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5浏览次数:2126文章来源:苏州城市学院

各学院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认真落实从严治团各项规定,规范有序推进我校共青团组织的管理,现就我校2023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3年6—2023年8月

二、实施对象

2023届毕业生团员

三、工作安排

)线上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1.分类转接

根据团中央“学社衔接”工作的整体部署,将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分为“升学”“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参军入伍”“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出国(境)学习生活”“延迟毕业”等6个类别,分别规定了转接流程,详情请参考《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23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的工作指引》(附件1)。

2.时间安排

831日前,毕业生团员发起转接申请具体转接操作详见《“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附件2)

因出国(境)学习研究毕业生团员填写一式两份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附件3),一份留学院,一份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校团委备案

)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

团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由各学院团总支自行开具

团员证转出章加盖

1.请各学院团总支于6月8日前收齐毕业生团员证,统一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9日下午加盖转出章,并领取注册条。请各学院团总支按《各学院团员证加盖转出章时间安排表》(附件4)依次至学生活动中心303处盖章。

2.若有毕业生团员证遗失,请记录好其团员信息,保存好蓝底或白底一寸免冠照,统一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9日下午至学生活动中心303进行团员证补办,并加盖转出章。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院团总支要推动将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纳入毕业生离校的整体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保证毕业生团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有序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学院团总支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全面熟悉和掌握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的各项政策,落实班团组织责任,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顾老师,联系方式:0512-66510529,办公地点:学生活动中心303。

特此通知。

附件1: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pdf

附件2: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pdf

附件3: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docx

附件4:各学院团员证加盖转出章时间安排表.xlsx

附件5:苏州城市学院各学院毕业生辅导员联系方式.xlsx

校团委

团委团务中心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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