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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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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江苏省第十七批“科技镇长团”成员人选的通知
2024-06-06
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发拟获评名单公示
2024-06-06
2024年“瀛元律师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
2024-06-05
2024年学校助学金获助名单公示
2024-06-05
关于公布“献礼共和国忆峥嵘岁月 记录新时代谱青春华章”大学生“融城融媒思政”微视频评选结果的通知
2024-06-05
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苏州城市学院 “优秀分团务中心”“优秀团务工作者”的通知
2024-06-05
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拟推荐名单公示
2024-06-05
关于开展2024年高校青年就业赋能专项行动暨苏州城市学院职业规划专题讲座的通知
2024-06-05
关于组织参加中国出版集团首届大学生阅读分享活动的通知
2024-06-05
关于教职工“一卡通”圈存办理的通知
2024-06-05
关于2023-2024年度学校三好学生及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4-06-04
关于组织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4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6-04
关于开展“丹青绘就新时代 翰墨书写新征程”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书画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2024-06-04
关于组织开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技艺大赛的通知
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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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2024.06.06
关于推荐江苏省第十七批“科技镇长团”成员人选的通知
各学院(部):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七批科技镇长团人选的函》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开展我校第十七批科技镇长团成员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选条件根据《江苏省科技镇长团管理办法》(附件1)有关要求,人选应当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专业特长、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1.科技镇长团团长人选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职务。高校院所人选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为中共党员。团长人选根据地方需要,经组织考察,择优选配。2.科技镇长团团员人选高校院所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二、派驻安排按照中组部《关于规范干部挂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各地实际,统筹安排工作岗位。第十七批科技镇长团工作时间从2024年8月起,团长一般为2年,团员一般为1—2年。三、选派程序1.组织申报各学院(部)根据专业特点和优势,结合《江苏省第十七批科技镇长团组团计划》(附件2)及《第十七批科技镇长团岗位需求清单》
2024.06.06
2024.06.06
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发拟获评名单公示
各学院:根据《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98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154号)有关要求,我校针对2024届毕业生中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城乡低保家庭;(2)本人为残疾人;(3)申请并获得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4)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6)特困人员。根据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招生就业处组织开展了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45位学生拟获评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现将拟获评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广大师生如对拟获评学生有异议,请于6月13日下班前与招生就业处联系。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09457。附件: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发拟获评名单.xlsx招生就业处2024年6月6日
2024.06.05
2024.06.05
2024年“瀛元律师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
学字〔2024〕72号各学院: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瀛元律师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字〔2024〕48号)文件要求,我校组织了2024年“瀛元律师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拟获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5日至6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赵老师电话:0512-66576279附件:2024年“瀛元律师奖学金”汇总表.xlsx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4年6月5日
2024.06.05
2024.06.05
2024年学校助学金获助名单公示
学字〔2024〕71号各学院: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学校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字〔2024〕57号)文件要求,我校组织了2024年学校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拟获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5日至6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赵老师电话:0512-66576279附件:2024年度学校助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4年6月5日
2024.06.05
2024.06.05
关于公布“献礼共和国忆峥嵘岁月 记录新时代谱青春华章”大学生“融城融媒思政”微视频评选结果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献礼共和国忆峥嵘岁月记录新时代谱青春华章”大学生“融城融媒思政”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组织专家对征集的作品进行初审、复审、终审,评选出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6项,优秀指导教师5名,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特此通知。附件:“献礼共和国忆峥嵘岁月记录新时代谱青春华章”大学生“融城融媒思政”微视频评选结.pdf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团委(美育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6月3日
2024.06.05
2024.06.05
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苏州城市学院 “优秀分团务中心”“优秀团务工作者”的通知
1111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磅Normal0各学院团委团务中心: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各学院团务中心建设,更好地发挥学生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学生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的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经校团委、校团委团务中心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分团务中心”“优秀团务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评对象各学院团委团务中心、校院两级团务中心工作人员二、申报条件(一)优秀分团务中心1.思想引领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好地动员广大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跟党走,奋进新时代。积极选送优秀学生骨干参加校级“青马工程”培训班;按照要求开展各类“信仰公开课”。2.组织建设好。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团支部工作
2024.06.05
2024.06.05
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拟推荐名单公示
