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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疫情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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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2020-02-20
  •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图书借期延长和超期免罚的通知2020-02-19
  • 关于转发《直属高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二十五问》的通知2020-02-19
  • 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服务流程及相关要求2020-02-19
  • 关于开通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线上个体心理咨询服务的通知2020-02-18
  • 关于转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党委组织部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2020-02-17
  • 关于转发《关于苏大教职工健康体检临时调整的通知》的通知2020-02-17
  • 关于印发《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服务企业员工开学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2020-02-15
  • 关于印发《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师生开学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2020-02-15
  • 关于做好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要求的通知2020-02-14
  • 关于调整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2020-02-14
  • 关于转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相关学术文献资源服务平台向高校提供免费服务的通知》的通知2020-02-12
  • 关于教职工健康信息填报系统上线的通知2020-02-10
  • 关于学生健康信息填报系统上线的通知20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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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疫情专题

首页  抗击疫情专题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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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2.20 2020.02.20
    通知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学院工作安排,学院根据“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精神开展工作。为更好地做好师生服务和保障工作,保证教育教学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请大家在排查了解清楚部门人员情况(是否有咳嗽、发烧等身体不适症状以及是否在隔离观察期等)的基础上安排好部门工作。从2月23日起,如安排居家办公的,需能及时响应工作;如到校上班的,需以部门为单位将具体人员名单上报给人事处(注:到校前一天14:00前报送,注明是否用餐;联系人谷慧娟,18118446929)。专业教师需到校上班的,请教师发展中心扎口汇总给人事处(注:到校前一天14:00前报送,注明是否用餐;联系人谷慧娟,18118446929)。来校工作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体温监测等工作。特此通知。人事处院长办公室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日
  • 2020.02.19 2020.02.19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图书借期延长和超期免罚的通知
    各位读者:根据我院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原定于开学一周内应到期归还的图书继续顺延,具体到期时间变更为学院开学后两周内归还,同时免除因未开学而产生的图书超期罚款。特此通知。图书馆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九日
  • 2020.02.19 2020.02.19
    关于转发《直属高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二十五问》的通知
  • 2020.02.19 2020.02.19
    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服务流程及相关要求
    为切实保障毕业生身体健康和就业权益,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毕业生就业影响,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2020)10号)文件精神及苏州大学相关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事项调整说明如下:一、毕业生就业指导相关工作1.延期举办各类现场招聘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取消举办线下校园招聘会、宣讲会、企业走访等就业活动,毕业生可通过浏览学校就业信息网(http://sdwz.91job.org.cn)、关注“苏大文正智慧就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获取招聘信息。2月25日—3月15日举办“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20届毕业生春季网络招聘会”,毕业生通过网上系统报名或邮件投递简历、在线笔试,利用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进行视频面试。如确需在此期间签约,可与用人单位协商通过快递方式邮寄协议书签约。具体恢复时间以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为准。2.调整毕业班就业指导培训形式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班就业指导培训活动形式由线下集中培训调整为线上培训。招生就业处负责上传会议文件至毕业班班主任QQ群、毕业班班委QQ群,并对培训文件内容进行线上
  • 2020.02.18 2020.02.18
