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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届毕业生停止外借及还清图书的通知
2024-05-10
关于开展“三大赛”校级培育项目专项辅导的通知
2024-05-10
关于召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2024-05-10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艺术实践》非本专业选修课学分认定工作通知
2024-05-10
关于开展 2024年“校(院)长特别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5-09
关于举办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校友返校日暨学生成长成才展示日活动的通知
2024-05-09
关于开展2024年“瀛元律师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05-09
关于公布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星级志愿者”名单的通知
2024-05-09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年审工作的通知
2024-05-09
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学校三好学生及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05-09
关于本周四下午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的通知
2024-05-09
关于“政眼通”政策大数据分析服务系统数据库试用的通知
2024-05-08
关于举办长三角城市品牌发展圆桌会暨第三届苏州品牌发展交流会的通知
2024-05-08
关于组织2024年上半年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评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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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2024.05.10
关于2024届毕业生停止外借及还清图书的通知
2024届毕业生:为2024届毕业生能够顺利办理离校手续,图书馆于5月31日起停止毕业班学生外借图书。请毕业班学生在6月14号前归还已借图书,同时有滞纳金的同学请到借还处用本人一卡通缴纳。毕业生可按照此链接https://library.szcu.edu.cn/2023/1007/c3340a55953/page.htm提供的方式登录后查看自己所外借图书,如有丢失,可网上提前购买同版本(ISBN)图书归还,否则按图书馆《关于读者违反图书馆管理规则的处理规定》的五倍及以上赔偿。请各毕业班学生互相转告!图书馆(档案馆)2024年5月10日
2024.05.10
2024.05.10
关于开展“三大赛”校级培育项目专项辅导的通知
教字〔2024〕74号各学院:为进一步做好第十四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省赛的备赛工作,我校决定“三大赛”校级培育项目专项辅导(校内预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训人员1.入围“挑战杯”省赛项目的学院竞赛的指导老师、项目团队成员。2.部分创新大赛校级培育项目的指导老师、项目团队成员。二、具体安排时间:5月11日(周六)上午9:00地点:综合楼208三、预答辩安排每个项目答辩总时间共12分钟,其中作品陈述6分钟,时间到即停止陈述。评委问辩6分钟,时间到即停止答辩。视频展示或操作实物时间计算在作品陈述时间内。四、评审标准。参见附件1。附件1第十四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江苏省选拔赛终审决赛答辩评审规则.pdf教务处2024年5月10日
2024.05.10
2024.05.10
关于召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学字〔2024〕51号各学院:为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切实推进我校“润心”行动走深走实,经研究决定,拟召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14:45二、会议地点:团体心理辅导室三、参会人员:各学院心理辅导员、心理健康中心全体人员四、其他事项:1.请与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2.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者需于5月14日16:00前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沈怡佳报备。特此通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4年5月10日
2024.05.10
2024.05.10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艺术实践》非本专业选修课学分认定工作通知
大艺联各艺术团成员: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学生艺术团管理办法》(暂行)(下称《办法》)苏城院学【2021】17号文件精神,本学期非本专业选修课学分认定工作即将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根据《办法》内有关规定执行。二、申请流程申请学生自行登录苏州城市学院数字门户网站,依次填写相关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操作图解附后)。三、相关提醒1、网上申请开放时段:5月13日—5月19日24:00。2、申请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请联系学生活动中心302办公室袁老师。特此通知。团委(美育中心)2024年5月10日
2024.05.09
2024.05.09
关于开展 2024年“校(院)长特别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4〕50号各学院:为充分调动我校学生奋发向上、创新实践、全面成才的积极性,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我校奖学金评比条例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校(院)长特别奖”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参评对象考取2024年国内及国(境)外硕士研究生的2024届在籍在校本科毕业生。二、评选程序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考研升学相关证明材料(含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复印件或能证明学生被录取的其他材料等)进行申请。2.学院审核。各学院于2024年5月23日前完成申请学生材料的审核及汇总工作,并将电子版《2024年校(院)长特别奖汇总名单》(附件)及学生考研升学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命名为“汇总名单序号+学生姓名”)打包发送至863306277@qq.com,纸质版《2024年校(院)长特别奖汇总名单》(加盖学院公章)及学生考研升学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帅老师处(综合楼103)。3.学校复核。最终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对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24年5月23日后学生再提出申请的,由各学院依照要求审核学生材料并汇总提交至党委学
2024.05.09
2024.05.09
关于举办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校友返校日暨学生成长成才展示日活动的通知
学字〔2024〕49号全校各单位: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同时也是学校办学25周年。为进一步加强校友和母校之间的联系,凝聚校友力量,培育校友文化,全方位展示学校办学成果及苏城院在校生的青春风采,从而全面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举办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校友返校日暨学生成长成才展示日活动。一、活动主题“苏”说成长“城”就未来二、活动时间2024年5月18日三、活动地点苏州城市学院四、活动安排:时间内容地点9:00起校友签到、家长签到学生活动中心9:00-16:00校园重游打卡及学生培养成果展示打卡点一:学生活动中心一楼(1)“城院之星”风采展示(2)学生组织、学生社团介绍及主要负责人介绍展(3)学生荣誉展打卡点二:三创学院(4)学生创业长廊(5)学生科研竞赛成果展打卡点三:校史馆(6)参观校史馆(7)优秀校友企业展打卡点四:图书馆(8)历史照片展打卡点五:国际交流学院(9)中外合作办学校友成长展示打卡点六:文正书院(10)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10:30-11:15田径场(遇雨调整至综合楼多功能厅)开幕式11:
