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团内“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9浏览次数:743文章来源:学生处

文正学字【202163

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增强共青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激励广大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院团委决定开展2021年上半年团内“推优”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优”原则

原则: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 的通知》(苏组通[2012]54号)的文件要求,进行推优投票和推优公示。实施过程中,坚持民主 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稳妥、教育引导的原则。

 

二、“推优”对象

“推优”对象为全院本科生团员中28周岁以下、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优秀团员。

 

三、“推优”标准

1、思想积极上进,关心集体,维护集体荣誉,学习成绩良好,无考试不及格科目,无处分纪录,担任院级、系级、班级学生干部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2、一年级学生行为学分满85分,二、三年级学生行为学分满88分。

3、每周按时完成青年大学习,积极配合团内开展的活动,按时缴纳团费。

4、团内“推优”学生比例不超过团支部人数的10%

5、团内“推优”是团员入党的一项指标,而非荣誉,不属于校级或院级荣誉表彰。

6、在校期间有违反团章的言行或是违反校规校纪的团员不得参与推优。

 

 

四、“推优程序”:

团内“推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稳妥的原则,需经过全班民主投票选举产生,名单需面向全院进行公示。具体流程如下:

1、组织推优投票。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召开团员推优大会,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优秀团员中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推荐比例不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10%参加推优投票的人员范围为团支部全体团员,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会议。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团支部推优表决票参考附件一)。

2、产生拟推荐人选。团支部根据得票情况,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名单,填写《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附件二),报院团委组织部审核。院团委组织部根据团支部报送的名单,在进一步考察审核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及时进行公示。

3、进行推优公示。院团委组织部采取发通知公告、公告栏公告的形式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院团委组织部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决定,最终结果将上报校团委。

 

五、时间安排

1、班级团支书汇总材料上交时间由系团总支、学生分会组织部根据截止日期合理安排。

2、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组织部整理汇总全系表格以及需要上交附件后,2021617日(周四)12:00前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邮箱(wztwzuzhibu@126.com),纸质材料于2021618日(周五)1700-2000上交至院团委组织部。

3、院团委组织部汇总全院名单并初步审查后,在官网上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

 

六、材料上报

1、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组织部需上报的电子材料包括:

《附件二: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团支书电子签名

《附件三:团组织推优审核表》班主任电子签名

《附件四:2021年上半年团内“推优”汇报表》班主任电子签名

《附件五:2021年上半年团内“推优”个人信息汇总》

以上表格请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组织部按要求整理核实内容确认完毕后,发送至团委组织部邮箱(wztwzuzhibu@126.com),上交截止时间:202161712:00前,请及时按要求规范上交,逾期不候。

2、需上报的纸质材料包括:

    《附件四:2021年上半年团内“推优”汇报表》

要上交的纸质材料,请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组织部交至院团委组织部(学生活动中心308)上交时间:20216181700-2000。联系人:周颖,联系方式:18861601498

3、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按照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共青团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一:团支部推优表决票.docx

附件二: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docx

附件三:团组织推优审核表.docx

附件四:2021年上半年团内“推优”汇报表.docx

附件五:2021年上半年团内“推优”个人信息汇总.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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