    关于开通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线上个体心理咨询服务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新学期即将到来,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辅导服务的通知》,我院决定开展疫情相关心理危机咨询工作。在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对开学工作的统一部署下,结合我院个体心理咨询的实际情况,现开通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线上个体心理咨询服务。一、服务对象全体在校学生二、预约时间及预约方式1.预约时间:8:30-11:30,13:30-20:30(工作日期间)。2.预约方式:通过添加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官方QQ进行线上预约(名称:苏大文正心理健康教育中心;QQ号:3067707272)。三、预约流程:序步骤内容1填预约单通过添加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官方QQ(QQ号:3067707272),与工作人员联系,填写《心理咨询预约单》,留下真实联系方式。2等中心通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24小时内与来访同电话联系,商议具体咨询时间。3添加咨询老师工作QQ来访同学确定咨询时间后,中心工作人员告知其咨询老师工作QQ号,同时向来访者发送《来访者资料》和《心理咨询协议》(来访同学填写完两份材料后将电子稿发送给中心工作人员)。4接受咨询来访同学按照约定时间添加咨询老师工作QQ,
  • 2020.02.17 2020.02.17
    关于转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党委组织部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委、党工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党委组织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关于发展党员工作1、严肃做好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发展党员工作。各党委、党工委要加强在疫情防控一线培养、考察和锻炼入党积极分子,对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可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不受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限制。对已递交入党申请书、表现突出的,可及时按规定明确为入党积极分子。要严把发展党员的政治标准和程序关口,突出先进性和典型性,做到手续完备、慎之又慎。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告党委组织部。2、妥善安排毕业班发展党员工作。请各党委、党工委在统筹制定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时(通知另发),及早做好毕业生发展对象摸排工作,在严把标准、规范程序的基础上,确保于3月底前完成毕业班发展党员工作。请于2月20日前,将苏州市户籍的毕业班发展对象公安预审名单报送党委组织部(见附件)。3、采用信息化手段履行相关程序。疫情防控期间,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要在严肃规范的基础上,尽量减少集聚,可灵活采用信息化手段
  • 2020.02.17 2020.02.17
    关于转发《关于苏大教职工健康体检临时调整的通知》的通知
    各教职工:因苏州大学附一院体检中心临时暂停各类体检相关工作,原定于2月24日开始的苏州大学在职及退休教职工健康体检拟作延期安排,具体安排待附一院体检中心重新调整安排后另行通知。请各学院、部门体检联系人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在职及退休教职工。苏大体检联系人qq群号427102990,医保办体检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13915581293,邮箱xiajuan@suda.edu.cn。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苏州大学后勤管理处
  • 2020.02.15 2020.02.15
    关于印发《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服务企业员工开学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服务企业:为更好地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印发《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服务企业员工开学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各周知并严格执行。特此通知。附件: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服务企业员工开学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五日附件: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服务企业员工开学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我院工作的服务企业员工约330名,覆盖安保、保洁、能源、维修、绿化、餐饮、商超等诸多领域,具有人员密集、密切接触、场所集中等特点,是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群体。为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在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防输入、防输出、防扩散”的要求,专门制定针对服务企业员工的开学前工作要求。服务企业员工疫情防控的工作目标为: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基本原则为:把疫情防控放在校园保障服务工作首位,保安是第一道防线,食堂、宿舍是防控重点,商业街应加强管控,积极发挥校医院技防作用,重点保障基础设施运行必需、师生生活必需,避免人员密集,减少集体性活动,确保校园有序平稳。一、切实加强学院后勤服务领域防控工作组织领导工勤与保障服务人员
  • 2020.02.15 2020.02.15
    关于印发《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师生开学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
    全院师生:为更好地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印发《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师生开学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希各周知,并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师生开学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四日附件: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师生开学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第一部分学生一、居家防疫(一)基本要求1.学院2月底前不开学,学生无极特殊情况不提前返校。假期中学生尽量居家,居室定时开窗通风,保持清淡饮食,注重合理作息,加强身体锻炼。尽量少出行、少串门,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如确需外出,务必正确佩戴好口罩,尽量减少触摸公共场所物品,回家要及时洗手。2.利用假期进行自主学习,自2月24日起按照学院安排完成线上课程学习,毕业班学生按照要求完成毕业论文撰写。3.假期中如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务必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就诊,配合医生的相关调查,并在学生每日健康信息上报中如实填报。(二)心理健康关注自身心理健康,主动学习心理防护知识,树立良好心态。如遇问题,主动寻求心理支持和咨询,江苏省新冠肺炎线上咨询方式如下:1.江苏省新冠肺炎心理支持热线:025-868
