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分团务中心”“优秀团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5浏览次数:1071文章来源:苏州城市学院

各学院团委团务中心: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各学院团务中心建设,更好地发挥学生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学生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的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经校团委、团委团务中心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分团务中心”“优秀团务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各学院团委团务中心、校院两级团务中心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优秀分团务中心

1.思想引领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好地动员广大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跟党走,奋进新时代。加强对青年大学习的监督跟踪,积极选送优秀学生骨干参加校级“青马工程”培训班;按照要求开展各类“信仰公开课”。

2.组织建设好。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认真实施,扎实推进对标定级,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做好“学社衔接”工作。认真落实团的基层建设相关工作部署,做好团学骨干系统培训。

3.联系服务好。积极承办配合校团委团务中心的各项活动和工作,开展具有特色、学生参与面广的思想教育、校园文化及社会实践的成长服务活动,推动同学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把服务同学发展和助力学校建设高度统一起来。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志愿服务、实践教育等内容开展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活动,提供有效服务,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

4.宣传阵地好。切实加强各级团务中心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始终立足网络阵地,建立好与学生交流的平台,实现有效沟通,做好重大活动和关键节点的网上舆论引导。健全改革机制,成立核心队伍,抓好重点人员培养,加强网宣能力,提升内容质量,着力提升网络运用能力,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打造品牌化项目,做好特色建设,强化建设、服务团员青年。

(二)优秀团务工作者

1.政治思想强。有较高政治素养。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综合能力强。有较强专业技能水平。有强烈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勤于思考钻研,善于组织和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3.品学兼优,作风过硬。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业优良,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有较好群众基础,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在团务中心任职不少于半年,在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熟悉并热爱各项工作,全心全意为广大团员青年服务,行为学分90分及以上

三、申报名额

本学年评选“优秀分团务中心”3个,校院两级团务中心按组织人数20%的比例评选“优秀团务工作者”,具体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1。团委团务中心“优秀团务工作者”不占用各学院名额。

注:获得苏州城市学院2022-2023学年“优秀分团务中心”的分团务中心,其“优秀团务工作者”名额可增加2个。

四、评选流程

1.本次评比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由校团委和团委团务中心组成评议委员会,综合评议产生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分团务中心”。对于在评比过程中徇私舞弊、违反工作纪律的有关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评比资格。

2.“优秀分团务中心”分为常规工作评审(40%)和现场答辩评审(60%)两部分,其中常规工作得分依据《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分团务中心”评比考核表》(附件2)进行评审,请各分团务中心根据评分细则,认真填写《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分团务中心”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有效支撑材料(包括附件2)。现场答辩评审暂定于10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校院两级团务中心依照优秀团务工作者评选条件,根据名额分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评选,并进行组织公示。被推荐人须填写《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团务工作者”申报表》(附件4),各学院分团务中心汇总申报表并填写《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团务工作者”汇总表》(附件5)经各学院团委、分团务中心同意确定,校团委、团委团务中心审核并确定最终名单。

4.上述材料请于101217:00前发送至团委团务中心办公室邮箱:szcutwtwzx@163.com。逾期不报、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系人:顾雅雯

联系方式:0512-66510529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2023学年“优秀团务工作者”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优秀分团务中心”评比考核表.docx

附件3: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分团务中心”申请表.docx

附件4: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团务工作者”申报表.docx

附件5: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团务工作者”汇总表.xlsx


团委(美育中心)

团委团务中心

2023年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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