教字〔2024〕95号各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苏州城市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字﹝2023﹞177号)、《关于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再征集的通知》(教字﹝2024﹞58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4〕4号)文件精神,经申请人自主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现将我校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7日,为期3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意见,联系人:李楠,联系邮箱:297328163@qq.com,电话:66558062,逾期不予受理。附件: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拟推荐名单.xls教务处2024年6月5日
2024.06.05
2024.06.05
关于开展2024年高校青年就业赋能专项行动暨苏州城市学院职业规划专题讲座的通知
各学院: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我校定于6月12日与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2024年高校青年就业赋能专项行动暨苏州城市学院职业规划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讲座主题“就”在家门口主题就业指导——简历制作与面试技巧二、讲座时间2024年6月12日(周三)下午14:00-15:30三、讲座地点教学楼3-101四、讲座主题1.姑苏区就业政策解读(14:00-14:15)2.职业生涯规划专题讲座(14:20-15:30)五、联办单位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主讲嘉宾李萍:NCDA国际认证职业规划师、江苏省职业规划大赛评委团成员、国家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高级心理咨询师、西交利物浦校外导师。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学生前往参加讲座。特此通知。招生就业处2024年6月5日
2024.06.05
2024.06.05
关于组织参加中国出版集团首届大学生阅读分享活动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为积极倡导并深入推进全民阅读,特别是在青年学生中激发阅读兴趣、提升阅读品质,中国出版集团联合北京大学出版研究院、中国出版传媒商报、人民文学出版社等单位发起“品味好书分享阅读”中国出版集团首届大学生阅读分享活动,活动以“品味好书分享阅读”为主题,邀请全国高校学子积极参与,共同营造浓厚的书香校园氛围,助力于涵养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文化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7月15日二、征集范围在校学生三、作品要求以“中国好书”、中国出版集团好书和其他各类优秀出版物为主要对象进行创作,作品征集包括征文和短视频两大类。作品须导向正确、主题突出、以小见大,生动呈现图书内容与阅读主题,传播阅读价值。1.文字作品包括书评、读后感、阅读故事等形式,内容要求原创,篇幅1500字以上,每篇作品的作者人数不可超过3人。2.短视频作品包括宣传视频、公益广告、微电影、短剧等多种形式。须提供视频原文件,横屏拍摄、分辨率1980*1020(确保清晰度)、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B、MP4格式、时长控制在3分钟之内,录制画面全程无噪音。3.投稿作品请使用公开版权字体、图像等,避免侵权,以便获奖
2024.06.05
2024.06.05
关于教职工“一卡通”圈存办理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为方便广大教职工办理食行生鲜圈存,本学期圈存安排如下:时间:6月12日(周三)11:00-13:306月13日(周四)11:00-13:30地点:师生服务大厅请有需求的老师携带一卡通实体卡前往至师生服务大厅7号柜台充值。特此通知。工会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2024年6月5日
2024.06.04
2024.06.04
关于2023-2024年度学校三好学生及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学字〔2024〕70号各学院:根据我校奖学金评比条例,以及《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组织社会工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字﹝2024﹞21号)和《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学校三好学生及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字﹝2024﹞47号)文件精神,我校组织了2023—2024年度学校三好学生及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拟获评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4日至6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赵老师电话:0512-66576279附件:2023—2024年度学校三好学生及奖学金评审结果.xls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4年6月4日
2024.06.04
2024.06.04
关于组织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4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94号各教学单位: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高学会〔2024〕25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2024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数量我校限报2项。二、申报要求(一)课题种类我校可申报“地方大学发展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专项课题,认定为省级项目。(二)课题主持人1.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博士学位。2.课题申请人限申报1项课题,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三)建设时间建设时间一般为2年。三、课题经费重点课题20项,0.5万元/项,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重大课题5项,1.5万元/项,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四、成果要求(一)结项时根据申报书中填写的预期成果,可提交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学术论文或专著等研究成果,不做具体要求。(二)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4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字样(含课题名称和编号)。获准立项的《课题申报书》视为具有约
2024.06.04
2024.06.04
关于开展“丹青绘就新时代 翰墨书写新征程”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书画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党委: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夯实团结奋斗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24年“同心共筑教育梦”主题教育的通知》要求,现开展学校统一战线“丹青绘就新时代翰墨书写新征程”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书画作品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围绕服务教育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最广泛团结全校统一战线成员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广泛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二、活动主题从“强”“富”“美”“高”4个专题角度,展现新中国成立75周年以来江苏经济发展、民生福祉、生态环境、社会文明等方面发生的变化和取得的成就。展示学校统一战线发挥文艺人才荟萃的优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时代同步伐、
2024.06.04
2024.06.04
关于组织开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技艺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党委:依据省民宗委、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二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高校在行动”系列活动的通知》(苏民宗发〔2024〕15号)精神,为加强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非遗文化,进一步激发全校各族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苏州城市学院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技艺大赛”。为保证比赛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主题“铸牢中国心,凝聚奋进力”二、参赛对象全体学生三、作品类别此次大赛共包括:书法作品、美术作品、剪纸作品、泥塑雕刻作品、编织作品五个类别,使用材料和作品尺寸不限。四、作品要求(一)注重思想性。作品设计创作要紧扣主题,积极向上,契合时代特点,充分展现各民族欣欣向荣的精神风貌。(二)注重艺术性。作品要求精准选题,以小见大,构思巧妙,新颖独特,表现生动,色彩和谐,制作精巧,富有艺术感染力。(三)注重原创性。作品要求具有原创性,拥有独立的版权,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五、报送要求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各学院对报送作品审核把关,报送作品数量不少于3件(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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