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访信箱
  • 数字门户
  • 校内通知
  • VPN
  • 邮件系统
  • 首页
  • 城院新闻
  • 学校概况
    • 学校简介
    • 现任领导
    • 校园风貌
  • 机构设置
    • 党政部门
      •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 纪委办公室
      • 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退休工作部(退休工作处)
      • 党委宣传部
      • 党委统战部
      • 工会
      • 团委(美育中心)
      • 机关党委
      • 发展规划处
      •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 财务处
      • 审计处
      • 教务处
      •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 招生就业处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人民武装部)
      •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 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 图书馆(档案馆)
      •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
      •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 继续教育学院
      • 太湖研究院(筹)
    • 院系设置
  • 师资队伍
  • 教育教学
  • 科学研究
    • 科研平台
  • 招生就业
    • 招生信息网
    • 就业信息网
  • 合格评估
  • 综合服务
    • 智能体广场
    • 咨询联系电话
    • 学生服务
    • 后勤服务
    • 财务查询
    • 形象系统
    • 校内信息
    • 用户中心
    • 电子签章验证

通知公告

  • 通知
    •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 校长办公室
    • 财务处
    • 人事处
    •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 教务处
    •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 教师发展中心
    • 图书馆(档案馆)
    •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
    • 招生就业处
    • 学生发展中心
    • 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
    • 保卫处
    • 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 校友会
    • 科研中心
    • 工会
    • 三创学院
    •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 、党校(合署办公...
    • 党委宣传部
    • 团委(美育中心)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
    • 太湖研究院(筹)
  • 发文
  • 历史发文
  •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
  • 通知

  • 关于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推进会议的通知2024-05-27
  •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校友工作的通知2024-05-27
  • 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英语辅修专业录取结果公示2024-05-27
  •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学生标兵宣讲团成员选拔工作的通知2024-05-27
  • 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固定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2024-05-27
  • 关于举办归国学者大讲堂第一讲的通知2024-05-27
  • 第14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2024-05-24
  • 关于端午假期图书馆开放时间的通知2024-05-24
  • 关于组织参加2024年度全国保密教育线上培训的通知2024-05-24
  • 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本科高校“理工类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2024-05-24
  • 关于组织参加2024年江苏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的通知2024-05-23
  •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2024-05-23
  • 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共青团干部工作会议的通知2024-05-23
  • 关于参加校统战工作会议暨侨联成立揭牌仪式的通知2024-05-22
  • 每页 14 记录  总共 2265 记录 
  •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 页码 117/162 跳转到 

