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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06-03
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春学期“一站式”学生社区第二社区民主议校会的通知
2024-06-03
关于组织收看2024年国际档案日专题讲座的通知
2024-06-03
关于开展2024年国际档案日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2024-06-03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学生工作名师工作室拟立项名单的公示
2024-06-03
关于公布2024年6-7月重点工作月报的通知
2024-06-03
关于2024届毕业生毕业照拍摄安排的通知
2024-06-03
关于做好2024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2024-06-03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第一届“优秀心理委员”和“十佳心理委员”评比结果的公示
2024-06-03
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产业教授(本科类)选聘工作的通知
2024-06-01
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团内“推优”工作的通知
2024-05-31
第15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2024-05-31
关于开展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4-05-31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离校教育及离校工作的通知
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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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2024.06.03
关于做好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92号全校各单位:为进一步发挥专家组织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教育部将组建新一届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4号,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4〕7号,附件2)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有关推荐要求通知如下。一、推荐要求各单位申报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分委员会与委员会名额独立计算)的专家限1名。推荐人选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且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入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计划;2.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负责人;3.国家级教学名师,或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负责人;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完成人(排序前五);5.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6.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全国教材建设奖获奖者。我校可推荐不超过20人,原则上推荐的45岁及以下专家的比例不低于30%。二、推荐材料请单位将《江苏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报推荐汇总表》(样表见附件3,按单位填报),于6月5
2024.06.03
2024.06.03
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春学期“一站式”学生社区第二社区民主议校会的通知
学字〔2024〕67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畅通我校“一站式”学生社区诉求表达渠道,积极引导专业教师力量下沉社区、加强专业化的育人资源供给,现将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春学期“一站式”学生社区第二社区民主议校会有关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我与校长面对面”青年师生交流会二、活动时间2024年6月6日(周四)14:00三、活动地点综合楼323四、参与对象1.有关校领导;2.相关职能部门人员;3.“一站式”学生社区第二社区师生代表;4.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及2024届毕业生代表;5.学生民主管理委员会及校学生会代表。五、活动流程1.“一站式”学生社区第二社区运营情况介绍;2.“一站式”学生社区第二社区青椒联盟建设情况介绍;3.“最佳议案”提案者议案思路分享;4.师生现场研讨;5.“最佳议案”颁奖仪式;6.校领导总结讲话。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张老师,联系方式:0512-66550131特此通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4年6月3日
2024.06.03
2024.06.03
关于组织收看2024年国际档案日专题讲座的通知
各单位:为做好2024年“筑梦现代化奋斗兰台人”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生动讲述新时代档案故事,充分展现新时代档案行业风采,根据国家档案局、中国档案学会《关于2024年国际档案日专题讲座收看安排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讲座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讲座时间2024年6月7日9:00二、讲座形式线上专题讲座,直播网址:http://idangan.cn/0609三、讲座嘉宾赵振华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主任四、讲座主题《关于新质生产力的若干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五、其他1.请相关单位做好组织收看工作,可至1-001档案馆集中线上观看。2.联系人:袁艳,联系电话:0512-66553749。图书馆(档案馆)2024年6月3日
2024.06.03
2024.06.03
关于开展2024年国际档案日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全体师生:2024年6月9日是第17个国际档案日。为做好国际档案日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进展新成效,生动讲述新时代档案故事,充分展现新时代档案行业风采,根据国家档案局、江苏省档案局、江苏省档案馆、苏州市档案局、苏州市档案馆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面向全校师生开展2024年国际档案日主题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文主题筑梦现代化奋斗兰台人二、征文内容围绕“筑梦现代化奋斗兰台人”主题,以真实的记录讲述新时代的故事,展现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巨变;以鲜活的事例讲述档案工作者的故事,讴歌兰台人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的职业风尚;以丰富的视角讲述档案事业现代化发展的故事,描绘档案强国建设的美好图景。三、征文要求1.主题鲜明,观点正确,积极向上。2.语言生动,事例鲜活,有感染力,不空谈道理。3.题目自拟,体裁不限,表述清晰,篇幅3000字以内。4.来稿须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且未公开发表。5.来稿须在文章标题上方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如信息缺失,则无法参与评奖。6.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6月19日前将作品以word文档
2024.06.03
2024.06.03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学生工作名师工作室拟立项名单的公示
学字〔2024〕66号各有关单位、各学院: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学生工作名师工作室申报建设的通知》(学字〔2024〕44号),经自主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初审、专家组评审,拟立项工作室8个,其中重点建设工作室3个,一般建设工作室5个。现将拟立项工作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6月3日至5日。对公示工作室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于6月5日下午17:00前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反映。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50131;邮箱:zhangpengyuan@szcu.edu.cn。附件:苏州城市学院学生工作名师工作室拟立项名单.xlsx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4年6月3日
2024.06.03
2024.06.03
关于公布2024年6-7月重点工作月报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现将2024年6-7月重点工作月报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附件:6-7月重点工作月报.pdf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4年6月3日
2024.06.03
2024.06.03
关于2024届毕业生毕业照拍摄安排的通知
学字〔2024〕65号各学院、毕业班级:为使2024届毕业生毕业照拍摄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一、拍摄时间2024年6月13-14日二、拍摄地点综合实验楼410三、其他提醒1.请各学院根据拍摄安排表(见附件)安排班级拍摄的具体时间段,并在表中完善联系人(学生)、联系方式、具体时间段及负责老师等信息,并将填写完整后的表格于6月7日前发送到邮箱zhulin2022@szcu.edu.cn。2.请各学院、班级拍摄过程中注意维持好现场秩序。附件:2024年毕业集体照拍摄时间安排表.xlsx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4年6月3日
2024.06.03
2024.06.03
关于做好2024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党委: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落实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组织部长会议精神,根据上级相关部署,现就高质量做好本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要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标准的核心内容,严肃认真开展政治审查,确保新发展党员政治合格、质量过硬。要坚持党史学习“入党第一课”制度,全面落实“两必述”“两必谈”“三必训”“三必考”要求。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刻理解把握这一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要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突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扣好“第一粒扣子”。要做细做实日常培养教育,精心挑选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实践锻炼,引导和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端正入党动机,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二、落实总量调控和结构优化要求2024年继续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控制党员数量年均净增率。各党委要对本单位后备队伍底数进行深入摸排分析,及时录入和更新信息系统。要坚持有
