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跃东,现为苏州城市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他从事教育工作30多年来,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扎根在教学与科研一线,默默耕耘,育得满园桃李。
自2006年从事高等教育工作以来,沈跃东坚持为本科生、研究生授课,践行着师者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与使命。他承担了本科生专业核心课程《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比较行政法》以及法律硕士实践类课程《法律方法》等教学任务。在教学过程中,他以学生为中心,着力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表达能力。他注重课程思政,不断革新教学方式,针对《宪法学》课程相对抽象的特点,他采用“沉浸式”课程思政模式,通过每周一次课堂五分钟“宪法事例评论”演讲,既能将抽象的宪法学原理具体化、形象化,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效提升了教学效果,得到学生和同行的广泛好评,曾多次获得福州大学教学优秀奖,在苏州城市学院第三届教师教学竞赛中荣获课程思政类一等奖。
沈跃东重视本科生的人才培养,擅长挖掘学生的潜力,鼓励本科生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他指导的本科生中,完成了多项校级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并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论文。他注重以赛促学,指导学生参加全国“学宪法讲宪法”竞赛活动,学生多次获奖,他本人被福建省教育厅聘为福建赛区总决赛评委和仲裁。他重视研究生科研能力的训练和提升, 2名研究生博士毕业后,进入国内高校法学院系担任教职。
沈跃东始终坚守学术理想,长期致力于环境宪法和环境行政法的研究。他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6项;在《法律科学》《法学评论》《行政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相关专业论文,其中“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4篇,出版专著3本,相关成果先后获得福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中国法学会优秀论文奖。
沈跃东作为“双师型”教师,积极参与地方法治建设和服务工作。他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理事、福州市税务学会副会长,受聘担任福建省司法厅行政立法咨询顾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制咨询专家、福州市仲裁委仲裁员。他是福建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第一届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福建省级文科基地——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中心的首任负责人,苏州市涉外法治人才库成员。他带领团队先后承担2项省级地方立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参与数百场省级、设区市级的立法论证和立法评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