苏州城市学院2022年下半年专职辅导员及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公示
根据《苏州城市学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苏州城市学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公告》,经过笔试、资格复审、心理测试、面试,专职辅导员岗位共有22人进入体检环节,管理岗位共有27人进入体检环节。现将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和附件2。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苏州城市学院纪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2-66517351;邮箱:szcyjw@163.com;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邮编:215104。苏州城市学院2022年12月11日管理岗位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专职辅导员岗位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2022.12.08
2022.12.08
苏州城市学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及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通知
苏州城市学院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专职辅导员,共88人参加笔试,有38人进入资格复审、心理测试及面试考核环节;公开招聘27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共760人参加笔试,有81人进入资格复审、心理测试及面试考核环节。现将后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国务院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防疫要求,参加面试人员进校要求提供苏康码绿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二、心理测试时间及地点安排时间:12月11日(周日)7:00-7:30地点:数字化中心三、面试形式及评分规则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四、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人员名单附件:专职辅导员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1)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2)(注:同岗位顺序按姓名拼音首字母排列)五、注意事项1.请于当天早上6:30
2022.12.06
2022.12.06
苏州城市学院2022年下半年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笔试成绩查询公告
苏州城市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共760人参加笔试。考生可登陆http://zpkh.sdwz.cn/s/info/cj,输入身份证号及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特此公告。苏州城市学院2022年12月6日
2022.12.06
2022.12.06
苏州城市学院2022年下半年专职辅导员招聘笔试成绩查询公告
苏州城市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专职辅导员工作人员,共88人参加笔试。考生可登陆http://zpkh.sdwz.cn/s/info/cj,输入身份证号及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特此公告。苏州城市学院2022年12月6日
2022.11.18
2022.11.18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笔试安排公告
各位考生:根据苏州市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学校最新安排,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笔试现定于11月26日举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疫情防控要求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详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1)。二、准考证打印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11月22日12:00—11月24日12:00可以打印)。三、入校材料准备1、本次所有参加考核人员均需持身份证、准考证、苏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根据附件1:疫情防控告知书要求进行准备)、行程卡上所涉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报告、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考前健康监测登记表(附件3)入校。2、入校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纸质)、苏康码、行程卡(纸质,需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行程卡上所涉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报告(纸质,需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3、进考场时需上交以下纸质材料: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根据附件1:疫情防控告知书要求进行准备)、行程卡(需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行程卡上所涉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报告(需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疫情防控承诺书、考前健康监测登记表。四、情况摸排因需提前安排考场
2022.11.18
2022.11.18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笔试安排公告
各位考生:根据苏州市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学校最新安排,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笔试现定于11月26日举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疫情防控要求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详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1)。二、准考证打印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11月22日12:00—11月24日12:00可以打印)。三、入校材料准备1、本次所有参加考核人员均需持身份证、准考证、苏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根据附件1:疫情防控告知书要求进行准备)、行程卡上所涉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报告、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考前健康监测登记表(附件3)入校。2、入校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纸质)、苏康码、行程卡(纸质,需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行程卡上所涉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报告(纸质,需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3、进考场时需上交以下纸质材料: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根据附件1:疫情防控告知书要求进行准备)、行程卡(需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行程卡上所涉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报告(需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疫情防控承诺书、考前健康监测登记表。四、情况摸排因需提前安排考场
2022.11.18
2022.11.18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笔试安排公告
各位考生:根据苏州市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学校最新安排,专职辅导员笔试现定于11月26日举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疫情防控要求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详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1)。二、准考证打印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11月22日12:00—11月24日12:00可以打印)。三、入校材料准备1.本次所有参加考核人员均需持身份证、准考证、苏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根据附件1:疫情防控告知书要求进行准备)、行程卡上所涉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报告、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考前健康监测登记表(附件3)入校。2.入校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纸质)、苏康码、行程卡(纸质,需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行程卡上所涉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报告(纸质,需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3.进考场时需上交以下纸质材料: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根据附件1:疫情防控告知书要求进行准备)、行程卡(需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行程卡上所涉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报告(需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疫情防控承诺书、考前健康监测登记表。四、情况摸排因需提前安排考场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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