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4〕170号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学业指导,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依据《苏州城市学院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苏城院教〔2024〕37号),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学业预警工作:
一、学业预警分类
(一)学习成绩异常
学生所学必修课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20学分以上(含20学分),学校给予学习成绩异常通知。
(二)学业警示
学生所学必修课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40学分以上(含40学分),学校给予学业警示,期限为一学年。
(三)缓退试读
学业警示期满时,学生所学必修课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仍达40学分以上(含40学分),经学生个人申请,家长签字确认,学院审核,学校批准,可给予一次缓退试读机会。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缓退试读,试读期为一学年。
二、工作安排
(一)请学院通过教务系统汇总统计需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包括学习成绩异常名单、学业警示名单、学业警示期满未达要求名单、缓退试读期满未达要求名单及学生缓退试读申请表),并填写《苏州城市学院学业预警统计表》(附件一)于2024年9月20 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务科(综合楼205办公室)。
(二)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的《苏州城市学院学业预警统计表》进行复核、审批,审批后于9月26日前发放学业预警通知书,告知学生学习情况。
(三)请各学院根据发放的学业预警通知书,进行学生谈话,填写《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附件二),告知家长,开展学业指导工作,制定补课修读计划,建立学业预警学生档案等帮扶工作。
(四)《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学生学习计划书、学业预警学生帮扶档案等由学院留存。《学业预警学生帮扶情况汇总表》(附件三)请于11月1日前交至教务处(综合楼205办公室)备案。
学业预警工作是帮助学业异常学生尽快调整学习状态,督促其赶上学习节奏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对进入学业预警的学生务必给予关心,督促其制定学业规划,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专业教师要积极配合做好预警学生的学业帮扶,加强对学生的学业咨询与学习指导。
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问题,可联系教务处。联系人:韩老师,地点:综合楼205室,电话:0512-66557122。
教务处
2024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