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信箱
数字门户
校内通知
VPN
邮件系统
首页
城院新闻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现任领导
校园风貌
机构设置
党政部门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退休工作部(退休工作处)
党委宣传部
党委统战部
工会
团委(美育中心)
机关党委
发展规划处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财务处
审计处
教务处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招生就业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人民武装部)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图书馆(档案馆)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继续教育学院
太湖研究院(筹)
院系设置
师资队伍
教育教学
科学研究
科研平台
招生就业
招生信息网
就业信息网
合格评估
综合服务
智能体广场
咨询联系电话
学生服务
后勤服务
财务查询
形象系统
校内信息
用户中心
电子签章验证
学校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学校公告
学校公告
苏州市2022年度录用公务员笔试苏州城市学院考点考生指南
2021-12-08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笔试、试讲安排的公告
2021-12-02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笔试、试讲延期的公告
2021-11-26
关于学校网站启用新域名的公告
2021-11-23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2021级新生报到时间调整的重要提醒
2021-10-29
苏州城市学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公告
2021-10-29
苏州城市学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1-10-29
2021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指南
2021-10-22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2021年辅导员助理招聘的通知
2021-09-15
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返校时间的通知
2021-09-03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学校标识(LOGO)评审结果的公告
2021-09-01
苏州城市学院2021级新生迎新工作专题网站
2021-08-27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学校标识(LOGO)征集后续工作的通告
2021-07-12
关于电子签章服务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
2021-05-18
每页
14
记录
总共
259
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10
/
19
跳转到
学校公告
首页
学校公告
2021.12.08
2021.12.08
苏州市2022年度录用公务员笔试苏州城市学院考点考生指南
2021.12.02
2021.12.02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笔试、试讲安排的公告
各位考生:根据苏州市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学校最新安排,原定于11月27日的专职辅导员笔试和11月28日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试讲工作现定于12月12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及注意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专职辅导员资格复审和面试安排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和邮箱畅通,并及时关注苏州城市学院网站(http://www.szcu.edu.cn)的最新公告。苏州城市学院2021年12月2日
2021.11.26
2021.11.26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笔试、试讲延期的公告
各位考生:根据苏州市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原定于11月27日的笔试和11月28日的试讲、面试延期进行,具体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和邮箱畅通,并及时关注苏州城市学院网站(http://www.szcu.edu.cn)的最新公告。苏州城市学院2021年11月26日
2021.11.23
2021.11.23
关于学校网站启用新域名的公告
因学校发展需要,学校网站进行了升级更新,即日起学校启用新域名http://www.szcu.edu.cn,原域名http://www.sdwz.cn保留,同时跳转至新域名。原有二级域名也会进行相应变更。特此公告。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2021年11月23日
2021.10.29
2021.10.29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2021级新生报到时间调整的重要提醒
各位2021级新生:根据江苏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学校开学安排有关要求,我校9月15日前不安排学生返校,原定于9月12日的报到时间推迟。目前学校正在研究新生报到有关安排,待方案确定后将第一时间通知学生,请同学们耐心等待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健康信息打卡,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并遵照后续通知要求安排报到行程。苏州城市学院2021年8月27日
2021.10.29
2021.10.29
苏州城市学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公告
苏州城市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位于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三角洲城市群重要城市——苏州,校园坐落在古城西南苏州国际教育园内,毗邻国家级太湖风景名胜区石湖景区,自然环境优美、历史人文资源丰富,交通十分便捷。为加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思政教师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城市学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思政教师岗位简介表》(详见附件)。可在苏州市人才网(www.szrc.cn)、苏州城市学院官网公告栏(http://www.sdwz.cn/208/list.htm)查询。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2021.10.29
2021.10.29
