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正学字【2021】63号
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增强共青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激励广大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院团委决定开展2021年上半年团内“推优”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优”原则
原则: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 的通知》(苏组通[2012]54号)的文件要求,进行推优投票和推优公示。实施过程中,坚持民主 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稳妥、教育引导的原则。
二、“推优”对象
“推优”对象为全院本科生团员中28周岁以下、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优秀团员。
三、“推优”标准
1、思想积极上进,关心集体,维护集体荣誉,学习成绩良好,无考试不及格科目,无处分纪录,担任院级、系级、班级学生干部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2、一年级学生行为学分满85分,二、三年级学生行为学分满88分。
3、每周按时完成青年大学习,积极配合团内开展的活动,按时缴纳团费。
4、团内“推优”学生比例不超过团支部人数的10%。
5、团内“推优”是团员入党的一项指标,而非荣誉,不属于校级或院级荣誉表彰。
6、在校期间有违反团章的言行或是违反校规校纪的团员不得参与推优。
四、“推优程序”:
团内“推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稳妥的原则,需经过全班民主投票选举产生,名单需面向全院进行公示。具体流程如下:
1、组织推优投票。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召开团员推优大会,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优秀团员中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推荐比例不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10%。参加推优投票的人员范围为团支部全体团员,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会议。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团支部推优表决票参考附件一)。
2、产生拟推荐人选。团支部根据得票情况,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名单,填写《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附件二),报院团委组织部审核。院团委组织部根据团支部报送的名单,在进一步考察审核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及时进行公示。
3、进行推优公示。院团委组织部采取发通知公告、公告栏公告的形式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院团委组织部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决定,最终结果将上报校团委。
五、时间安排
1、班级团支书汇总材料上交时间由系团总支、学生分会组织部根据截止日期合理安排。
2、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组织部整理汇总全系表格以及需要上交附件后,于2021年6月17日(周四)12:00前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邮箱(wztwzuzhibu@126.com),纸质材料于2021年6月18日(周五)17:00-20:00上交至院团委组织部。
3、院团委组织部汇总全院名单并初步审查后,在官网上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
六、材料上报
1、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组织部需上报的电子材料包括:
《附件二: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团支书电子签名
《附件三:团组织推优审核表》班主任电子签名
《附件四:2021年上半年团内“推优”汇报表》班主任电子签名
《附件五:2021年上半年团内“推优”个人信息汇总》
以上表格请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组织部按要求整理核实内容确认完毕后,发送至团委组织部邮箱(wztwzuzhibu@126.com),上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7日12:00前,请及时按要求规范上交,逾期不候。
2、需上报的纸质材料包括:
《附件四:2021年上半年团内“推优”汇报表》
要上交的纸质材料,请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组织部交至院团委组织部(学生活动中心308)上交时间:2021年6月18日17:00-20:00。联系人:周颖,联系方式:18861601498。
3、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按照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共青团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