  • 2020.02.14 2020.02.14
    关于做好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要求的通知
    全体师生: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是头等大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加强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学院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就当前我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为保证学院各项决策部署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现就做好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要求通知如下。一、严禁在学院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履职、不尽责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行为。二、严禁擅离职守、临阵退缩,违抗命令、消极应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三、严禁违反省教育厅、学校、学院有关禁止师生提前擅自返校的要求和规定等行为。四、严禁迟报、漏报、虚报、错报、瞒报和谎报疫情信息等行为,严格落实信息报送“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做到信息排查无死角、建档立卡全覆盖、师生动态无盲区、请示报告不拖沓、隔离观察无遗漏。五、严禁任何组织或师生个人在微信、微博、QQ等媒体平台和干部群众中传播发布未经证实的不实信息,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六、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发布、泄露学院疫情防控信息。七
  • 2020.02.14 2020.02.14
    关于调整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系(室)、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下设工作组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昌政、仲宏副组长:施盛威、朱跃、解燕、袁昌兵成员: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合署办公)、院长办公室、财务处、人事处、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教学工作部、学生工作部、保障服务部等部门负责人及各系(室)负责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障服务部,保障服务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组:(一)宣传教育工作组组长:仲宏副组长:杜明成员:党委办公室、信息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职责:上级部门的政策、要求、通知等宣传传达;学校、学院的各项通知、要求宣传传达;防护、卫生防疫、健康知识的教育宣传;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工作;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派的其他工作。(二)信息统计工作组组长:吴昌政副组长:邢超成员:院长办公室、人事处、学生处、保障服务部职责:对接各级信息统计部门并接受相关工作布置;明确学院相关部门信息采集规范和审核报备程序;及时上报各种信息,做到不忘报、不漏报、不迟报;编写统计信
  • 2020.02.12 2020.02.12
    关于转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相关学术文献资源服务平台向高校提供免费服务的通知》的通知
  • 2020.02.10 2020.02.10
    关于教职工健康信息填报系统上线的通知
    各系(室)、各部门:为了贯彻落实学院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及时掌握全体教职工的健康状况,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扩散,学院开发了教职工“健康上报”移动端应用,于2月10日在学院“企业微信”上线。自2月10日起,全体教职工每天需在“企业微信”上认真填报个人健康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一、填写对象:全体教职工。二、填报时间:自2月10日起,全体教职工每日中午12点前通过“企业微信”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注意:“教职工基本信息上报”只需填写一次,“教职工每日健康上报”需每天填写。三、填写方式:1.打开“企业微信”APP。2.点击底部菜单栏“工作台”。3.进入“工作台”后,可见“健康上报”,点击“健康上报”进行线上填写。必填项目必须填写,没有可以填“无”,否则无法提交。“教师基本信息上报”只需填写一次,“教师每日健康上报”需每天填写。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即可。具体流程如下:请各位教职工本着对自已、他人、社会和国家负责的态度,及时、认真、如实填写!感谢大家配合!特此通知!人事处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
  • 2020.02.10 2020.02.10
    关于学生健康信息填报系统上线的通知
    各系、各班级:为了贯彻落实学院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及时掌握全体学生的健康状况,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扩散,学院开发了学生“健康上报”移动端应用,于2月10日在学院“企业微信”上线。自2月10日起,全体在校学生每天需在“企业微信”上认真填报个人健康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一、填写对象全体在校学生。二、填报时间自2月10日起,全体学生每日中午12点前通过“企业微信”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注意:“学生基本信息上报”只需填写一次,“学生每日健康上报”需每天填写。三、填写方式1.打开“企业微信”APP。2.点击底部菜单栏“工作台”。3.进入“工作台”后,可见“健康上报”,点击“健康上报”进行线上填写。“学生基本信息上报”只需填写一次,“学生每日健康上报”需每天填写。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即可。具体流程如下:各系学工办主任需每日确认系内所有学生均已打卡填报个人健康信息,并对监测和报送的内容进行统计,按要求于每日14:00之前报送学生处孙亚静老师。特此通知。学生处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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