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校级基层教学组织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0浏览次数:386文章来源:教务处

教字2023167

各学院(部):

为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促进教学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和《苏州城市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现启动第二批校级基层教学组织立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的基层教学组织分为两大类:实体基层教学组织和虚拟教研室。建设内容主要以课程(群)、专业建设、教学研究改革团队三个类别为主。

二、申报要求

1.基本具备一定特色、一定成效、一定影响力的基层教学组织,至少独立运行3年以上;

2.基本具备《江苏省本科院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基本标准》(附件1)等建设条件;

3.已入选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培育点的专业和课程(群)不可重复申报相关主题的校级基层教学组织。

三、申报限额

1.本次拟立项建设20项校级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周期3

2.每个学院(部)可申报2-4项;

3.立项培育的基层教学组织,教务处会根据《申报表》中建设特色和建设规划组织年度检查。

四、材料提交

1.申报实体基层教学组织,填写《苏州城市学院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附件2),申报虚拟教研室,填写《苏州城市学院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3)。学院负责汇总《苏州城市学院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汇总表》(附件4)。

2.以上材料全部提交电子WORDPDF版(需要签字和盖章),最迟于1130前发送1036646465@qq.com邮箱。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钱磊,联系电话:66556322

附件1:江苏省本科院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基本标准.doc

附件2:苏州城市学院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docx

附件3: 苏州城市学院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4:苏州城市学院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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