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和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备案任务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7号)的文件精神,现组织我院各系创业团队申报2020年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具体申报工作内容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为毕业5年内(2015年6月1日后(含))国内高校毕业生、国(境)外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发证日期为准。
2.申报项目2年内(2018年6月1日后(含)至发文之日前)已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并登记注册。项目申报人为项目合法拥有者(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出资额不低于项目单位投资总额的30%。
3.项目须非国家禁止、限制类,无知识产权纠纷,申报人及项目单位同意在公共媒体公开项目有关信息。
4.项目具有原创性、可行性,符合本地区产业规划发展导向,商业发展前景好,潜在经济或社会效益较高等特点。
5.项目单位为民办非企业,申报需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6.以下项目(单位)不在申报范围:项目单位为加盟商、企业分支机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负责人曾经发生过变更;已被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含创意类项目)的。曾因提供虚假资料被取消申报资格的创业项目、申报人不得参与申报。
7.申报项目需在项目单位登记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如项目单位分布在多个地区,需向项目单位总部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不得跨市申报。
三、申报材料
1.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表(附件1)
2.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材料(制作要求见附件2)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
3.各申报项目分别填写《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上报纸质原件、电子扫描件各1份。
四、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一)纸质版
1.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汇总资料与各基地、项目申报资料之间,信息、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均需装订成册。
(二)电子版
1.将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所有申报材料打包,设立1级文件夹,名称为“苏州市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材料”。
2.在1级文件夹下设“苏州市申报项目汇总资料”、“苏州市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项目)”、“苏州市申报项目资料”3个2级文件夹。
3.在“苏州市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项目)”文件夹中存放所有项目申报单位填写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电子扫描件,文件名为“苏州市+申报项目名称”。
4.在“苏州市申报项目资料”文件夹中存放该市所有创业项目信息,每个项目设1个3级文件夹,名称为“苏州市+项目申报人姓名+项目名称”。
五、其他事项
1.请各系利用此次申报机会充分挖掘系内优秀创业学生团队,认真组织动员系内优秀创业项目进行申报。
2.请拟申报2020年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团队于2020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wzscxy@163.com,纸质材料送至三创学院205办公室。
3.未尽事宜,请致电:67289495,18021281818,迮老师。
三创学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