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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 “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
2024-06-25
关于统一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2024-06-25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暑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工作的通知
2024-06-25
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产教融合基地立项培育的通知
2024-06-24
关于举办“太湖讲堂”第二讲的通知
2024-06-24
关于报送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4-06-24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教师赴校外挂职锻炼的通知
2024-06-24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选和2024-2025学年学生教学信息员名单报送工作的通知
2024-06-24
关于申报2024年度苏州城市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4-06-24
第18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2024-06-21
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度建设银行“立德树人”奖教金拟获奖名单公示
2024-06-21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18、19周期末考试期间班车安排的通知
2024-06-21
公示
2024-06-20
关于2024年上半年团内“推优”名单的公告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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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
2024.06.25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 “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
学字〔2024〕82号各学院: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制度化的教育关爱保障群体公平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指导意见》(苏教助〔2023〕3号)要求以及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部署,我校2024年继续组织开展“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目的通过“苏乡永助”资助育人活动推动建立全员参与、各部门配合、教育教学各环节协调联动的发展型资助机制,培育和发掘一批示范性、可借鉴的资助育人优秀案例,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造安全友善、资源可及、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成长环境,逐步完善保障与发展并重的一体两翼资助服务体系。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学生积极宣传教育资助政策和资助育人成效,让更多有需要的学生受到扶持,帮助全体学生体悟党和政府“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理解共同富裕新发展阶段的历史方位,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锻造社会实践能力。二、活动内容及形式“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实行项目清单管理,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成效组织开展部分项目。2024年重点开展以下四个项目:(一)发
2024.06.25
2024.06.25
关于统一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财字〔2024〕7号全校各单位: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24年7月1日起,差旅住宿费标准统一按照《苏州城市学院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相关标准执行,《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即日起废止。苏州城市学院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pdf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2024年6月25日
2024.06.25
2024.06.25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暑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4〕81号各学院:为切实做好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让更多的学生及家长知晓国家和我校的资助政策,同时,进一步了解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真实情况,为后续做好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工作奠定基础。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江苏学生资助工作要点》(苏教助中心〔2024〕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4年暑假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对象1.2024级新生:全面开展2024级申请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家访工作,做到先家访后认定。2.其他年级本科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家访工作全覆盖。其中特别关注:(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特别是孤儿、残疾学生、建档立卡学生等);(2)经济困难叠加成长困境的学生,开展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二、工作形式和内容1.宣传政策。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深入宣传国家和社会、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2.走访调研。了解和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心理等情况,核实学生思想状况及家庭基本情况。3.引领帮扶。学院制定学生引领帮扶措施,对需要特别关注的学生,开展持续性跟踪,并实施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形成“解困—育人—成才—
2024.06.24
2024.06.24
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产教融合基地立项培育的通知
教字﹝2024﹞110号各学院: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深化产教融合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根据《苏州城市学院产教融合基地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精神(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开展2024年校产教融合基地立项培育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立项数量(一)根据《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已立项建设情况,本次原则上拟立项培育不超过12个产教融合基地建设点。每个学院推荐申报不少于1个,其中2023年度获批江苏省产教融合品牌专业建设点(物联网工程、信息工程)的学院须申报至少2个;(二)多专业联合申报同一个校产教融合基地,由牵头专业组织申报。二、申报条件在我校实践教学基地中遴选,优先考虑紧密服务国家和省重大战略,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旺盛,主动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发展潜力大,履行社会责任突出的合作企业;优先支持与省、市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服务苏州市“1030”产业体系,面向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先进材料及新能源主导产业相关基地。(一)原则上是在省内外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且重视教育培训,内部有培训与技能等级、职业能力考核相衔接的员工成长发展通道单位;(二)合作企业(单位)经
2024.06.24
2024.06.24
关于举办“太湖讲堂”第二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太湖文化发展、太湖治理工作中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围绕加强我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学科建设,推动我校太湖研究院(筹)的日常工作开展,提升我校教学科研人员的课题研究能力,激发全校师生对“太湖”历史文化、生态保护、环湖文旅与经济等兴趣,自2024年5月起,太湖研究院(筹)拟邀请国内太湖研究领域知名专家赴我校开展“太湖讲堂”系列讲座。本期举办第二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讲座时间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15:30二、讲座地点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三、讲座主题“太湖讲堂”第二讲太湖流域的桥文化四、主讲人倪浩文,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苏州大学出版社副编审。苏州市政协文史委特约文史研究员、吴文化研究会副秘书长、吴都协会建筑文化专委会委员。五、参加人员1.相关校领导;2.各学院(部)安排2-3位教师代表参加;3.太湖研究院(筹)、文正智库全体人员;4.欢迎广大教师积极参加。六、有关要求请有关单位于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17:00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送至太湖研究
2024.06.24
2024.06.24
关于报送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请报送本单位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内容(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请各单位对照《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党政工作要点》(苏城院委〔2024〕5号)、工作计划,以及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硕士点建设等具体工作要求,做好2024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总结材料中,减少一般性工作叙述,常规工作不必展开,主要突出重点工作或创新工作(请在材料中标注),需认真总结成绩和特点,切忌“重点不重,要点不要”(多采用数字、对照说明,反映出工作纵向、横向发展变化;数据要准确,客观)。(二)2024年下半年工作要点请各单位对照《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党政工作要点》并从工作职责和实际出发,结合本学期末有关工作会议精神,科学制定完善2024年下半年工作要点,常规工作不必展开描述。要求重点突出、举措明确,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同时,根据本单位2024年度工作计划提炼重点,填写2024年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简表(附件)。二、报送格式要求标题用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用三号仿宋,行距固定值29磅;正文中分级编号为一、(一)
