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通识选修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1浏览次数:633文章来源:教务处

教字﹝2024﹞195

各教学单位: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丰富通识教育课程资源,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开展202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学校相关工作实际情况,开展通识选修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类别

我校通识选修课类别分为人工智能与数字社会、文史经典与文化传承、哲学智慧与批判思维、科学探索与技术创新、生命健康与生态环境、学会学习与健康生活等六大类。新申报课程应在上述类别中选取一项,可教师个人申报,也可课程团队申报。

二、教师要求

(一)课程负责人:申请开设通识选修课程的教师,原则上应为我校在岗在编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

(二)课程团队:若开设的通识选修课程为课程团队授课,则课程团队由课程负责人组建,不少于3人,其中每名教师均应能够主讲本门课程。鼓励组建跨学科、跨院系的课程团队。

(三)每人限申报一门课程,如之前已开设通识选修课程,则不能再申报。

三、课程要求

(一)课程定位:符合学校通识教育理念,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品质,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和人文情怀,广阔的国际视野,提升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课程应适宜零起点学生学习,原则上不需先修课程。

(二)课程内容:充分融入课程思政元素,将价值引领、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融为一体,形成协同效应。

(三)教学方法:实施理论讲授、交流研讨、经典阅读等相结合的教学方法,鼓励开展深度讨论和思辨分析,鼓励在课程中设置实践教学环节。

(四)考核评价:以学生能力达成为导向,探索符合通识课程特征的考核方式,鼓励使用大作业、调查报告、作品设计等过程多样化的考核形式。

(五)学分学时:原则上不超过2学分,理论学时17学时计1学分,实验实践类学时34学时计1学分。

四、申请流程

课程负责人认真填写《苏州城市学院教师开设新课审批表》(见附件)及《课程教学大纲》(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批后报教务处进行筛选和审核。

五、材料报送

课程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本单位《苏州城市学院教师开设新课审批表》和《课程教学大纲》等纸质材料汇总交至综合楼205;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zhuyu@szcu.edu.cn

六、开课时间

凡已获准开设的课程要按学期开设,首次开课时间是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后续开课时间根据教师个人安排,每学年至少开设一次。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朱老师,联系电话:66557122

特此通知。

附件一:苏州城市学院教师开设新课审批表(通识选修课).doc

附件二:苏州城市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模板).docx

 

  教务处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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