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
  • 通知
  • 发文
  • 历史发文
  • 2024.05.27 2024.05.27
    关于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推进会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苏州城市学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推进会将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下午13:3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323室三、参会人员1.校党委书记芮国强2.校党委副书记周玉玲3.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李萍4.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5.各院级党委负责人6.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成员四、会议议程1.党委组织部部长孙德芬汇报全校党纪学习教育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2.校领导及各院级党委负责人围绕党纪学习教育阶段性工作进行交流发言;3.校党委书记芮国强传达市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就下阶段工作做出工作提示。五、其他事项1.请与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与会,请于5月28日下班前履行请假手续,并报送代为参会人员名单(联系人:王祺联系电话:66554610);2.请参会人员按席卡位置就坐,党员同志规范佩戴党徽。特此通知。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2024年5月27日
  • 2024.05.27 2024.05.27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校友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2024届毕业生:时值2024年毕业季,毕业生离校工作是培育校友爱校、增进感情的重要环节,根据学校整体工作的安排,现将2024届毕业生校友工作安排如下:一、毕业捐赠活动1.校友林认捐采取自愿捐赠原则,在校园内指定位置(校友林区域参考下方图示,分为A、B、C、D、E、F、G、H八个区域)认捐树木。学校将对认捐树木统一制作树牌,内容包括:捐赠班级或个人名称、毕业寄语(20字以内,内容积极向上)等,并颁发捐赠证书。请在6月15日之前,根据附件《2024年树木认捐清单》选好树木类型,联系校友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登记(联系人:周琰懿,联系电话:18761707102)。校友林认捐区域图示2.其他捐赠活动可由个人或班级名义自愿发起,现金捐赠倡导向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捐赠,具有价值的实物可捐赠到各学院。3.账号信息户名:江苏省苏州城市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开户行:苏州银行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账号:51711900001568(请转账时务必备注好班级、姓名和联系方式,转账事由。)二、2024届校友联络员联谊拟于毕业前夕举办2024届校友联络员联谊活动,届时将发放校友联络员聘书和校友徽章,
  • 2024.05.27 2024.05.27
    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英语辅修专业录取结果公示
    各相关学院: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英语辅修专业招生选拔的通知》(教字[2024]61号)相关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资格审核、组织面试等环节,拟录取名单已产生(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27日-31日如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66556322,邮箱:1036646465@qq.com。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特此通知。教务处2024年5月27日
  • 2024.05.27 2024.05.27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学生标兵宣讲团成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4〕58号各学院: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宣传我校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扩大先进事迹的影响覆盖面,以榜样力量引领学生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4年学生标兵宣讲团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我校2021、2022级在籍在校学生。二、选拔方式1.学院推荐: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以师生推荐、学生自荐等形式,充分挖掘在学习科研、实践创新、自强自立、志愿服务等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确定1-3名推荐人选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城院之星”等荣誉获得者优先考虑。2.学校评选: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根据各学院报送的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查、遴选及评议,最终确定我校2024年学生标兵宣讲团成员名单。三、具体安排各学院于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前完成学院推荐,并将附件1、附件2,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思想政治教育中心(综合楼10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hengQ@szcu.edu.cn,联系人:郑老
  • 2024.05.27 2024.05.27
    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固定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
    国资字〔2024〕6号全校各单位:为进一步优化学校资源配置,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城市学院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做好2024年上半年固定资产处置工作通知如下:一、处置范围1、已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固定资产。常用设备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参照苏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执行。2、虽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但经科学认证确已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3、盘亏、丢失等非正常损失的固定资产。二、处置流程1、处置申请和审批资产使用和保管人确认名下固定资产状态,根据实际情况提交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资产使用单位组织鉴定和复核确认(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报废需要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一起参与鉴定),符合处置条件的,由资产管理员在学校“数字门户—国资系统”中进行申报,申请流程参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说明书》;申请及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6日。2、资产处置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根据批复意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实物处置。三、材料上报各单位于6月12日前,将资产处置申请材料报送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材料
  • 2024.05.27 2024.05.27
    关于举办归国学者大讲堂第一讲的通知
    报告题目:中国式的创新——从复制到市场引导的突破式革新,而实现而0到1的突破将是未来的期待报告人:梅维平报告时间:2024年5月28日上午9:00——10:10报告地点:3—101报告人简介:梅维平,男,博士。德国拜尔斯道夫集团子公司“德莎”亚太区首席创新官(苏州),德国拜尔斯道夫集团中国创新中心东北亚区首席创新官(上海)。同时兼任北京中科院分子纳米结构与纳米技术重点实验室“产学研”顾问、北京中德联合化妆品研究所(在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内)创建人,监事、苏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客座教授、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客座教授、北京工商大学中国化妆品研究中心特聘专家、中华海外联谊会第三、第四、第五届(2019-2023)理事会海外理事、广东省海外交流协会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理事会海外理事、苏州市侨联第九届委员会海外顾问、苏州市海外联谊会第五届理事。梅维平博士发表学术论文66多篇,获得专利15项。被收入2002年“世界名人录(Who’sWhointheWorld)”,被收入2003年“世界科学技术名人录(Who’sWhointheScienceandTechnology)”,受国桥办邀请参加
  • 2024.05.24 2024.05.24