2024.06.24
2024.06.24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教师赴校外挂职锻炼的通知
人字〔2024〕36号各单位:根据《苏州城市学院选拔教师赴校外挂职锻炼实施办法》(苏城院人〔2022〕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我校2024年度教师赴校外挂职锻炼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挂职锻炼的目的教师赴校外挂职锻炼是加强“双师双能”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教师通过挂职锻炼,深入生产或管理一线,全方位、全过程了解挂职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研发过程,实际参加实践操作、实践教学、技术指导、技能培训等工作,可以更好地提升教学和研究能力。二、挂职锻炼的方式挂职锻炼主要以脱产方式为主。挂职锻炼主要有顶岗工作、跟班实训、带队实习等。三、挂职单位确定挂职锻炼单位主要以与学校开设专业、学科及个人教学研究方向关联性较大的大中型企业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同类型本科院校为主。挂职单位由各单位确定后统一于7月3日前报人事处审核备案。四、挂职申请及审批程序教师申请挂职锻炼采取“个人申请、各单位审批、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备案”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填写《苏州城市学院教师赴校外单位挂职锻炼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根据师资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及工作
2024.06.24
2024.06.24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选和2024-2025学年学生教学信息员名单报送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109号各学院:根据《苏州城市学院教学信息员工作办法》(苏城院教〔2023〕43号)文件精神,为持续推进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发挥学生教学信息员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环节的重要作用,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选及2024-2025学年学生教学信息员名单报送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选(一)评选对象2023-2024学年学生教学信息员(二)评选条件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校规校纪,品学兼优。2.认真履行《苏州城市学院教学信息员工作办法》(附件1)中规定的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要求,按时反馈教学信息,反馈的信息符合客观事实,具有较大参考价值。(三)评选程序1.2023-2024学年学生教学信息员按要求填写《苏州城市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推荐表》(附件2),于6月28日之前将电子版材料命名为“优秀信息员评选+学院+姓名”发送至1915587699@qq.com,纸质版交至教务处206室。2.教务处审核《推荐表》,并结合学生教学信息员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评选,遴选
2024.06.24
2024.06.24
关于申报2024年度苏州城市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战略部署,形成一批针对性强、应用性强、具有理论创新水平和实践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不断促进我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与创新,根据《苏州城市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城院委宣〔2022〕5号)(附件1)相关规定,现开展2024年度苏州城市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课题申报1.项目类别:2024年度苏州城市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2.申报对象:全校教职工。鼓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宣传思想文化条线工作人员、专职辅导员申报。3.申报条件:重点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一般项目不受职称限制。4.其他要求:项目申报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项目申报人不得以本人已立项项目的同主题或相近主题进行申报。二、选题确定选题原则上应以《2024年度苏州城市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附件2)为参照。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申报人需根据课题指南确定课题,根据
2024.06.21
2024.06.21
第18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第18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6月24日——6月30日)日期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参加人6.24(周一)上午8:30综合楼大会议室校长办公会赵志宏校行政班子成员、例定列席人员党委常委会芮国强校党委常委、例定列席人员6.27(周四)上午9:30综合楼312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赵志宏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6.27(周四)下午1:30综合楼301接待室校领导接待日黄涧秋来访者(请事先到综合楼310预约登记)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4年6月21日
2024.06.21
2024.06.21
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度建设银行“立德树人”奖教金拟获奖名单公示
人字〔2024〕35号全校各单位: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建设银行奖教金管理条例》(苏城院人〔2022〕11号)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设银行“立德树人”奖教金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经个人申报、各有关单位推荐、奖教金评审工作小组评审,现将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度建设银行“立德树人”奖教金拟获奖名单公示如下:一、教学类人员名单序号学院(部)拟获奖人选1马克思主义学院杨静2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林文韵3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丁航4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尹楠5设计与艺术学院方宏智6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尼洪涛7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钱敏8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曹志民9基础教学部耿柳10基础教学部吴梦妍二、管理类人员名单序号党政部门拟获奖人选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潘梦琦2党委宣传部邵杰3团委(美育中心)崔苏妍4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王鑫5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帅凯6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王旭7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朱琳8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申毅9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庄炜10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毋张明公示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6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
2024.06.21
2024.06.21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18、19周期末考试期间班车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期末考试即将到来,为保障考试工作正常进行,现将学校班车做如下安排:6月24日至28日、7月1日至4日一、发车班次东区—苏城院:7:45、11:45、14:00独墅湖—苏城院:7:45、13:30二、返回班次苏城院—东区—独墅湖:11:50、15:00、17:307月5日至6日一、发车班次东区—苏城院:7:45独墅湖—苏城院:7:45二、返回班次苏城院—东区—独墅湖:17:00特此通知。基建与后勤管理处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2024.06.20
2024.06.20
公示
人字〔2024〕34号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筹备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函〔2024〕1号)精神,拟推荐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对象,设计与艺术学院何玉为“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候选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6月2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实名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12-68350262,邮箱:1015563821@qq.com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2024年6月20日
2024.06.20
2024.06.20
关于2024年上半年团内“推优”名单的公告
1111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磅Normal0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团内“推优”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已完成2024年上半年团内“推优”工作,现将2024年上半年团内“推优”名单共285人予以公告,详情请见附件。特此通知。2024上半年团内“推优”公告名单.pdf团委(美育中心)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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