2024.06.03
2024.06.03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第一届“优秀心理委员”和“十佳心理委员”评比结果的公示
学字〔2024〕64号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第一届“优秀心理委员”和“十佳心理委员”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遴选推荐,共有24人进入校级评比阶段。经材料审核及现场答辩,现将评比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奖项学院班级姓名十佳心理委员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工商管理周柏枝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2021通信许俊杰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2021微电子孙静雯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2022心理胡芳杰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2022计算机王子洁设计与艺术学院2021服装与服饰设计任欣苗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2023轨道信号焦娅欣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2022机电黄一轩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2022书院谭月萍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金融夏秉坤优秀心理委员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2022物联网陈飞翼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2022人力何怡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2023法学王怡婷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国际经济与贸易娄丛苒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2023控制秦娅琳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2023测控黄若冰设计与艺术学院2023航空管理与服务张笑笑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23物联网(中外合作)1蒋雨彤智能制
2024.06.01
2024.06.01
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产业教授(本科类)选聘工作的通知
人字〔2024〕30号各学院(部):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根据《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产业教授(兼职)选聘工作的通知》(苏教研函〔2024〕4号)的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24年江苏省产业教授(本科类)选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聘依据依据《江苏省产业教授(本科类)选聘办法》(苏教高〔2020〕5号)执行,详见附件1。二、选聘程序1.各学院(部)依据《江苏省产业教授(本科类)选聘办法》(附件1)规定的选聘条件和工作职责,结合我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学院(部)产学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填报《2024年江苏省产业教授(本科类)岗位申报表》(附件2)。学校将对各学院(部)提交岗位进行审核并报江苏省教育厅审批。2.各学院(部)根据省教育厅官网发布的江苏省产业教授(兼职)选聘岗位公告,填报《江苏省产业教授申报书(本科类)》(附件3)《2024年江苏省产业教授(本科类)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4)。三、申报限额我校申报产业教授原则上不超过5人,各学院(部)可推荐不超过1人。四、工作要求1.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按照相关
2024.05.31
2024.05.31
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团内“推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为进一步增强共青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激励广大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经研究,校团委决定开展2024年团内“推优”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推优”原则“推优”工作依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文件,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各支部每半年“推优”比例不超过本支部团员数10%,实施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稳妥、教育引导的原则。二、“推优”对象“推优”对象为教工团员、在籍学生团员中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且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优秀团员。推荐对象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三、“推优”程序1.组织“推优”投票。在学院团委的统一指导下,各团支部具体实施。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召开支部大会,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优秀团员中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参加投票的人员范围为团支部全体团员,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召开会议(团支部推优票决表参考附件1)。2.产生拟推荐人选。团支部根据投票情况,确定初步
2024.05.31
2024.05.31
第15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第15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6月3日——6月9日)日期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参加人6.5(周三)下午2:00综合楼大会议室学生工作例会吴昌政校学生工作会议例定人员6.6(周四)下午2:00综合楼323民主议校会赵志宏另行通知6.7(周五)上午9:00综合楼大会议室2024年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芮国强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全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4年5月31日
2024.05.31
2024.05.31
关于开展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为进一步激发学生社团积极性、创造性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选拔特色社团、打造精品活动,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定对象在2023-2024学年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年审中的合格社团二、评定名额各业务指导单位推荐不超过年审合格50%的学生社团参加四星级社团评定,并优中选优,从中推荐0-1个学生社团参加五星级社团评比(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基础教学部可推荐0-2个)。三、参评条件参与评比的学生社团须成立满一年,在2023-2024学年社团年审结果为合格(见附件1),并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学生社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效引导社团成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2.能严格按照《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团苏城院委〔2022〕1号)及有关规定要求开展活动,组织构架健全,社团运行良好;3.积极为校园文化建设做贡献,能主动结合社团类型积极开展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科技、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活动。四、评定流程1.各业务指导单位填写星级
2024.05.31
2024.05.31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离校教育及离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离校教育及离校工作的通知全校各单位:文明离校是大学生毕业前的重要工作,是检验学生成长成才教育成果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做好2024届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和离校工作,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毕业氛围,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遵照执行。一、离校教育总体要求(一)理想信念与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厚植家国情怀,引导毕业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将个人理想追求融入民族复兴伟大征程。(二)就业形势政策与指导教育开展毕业生就业促进专项行动。充分利用教育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以“书记校(院)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和就业实践基地建设为抓手,开展规模性、专题化的招聘活动,助力学生就业成长。毕业生可登录学校就业信息网及微信公众号(苏州城市学院智慧就业),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三)心理健康教育关注毕业生心理健康,为学生提供职业素养指导,帮助学生缓解毕业、就业焦虑情绪,疏导心理困惑,增强社会适应能力,顺利度过毕业、就业的心理关键期。(四)诚信感恩教育开展以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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