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青年联合会决定开展第19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并适时举办表彰活动。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江苏青年五四奖章”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2.紧紧围绕“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踊跃投身“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3.获得过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市级及以上荣誉。投身全国、全省重大工作项目取得较大成果且事迹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4.年龄为14至40周岁(1984年4月30日—2010年4月30日出生)的青年模范人物(含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我校为主要工作地点并在我校工作1年以上的青年教职工)。
(二)“江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集体成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
2.紧紧围绕“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踊跃投身“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在市级及以上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社会认可度高、专业领域评价好。
3.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占总人数的60%以上,以在我校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不能以团组织代替集体进行申报。
4.集体中的党团组织积极发挥作用,成员具有强烈的集体意识和团队精神。
二、申报名额
各单位推荐的“江苏青年五四奖章” 申报人选不多于1个、申报集体不多于1个。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申报工作责任,按时保质完成申报工作。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关注推荐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
2.请各学院团委于2024年1月29日12:00前,将申报人选(集体)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zcutw@163.com,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事迹材料、汇总表,其中个人申报还需提供最高学历证明和所获奖励证书扫描件(PDF格式),主要社会兼职(如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本人近期白底彩色标准照一张(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大于100KB)、高质量工作照4-5张。集体申报还需提供所获奖励证书扫描件(PDF格式)以及集体照4-5张。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系人:侯依青 顾雅雯
联系邮箱:szcutw@163.com
附件3:第19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事迹材料.docx
附件4:第19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5:第19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信息汇总表.xlsx
团委(美育中心)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