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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的预通知
2024-04-08
关于开展2024年“挑战杯”校级培育项目集训营的通知
2024-04-08
关于召开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校友返校日暨学生成长成才展示日活动工作协调会的通知
2024-04-08
关于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形式规范检测的通知
2024-04-08
关于开展第一届信息素养训练营系列活动之“万方数据杯”知识答题竞赛活动的通知
2024-04-08
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4-08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期教职工体育运动培训班的通知
2024-04-08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公示
2024-04-08
关于本学期开展教材巡展的通知
2024-04-08
《应用型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及新质生产力发展》讲座通知
2024-04-08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04-08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学期退役大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的通知
2024-04-08
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第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2024-04-08
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第六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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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2024.04.08
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的预通知
教字〔2024〕43号各学院: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部署精神,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全面营良好的创新创业校园氛围,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遴选优秀团队参加省级和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我校决定举办苏州城市学院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现将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国际参赛项目项目的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一、赛道要求、参赛对象、类型及组别赛道组别申报人条件团队条件项目条件高教主赛道本科生创意组在校本科生在校本科生,3-8人(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本科生初创组在校或毕业5年内本科生,企业法人在校或毕业5年内本科生,3-8人1.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1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
2024.04.08
2024.04.08
关于开展2024年“挑战杯”校级培育项目集训营的通知
教字〔2024〕42号各学院:为做好2024年“挑战杯”备赛工作,我校决定开展校级培育项目集训营,邀请校外专家进行专项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讲座安排(1)讲座主题:“挑战杯”备赛方案及注意事项时间:4月9日下午1:30地点:三创学院大楼二楼209室主讲人:韩志(2)讲座主题:“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路演逻辑与规范时间:4月12日下午1:30地点:三创学院大楼二楼209室主讲人:谈才双(3)讲座主题:“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评审规则和要点时间:4月12日下午1:30地点:三创学院大楼二楼208室主讲人:李振鑫二、参训人员“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赛一等奖团队及部分二等奖项目团队的成员、指导教师。三、其他请参训项目团队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加入QQ联络群:686540465。申请入群时请写明项目名称+姓名。特此通知。教务处2024年4月8日
2024.04.08
2024.04.08
关于召开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校友返校日暨学生成长成才展示日活动工作协调会的通知
学字〔2024〕31号各相关单位、二级学院:为做好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校友返校日暨学生成长成才展示日活动的各项筹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协调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4月11日(星期四)上午9:3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大会议室三、参会人员1.相关校领导;2.党委宣传部、团委(美育中心)、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基建与后勤管理处负责人;3.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团学办公室主任。四、其他事项1.请与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2.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参会,另行安排本单位其他相关人员代为参会。未尽事宜,请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联系,联系人:张鹏远;联系电话:66550131。特此通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4年4月8日
2024.04.08
2024.04.08
关于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形式规范检测的通知
教字〔2024〕41号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是衡量教育教学水平、认定学生毕业和学位资格、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毕业论文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毕业论文撰写需遵循撰写规范及相关国家标准,教育部要求从2021年开始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形式规范也是重要的抽检评议要素。为培养学生学术规范意识,提升毕业论文规范性,经研究,学校决定在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开展形式规范符合性检测。凡本学期申请学位的毕业论文(不包含涉密学位论文)在提交导师初审前,即应自行检测、按要求修改错误直至合格并提交“检测合格证明”,答辩及归档等后续环节如有修改,均应重新检测并提交“检测合格证明”,学校会对最终版本进行批量统一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检测依据《苏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打印格式》《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T7713.1-2006)《科技文献的章节编号方法》(CY/T35-2001)《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2015)《标点符号用法》(GB15834-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15835-2011)二、系统操作系统网址:https://sz
2024.04.08
2024.04.08
关于开展第一届信息素养训练营系列活动之“万方数据杯”知识答题竞赛活动的通知
全体师生: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师生文献信息资源检索能力,熟练运用数据库、学术平台及信息管理软件,为学术研究和学习创新提供有力支撑,经研究决定,我校图书馆(档案馆)、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清风社社团将联合上海万方数据有限公司共同举办“万方数据杯”知识答题竞赛活动。活动具体通知如下:一、活动对象全校师生二、活动时间4月15日-5月15日三、参与方式1.电脑端访问访问网址:https://match.wf.pub/paper/70,进入活动主页面,注册登录后参与在线答题。2.手机移动端访问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在线答题,输入个人手机号、验证码登录即可。四、竞赛内容1.试卷共20道题,单选10题,多选10题,满分100分。每人5次答题机会,取最高分记录。2.题库范围:涵盖信息素养、文化知识、法律法规、安全教育、党政党史、万方产品等相关题目。可点击苏州城市学院图书馆网站“数据库导航”-“试用数据库”-“万方数据库”(或直接访问门户网站https://www.wanfangdata.com.cn/)寻找部分题目答案。3.答题时请填写真实的个人信息,仅作为领
2024.04.08
2024.04.08
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人字〔2024〕19号各有关单位: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师资〔2024〕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拟聘任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辅导员二、申请条件(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带头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自觉肩负起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真正把为学、为事、为人统一起来,做“四有”好老师。(二)中国公民,须与苏州城市学院直接签订全职聘用合同。(三)在指定的时间和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详见附件1)。(四)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五)参加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已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其中符合两门科目免试条件的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六)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2024.04.08
