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苏大委组〔2017〕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各党支部“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201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通知如下。
一、时间
各支部请在2017年3月15日前完成本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工作。
二、程序及要求
1.各支部应在认真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的前提下,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党员个人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对照“五查摆五强化”、“七查摆七强化”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总结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并作出自我评价。
2.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须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支部全体党员(包括学生党员)集中观看党性教育专题片《周恩来的党性之光》(http://www.jsxf.gov.cn/jsxfHDnew/spgb/dkgb/zelddxzg/201612/t20161222_239416.html)。(2)支部书记领学《党章》第一章“党员”,重温党员条件、义务、权利、入党誓词等。(3)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4)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个人自评要摆出“四个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5)按照统一制作的表格,对支部班子进行评议,对支部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3.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经调查核实其具体表现后评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对照《江苏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办法》,区分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民主评议情况要如实填入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4.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结合批评和自我批评,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范围及定格
1.各支部在编党员都应当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党员的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2.确定优秀党员,以党员民主评议、组织考核和群众评议的结果为依据。
3.预备党员要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请各支部于2017年3月15日(周三)下班前将由党员本人签名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一)和《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二)两份材料纸质版,一并报送党委办公室综合楼A307室。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及时将评议情况录入苏州市基层党建信息平台。联系方式:66510521;邮箱:sdwzys@163.com。
中共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附件一: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doc
附件二: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doc
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docx
党员民主测评表.docx
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党支部填写).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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