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4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7浏览次数:7265文章来源:苏州城市学院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贯彻落实从严治团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团的组织建设基础,加强团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团支部活力,现就基层团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31

二、参加范围

全体共青团员(含2024年新发展团员)

三、主要环节

1.组织团员深化学习。组织引导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联系实际查找不足。团支部委员会要聚焦增强团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围绕执行上级团组织决定、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团员教育管理、联系服务青年、抓好自身建设等方面,深入查找不足、明确改进方向。

3.规范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根据团支部组织设置和团员人数,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形式召开,实到人数应不少于团员总数的2/3(组织生活会开展流程详见附件1)。团支部书记、委员、其他团员逐个依次发言,交流体会、查找不足,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各团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需有辅导员、教师党团员、班主任或学院团组织负责人等参与指导。

4.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组织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附件2),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和参考细则,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同步开展年度团籍注册。团员大会上,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团员进行民主测评。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团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学院团委批准,并向本人反馈。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防止“唯分数、唯票数”。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团籍注册、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和团干部、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团支部书记或学院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

5.切实抓好改进提高。对于查找出的差距不足、团员和青年的意见建议,团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改进措施,团员要作出改进承诺。团支部委员会改进措施报学院团委备案。团支部书记作为团支部改进提高第一责任人,向学院团委和团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改进落实情况。对改进敷衍应付、团员和青年不满意的,学院团委要及时批评纠正。团支部要督促团员承诺践诺。

实施要求

1.分类指导、严格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

2.创新形式、做好记录。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团日等结合开展。202412月31日前,组织生活会应召开完毕,做好相关材料归档。

3.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分别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

4.各团支部召开完专题组织生活会后,请填写《2024年团员先进性评价汇总表》(附件3),由各学院团委于12月3117:00前统一汇总发送至校团委团务中心组织部邮箱:SCYzuzhibu@163.com。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方式:0512-66510529

特此通知。

附件1:组织生活会基本流程.docx

附件2:普通高校学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pdf

附件3:2024年团员先进性评价汇总表.xlsx

 

团委美育中心

202412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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