苏州城市学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苏州城市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位于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三角洲城市群重要城市——苏州,校园坐落在古城西南苏州国际教育园内,毗邻国家级太湖风景名胜区石湖景区,自然环境优美、历史人文资源丰富,交通十分便捷。为加强学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城市学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简介表》(详见附件)。可在苏州市人才网(www.szrc.cn)、苏州城市学院官网公告栏(http://www.sdwz.cn/208/list.htm)查询。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2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高
2021.10.22
2021.10.22
2021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指南
2021.09.15
2021.09.15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2021年辅导员助理招聘的通知
学字[2021]9号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补充我校辅导员队伍,拟在全日制在籍研究生中招聘2021年辅导员助理。一、招聘条件1.热爱学生工作;2.全日制在籍研究生;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高的理论水平;4.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勤恳踏实,形象良好;5.在研究生或本科学习阶段,有一年以上的学生干部工作经历;6.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7.熟悉办公自动化,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英语听说读写能力;8.身心健康,有充裕的时间投入工作,能保证每周7-8个半天的工作时间,能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等问题。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辅导员助理2-4名。三、聘任期限一年四、工作职责辅导员助理是在学生处的指导下,根据我校学生工作要求,协助专职辅导员从事大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的工作人员,是专职辅导员队伍的补充;其基本职责是,独立或协助专职辅导员做好专项工作的推进、协助学工办主任开展相关工作、协助指导班级学生的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五、工作待遇辅导员助理享受以下工作待遇:1.根据实际工作量发放,1500元/月,按月发放。不满半个月,减半发放。2.中午提供午餐。六、招
2021.09.03
2021.09.03
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返校时间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经学校研究决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课程安排实际,现就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返校时间通知如下:一、二至四年级学生,定于10月9日至10日返校报到。二、2021级新生,定于10月16日至17日返校报到,10月18日至19日开展入学教育,10月20日起开始正常教学工作,军训时间暂缓。三、具体返校条件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特此通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合署办公)2021年9月3日
2021.09.01
2021.09.01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学校标识(LOGO)评审结果的公告
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2021年4月23日,苏州城市学院在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苏州城市学院学校标识(LOGO)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苏州城市学院标识的设计方案,截至2021年6月22日,共收到了338件应征设计稿件。设计作者来自北京市、江苏省、福建省、天津市、安徽省、山东省等24个省、市、自治区。学校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应征作品开展评审工作,按照评审标准遴选出13件获奖作品,现公告如下:作品序号作者姓名作者所在省(市)一等奖空缺二等奖(3名)277陆秋澄江苏省苏州市119任立彬安徽省滁州市280贺国红河南省郑州市入围奖(10名)201张翠娥湖北省武汉市159戴达伟江西省上饶市106-7王嘉宁江苏省苏州市096任小花广东省中山市208刘中涛湖南省益阳市206乔雨蒙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106-2吕岚江苏省苏州市191聂承平广东省佛山市196钟国强江苏省苏州市035娄生斌河南省安阳市根据《关于公开征集苏州城市学院学校标识(LOGO)的公告》,获奖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归苏州城市学院所有。获奖作者需下载以下附件填写知识产权声明及其他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
2021.08.27
2021.08.27
苏州城市学院2021级新生迎新工作专题网站
2021.07.12
2021.07.12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学校标识(LOGO)征集后续工作的通告
《关于公开征集苏州城市学院学校标识(LOGO)的公告》自发布以来,得到热烈响应,至征集截止日期共收到近五百份作品。我院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公平公正的评选,评选结果将通过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统一公布。即日起至结果公布期间概不接受各种形式的信息查询。感谢各界对苏州城市学院的关注和支持。苏州城市学院2021年6月22日
2021.05.18
2021.05.18
关于电子签章服务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
为推进“线上办事”和“不见面审批”,提升内部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我校启动电子签章数字认证工作,面向广大师生、校友提供各类证明材料的电子签章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我校电子签章由法定电子认证服务提供商依法认证,经我校电子签章服务平台出具的电子证明文件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现就试运行阶段,相关情况说明如下:一、服务对象教职员工及在校学生(已毕业校友暂按原有方式办理)二、服务类型学生学籍及成绩证明、学生新生录取花名册、学生干部证明、教职工在职证明、教职工婚育证明(更多业务类型实时更新上线)。三、使用方法(一)申请电子签章1.电脑端登录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数字门户,网址:http://my.sdwz.cn/。(手机端可在企业微信中登录,也可通过浏览器登录)2.在“办事目录”一级菜单里,点击服务类别中的“电子签章”子菜单,按需发起相应业务的电子签章申请。(手机端通过企业微信登录数字门户后,在“服务”选项卡中发起相应申请)(二)下载电子证明在数字门户首页点击“电子证明”栏目,按需下载已申请并经审批的个人电子证明。学生学籍及成绩证明无需人工
每页
14
记录
总共
259
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10
/
19
跳转到
联系我们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邮编:215104
Copyright © 苏州城市学院 苏ICP备2021049900号-1 苏公网安备32050602013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