2024.04.08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期教职工体育运动培训班的通知
全校各分工会:为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增强对苏州城市学院教职工体育精神的培养,促进教职工队伍热爱体育、强身健体,积极投身学校人才培养和建设发展。校工会、基础教学部将联合举办2024年度教职工体育运动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一、面向人群:全体教职工二、活动主题:健体,启智,协作,共进三、费用:免费(须自备球拍)四、培训项目:羽毛球、养生保健、网球五、培训安排(一)第一期开设的羽毛球培训班(教练员:程广振)、健身保健操培训班(教练员马思恩)将继续开展。开课时间与地点将由教练员另行通知。(二)本期新开设网球课程教练员:李社旺1.训练时间:每周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训练地点:校网球场3.训练内容安排:(1)正手、反手基本握法(2)网球正手击球(3)网球反手击球(4)发球六、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下午2点前(以邮箱收到来信为准)七、报名方式:欢迎广大教职工积极报名参加网球培训班,请以各学院(机关)分工会为单位,将本单位教职工的报名附件于4月9日下午2点前发送至邮箱:1002553458@qq.com。具体开班事宜,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李燕萍,电话:0512-68356
2024.04.08
2024.04.08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公示
外字〔2024〕9号根据教育部要求,现对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苏州城市学院与美国爱达荷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以及“苏州城市学院与美国爱达荷大学合作举办物联网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评估进行公示,公示链接分别为:http://www.cdgdc.edu.cn/hzbx/bx-index.action?xmbh=BX_2023_1jlbh=10730http://www.cdgdc.edu.cn/hzbx/bx-index.action?xmbh=BX_2023_1jlbh=10741公示期为2024年4月8日至4月19日。联系电话:0512-66509946。国际合作交流处2024年4月8日
2024.04.08
2024.04.08
关于本学期开展教材巡展的通知
教字〔2024〕40号各学院(部):为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展现最新的教材成果,学校定于4月19曰上午10点到16点在师生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举办教材巡展。届时国内20多家出版社携带样书参展,现场可以填写样书单获取样书,欢迎各位老师踊跃参与!附部分出版社名单:教务处2024年4月8日
2024.04.08
2024.04.08
《应用型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及新质生产力发展》讲座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积极探索应用型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及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路径,结合我校实际,特举办《应用型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及新质生产力发展》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讲座时间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15:30二、讲座地点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三、讲座主题应用型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及新质生产力发展四、主讲嘉宾顾永安教育学教授,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常熟理工学院应用型院校研究中心主任,华中科技大学、苏州大学博士生导师五、参加人员1.相关校领导;2.党委宣传部、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各安排1位代表参加;3.各学院(部)安排1位领导和2位教师代表参加;4.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文正智库全体人员;5.欢迎其他老师积极参加。六、有关要求请有关单位于2024年4月11日(星期四)17:00前将参加人员名单(见通知附件)发送到电子邮箱695082992@qq.com。联系人:虞老师,联系电话:18036832002。特此通知。
2024.04.08
2024.04.08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4〕30号各学院:为继续做好和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使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条例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和调整对象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家庭遭遇突发重大意外伤害事件、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出现困难需要调整困难等级或者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2023-2024学年秋学期已申请且不调整的学生无需重复申请)。二、调整依据以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条例等文件精神为依据,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进行困难等级认定调整。三、认定和评审程序1.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家庭经济状况继续恶化,经审核贫困等级应上调;如家庭经济状况有所改善,经审核贫困等级应下调或不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应根据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提交附件1并附详细说明,学院按程序进行认定。2.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家庭突遭变故、或身体出现严重疾病或其他
2024.04.08
2024.04.08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学期退役大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的通知
学字〔2024〕29号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我校2023-2024学年春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现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2023-2024学年秋学期已申请同学无需重复申请)。二、申请条件1.退役士兵复学后,学生实际在读学期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非在籍在校学生无申请资格。2.学生延长学年的学期不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申请学年不得超过退役复学后就读学制。三、材料报送学院在4月18日前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邮箱nxy@szcu.edu.cn,《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纸质版附件1、2签字盖章后,交至综合楼104。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联系人:聂老师,联系电话:66554318。特此通知。附件1:退役大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附件2:退役大学生国
2024.04.08
2024.04.08
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第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委: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2024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工作,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等文件要求,定于2024年4月至5月举办我校第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国共产党章程》和《青春向党正当时:入党启蒙教育教程》(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为基本内容,以学习掌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马克思主义信仰;学习从入党积极分子到发展对象的入党流程和注意事项。二、培训对象递交入党申请书,经过团内推优,并经党支部不少于6个月以上考察培训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三、培训方式1.所有学员(包括教职工学员)统一参加党校组织实施的线下培训。2.根据苏州市委组织部要求,全体培训学员要参加4学时的志愿服务实践教育和2学时的入党程序方面的教育。四、培训要求及安排1.时间:2023年4月15日-5月31日2.党校组织1-2次集中授课、视频学习、学习
2024.04.08
2024.04.08
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第六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委:为教育引导预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我校预备党员的理论水平与党性修养,扎实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等文件要求,定于2024年4月至5月举办我校第六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2024年4月1日之前发展且未参加过预备党员培训班学习的中共预备党员,以及参加过预备党员培训班学习而未获得结业的学员。二、培训内容:以《大学生预备党员培训教程》(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为基本内容,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及国际国内形势教育。三、培训方式:1.所有学员(包括教职工学员)统一参加党校组织开展的线下集中授课。2.根据苏州市委组织部要求,全体培训学员要参加4学时的志愿服务实践教育。四、培训要求及安排:1.时间:2024年4月15日-5月31日。2.党校组织1-2次集中授课、1-2次视频学习、学习交流(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3.全体学员在培训结束前必须提交不少于1200字的学习心得。4.本期培训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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