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3浏览次数:132文章来源:苏州城市学院

根据《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3年修订版)》工作要求,为充分激发基层团支部建设活力,不断推动团的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成立6个月以上(2023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二、评定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附件1),重点评估2023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功能作用发挥情况。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好,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较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较好。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有一定组织力,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有一定成效。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一般,发挥作用一般。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主要内容和步骤

1.团支部开展对标自评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核准团支部的成立时间、最近一次换届时间和申请入党的团员人数等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评定为五星级的团支部,须在完成自评后在“智慧团建”系统提交2023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重点反映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规范化建设成效和作用发挥情况,500字左右)。

2.学院团委复核团支部自评结果

学院团委结合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所属团支部的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准确性、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建议)的方式复核认定。复核前,要全面完成“空壳”团支部的整理整顿工作,否则无法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复核。

复核认定坚持优中选优,从严把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原则上五星级不超过应评总数的20%;防止“好人主义”,扎实开展三星级以下团支部限期整改。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予以纠正,认定后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校团委抽查评估

校团委将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抽检基层团支部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重点关注五星级团支部发挥作用、示范引领情况,注重剖析三星级以下团支部规范化建设差距较大的原因。

四、工作要求

1.分级负责

学院团委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本单位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2.纪律约束

严格纪律要求,学院团委要对“对标定级”结果进行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团员和青年监督。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4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连续2年未开展“对标定级”或被评定为后进、软弱涣散团支部的,学院团委应向校团委通报有关情况。

3.激励机制

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4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原则上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4.材料提交

“对标定级”工作完成后,各学院团委需将2023年团支部“对标定级”评定等级汇总表》(附件3)、《学院团委总结评估情况》(重点反映经验做法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于1月1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中《2023年团支部“对标定级”评定等级汇总表》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团委公章,于1月10日前交至活动中心303。 

联系人:顾雅雯

邮箱:SCYzuzhibu@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团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3年修订版).pdf

附件2:“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功能操作指南.docx

附件3:2023年团支部“对标定级”评定等级汇总表.xls

校团委

团委团务中心

20241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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