    第14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第14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5月27日——6月2日)日期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参加人5.27(周一)上午10:00综合楼大会议室重点实验室申报筹备会高雷另行通知5.27(周一)下午1:30综合楼大会议室校长办公会赵志宏校行政班子成员、例定列席人员党委常委会芮国强校党委常委、例定列席人员5.29(周三)下午1:30综合楼323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推进会芮国强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党委部门负责人、院级党组织负责人5.29(周三)下午2:00综合楼大会议室苏州城市学院—马来西亚高校国际合作研讨会高雷另行通知5.30(周四)上午10:00综合楼大会议室马克思主义学院对标建设推进会周玉玲另行通知5.30(周四)下午1:30综合楼大会议室“文正学堂”干部教育培训第六、第七讲芮国强孙德芬全校处级干部(部门负责人)5.30(周四)下午1:30综合楼301接待室校领导接待日高雷来访者(请事先到综合楼310预约登记)5.31(周五)上午10:00综合楼大会议室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来校调研黄涧秋另行通知5.31(周五)下午2:00“一站式”学生第一社区民主议校会芮国强另行通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4年5月24日
  • 2024.05.24 2024.05.24
    关于端午假期图书馆开放时间的通知
    全校师生:根据学校节假日安排,图书馆于6月8日和6月9日正常开放,6月10日只开放1-105和1-106阅览室。特此通知。图书馆(档案馆)2024年5月24日
  • 2024.05.24 2024.05.24
    关于组织参加2024年度全国保密教育线上培训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宣传贯彻工作,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和校保密委员会工作安排,现面向全体教职工组织参加全国保密教育线上培训,有关事项如下:一、时间安排全国保密教育线上培训系统(华东片区)即日起启动,至9月5日24时关闭。在此期间内均可参加培训。二、培训方式(一)注册。注册成为“保密观”APP或“中国保密在线”网站会员后,即可登录系统参加培训。1.通过“保密观”APP进入培训系统,可通过点击首页“2024年度全国保密教育线上培训”进入学习;2.通过中国保密在线网站(www.baomi.org.cn)进入培训系统,点击首页标题图进入学习。(二)学习。进入系统,点击“课程”开始学习。课程内容包含保密优良传统、保密法律法规、保密技术防范和保密警示案例4部分,以视频、音频为主。其中,标注“必修”字样的课程,是必须学习的内容。(三)考试。学完4学时后,点击“考试”—“开始考试”。考试时间30分钟,共25道题,其中单选20道,判断5道。考试成绩满分100分,优秀90分,合格60分。(四)取证。考试成绩合格
  • 2024.05.24 2024.05.24
    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本科高校“理工类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88号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本科高校“理工类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4〕20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2024年江苏省高校“理工类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聚焦人工智能背景下高校理工类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大学数学、大学物理、大学计算机等)的教学改革创新,关注面向理工类卓越人才培养的人工智能+基础课程(教材)等的研究与实践。申报单位和个人可根据课题研究指南(详见附件1)结合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在指南外自选方向。该课题为江苏省高教学会组织的专项课题,认定为市厅级。二、申报数量我校可推荐申报3项,由学校分管部门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各相关学院推荐申报1-2项。三、申报要求(一)课题种类课题拟立项重点课题19项,资助标准分为30000元和10000元两类;一般课题30项,每项资助5000元;一般课题(经费自筹)项目若干。(二)课题主持人课题主持人应为高校在职教学管理人员或从事相关课程教学的教师,原则上应具备副高
  • 2024.05.23 2024.05.23
    关于组织参加2024年江苏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为引导高校加强电子信息类专业和课程的建设,促进教学改革,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协作精神,加强动手能力和工程实践训练,提高学生针对实际问题进行电子设计制作的综合能力,经研究,我校将组织参加2024年江苏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暨模拟电子系统设计专题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竞赛内容1.竞赛题目分为本科生组题目和高职高专学生组题目,统一命题。2.竞赛题目包括“理论设计”和“实际制作”两部分,以电子电路(含模拟和数字电路)设计应用为基础,可以涉及信号采集与处理、信号发生与信息传输、测量与控制、电源及变流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方面知识与技术方法。3.除题目特殊要求以外,参赛队的个人计算机、移动式存储介质、开发装置或仿真器等不得带入测试现场(实际制作实物中凡需软件编程的芯片必须事先下载脱机工作)。4.竞赛题目具有实际意义和应用背景,并考虑到目前教学的基本内容和新技术的应用趋势,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和学生今后工作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5.竞赛题目着重考核参赛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进行理论设计的能力、实践创新和独立工作的基本能力、实验综合技能,并鼓励参赛学生发扬团队协作精神。二、竞赛安排
  • 2024.05.23 2024.05.23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党委: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严肃、及时、妥善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是党的纪律的要求,也是党员意识和责任心的体现。2024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在即,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类型2024届毕业生党员包括各类应在今年7月前离校的毕业生党员。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应做到应登尽登、应转尽转。1.毕业生党员在境内已经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1)工作、学习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2)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2.毕业生党员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在办理人事档案托管手续后,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3.毕业生党员出国(境)留学的,可自愿转出,也可将组织关系继续保留在我校党组织(保留时间不超过2年)。组织关系保留在我校的,在党员出国(境)前,应及时填写《毕业生党员出国
  • 2024.05.23 2024.05.23
    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共青团干部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学院: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部署团委下阶段重点工作,决定召开苏州城市学院共青团干部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上午9:30二、会议地点学生活动中心204三、出席人员1.校团委工作人员;2.各学院团委书记。请与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履行请假手续。联系人:顾雅雯联系电话:0512-66510529特此通知。团委(美育中心)2024年5月23日
  • 2024.05.22 2024.05.22
    关于参加校统战工作会议暨侨联成立揭牌仪式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24年5月24日下午举办苏州城市学院统战工作会议暨侨联成立揭牌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15:3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三、参会人员1.有关校领导2.校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3.校统战团体负责人4.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代表以上人员由党委统战部负责通知。四、其他事项1.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并根据现场安排在指定位置入座。2.注意会场秩序,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3.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请于5月23日16:00前向党委统战部履行请假手续(联系人:张书言;联系电话:66552139)。特此通知。党委统战部2024年5月22日
  • 每页 14 记录  总共 2265 记录 
  •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 页码 117/162 跳转到 

联系我们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邮编:215104

Copyright © 苏州城市学院 苏ICP备2021049900号-1 苏公网安备3205060201317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