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4浏览次数:72文章来源:教务处

教字﹝2024﹞12

各学院、班级: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现将近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布置如下:

一、日程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进入中期检查阶段,中期检查日程安排为:理科第3至4周(3月11日至3月24日),文科第4至5周(3月18日至3月31日)

二、工作开展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以学院为单位,开展导师自查与院内专业互查工作。自查形式由导师自行检查学生论文的完成情况,将论文指导具体情况报备学院。专业间交叉互查建议形成导师小组,可以邀请校外专家协同工作,检查内容包括选题、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翻译、文献综述、论文正文,根据检查情况如实填写《苏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附件1)并报备学院。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工作,优秀团队原则上在初步遴选基础上完成成员的最终确认。中期检查须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进行项目答辩,中期检查报告须涵盖培育工作的进程、阶段性成果的验收情况。检查结束后请各学院将《苏州城市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签字盖章后于本学期第6周前报教务处,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447883508@qq.com

三、其他提醒

按照教学工作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拟于本学期第11周开展,各学院的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分组安排另行通知,请同学们严格按照毕业设计(论文)要求按时完成论文。

答辩实行准入制度,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才可获得答辩资格:

1. 查重: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报告中“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

2. 指导老师审核合格,评阅老师评阅合格。

请班主任督促学生加强与指导教师联系,接受导师的检查和论文指导,同时关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程,加强诚信教育,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经查实严肃处理,毕业后查实的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注销学位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doc

附件2:苏州城市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x                                         

  

教务处

202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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