2024.05.09
2024.05.09
关于开展2024年“瀛元律师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4〕48号各学院:根据《瀛元律师奖学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做好2024年“瀛元律师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法学、应用心理学专业二年级学生。二、资助标准“瀛元律师奖学金”的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共计10人。三、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2.法学、应用心理学专业,奖学金排名(按年度,2023年度)为本班级前10%以内;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5.2023年度未因违纪受到学校或学院纪律处分或其他纪律(党纪、团纪等)处分,且不存在处分尚未解除。无学校各学生规章制度中已规定的不得参加评奖的违纪行为。6.2023年度受到通报批评者,以及当年度必修课成绩中有不及格者,不得申请此奖学金。7.2024年内,获得瀛元律师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苏州城市学院其他捐赠奖学金。四、评审程序三、评审程序和时间本人下载并填写附件1,由班级评议公示后,提交学院评审工作组,学院初审公示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
2024.05.09
2024.05.09
关于公布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星级志愿者”名单的通知
苏州城市学院全体学生: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星级志愿者认定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初审、校团委审核、组织公示等环节,现决定认定胡焱敏等46人为“一星级志愿者”,葛丹丹等14人为“二星级志愿者”,徐思琪等10人为“三星级志愿者”,刘亚楠为“五星级志愿者”,具体名单见附件。特此通知。团委(美育中心)2024年5月8日
2024.05.09
2024.05.09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为切实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思政育人功能,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团苏城院委〔2022〕1号)和《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注册登记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审对象全校正式成立的学生社团二、年审流程1.学生社团负责人填写年审申请材料(附件1);2.纸质版材料交至校学生社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307,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10:15-11:30,15:00-17:30)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校学生社联邮箱:szcuxsl@qq.com;3.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对社团年审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公布学生社团年审结果。三、相关要求1.年审重点考核学生社团在2023-2024学年社团成员构成、社团负责人履职情况、活动开展情况、财务状况等。年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社团方可开展活动;年审不合格的学生社团取消社团活动基金立项资格,并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3-6个月,整改期间社团不得开展除整改以外的其他活动,整改不合格的社团将被强制注销,并全校通报;2
2024.05.09
2024.05.09
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学校三好学生及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4〕47号各学院: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向上、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成长成才。根据《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奖学金评比条例》(苏大文正学﹝2018﹞54号)、《苏州城市学院奖学金评比条例》(苏城院学﹝2022﹞8号),现就我校2023—2024年度学校三好学生及奖学金评审工作做一安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类奖项说明1.2020级学生(1)学习奖(又称“人民综合奖学金”,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2)社会工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三好学生(荣誉称号);(4)学习进步奖(一等提高幅度0.7、二等提高幅度0.55、三等提高幅度0.4)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评定。2.2021-2023级(1)学习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2)社会工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中国电信奖;(4)三好学生(荣誉称号);(5)学习进步奖(一等提高幅度0.7、二等提高幅度0.55、三等提高幅度0.4)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评定;(6)文正书院学生专项奖。奖项及分配说明:(1)学习奖名次由教务系统计算的学生成绩加上条例规定的附加分后进行排序(分数相同的按GPA由高到
2024.05.09
2024.05.09
关于本周四下午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根据本学期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本周学习内容为:1、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参考资料:党委宣传部网站“理论学习”栏目中的“教职工政治学习参考资料2024年第5期”。特此通知。党委宣传部2024年5月9日
2024.05.08
2024.05.08
关于“政眼通”政策大数据分析服务系统数据库试用的通知
全体师生:为进一步丰富我校馆藏电子资源,图书馆(档案馆)特与中知知识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协商开通“政眼通”政策大数据分析服务系统数据库试用权限。一、资源简介“政眼通”政策大数据分析服务系统是目前国内比较有特色的政策数据平台,政策数据全面、智能化程度高,涵盖中央、国务院、部委、各省及省会城市、单列市的政策数据。系统既可以快速检索相关政策,又能自动生成政策态势分析报告,查看国家政策落实情况,通过多种功能模块帮助师生掌握政策主题发展脉络,帮助师生在开展学术研究、政策研究过程中提升资料搜集、整理和分析的效率。二、访问方式首次登录需要在学校办公网络环境中,使用电脑浏览器(推荐360浏览器、Chrome浏览器)登录http://www.zytdata.com,点击智库版进入登录页面(或直接访问下面地址进入智库版登录页面https://www.zytdata.com/loginzk)。输入手机号和验证码即可登录使用。除首次登录需要在学校网络内,之后登录将不受地理位置限制,全国都可以使用(仍然是手机号+验证码)。*如果登录、试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可以联系010-65753268或微信zytdata。
2024.05.08
2024.05.08
关于举办长三角城市品牌发展圆桌会暨第三届苏州品牌发展交流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品牌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象征,也是质量强国的内在支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品牌建设工作,并把每年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关于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等政策意见,探讨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如何推进苏州品牌高质量发展,对于进一步提升苏州城市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探讨与交流城市品牌建设这一重要课题,苏州城市学院联合苏州市品牌研究会、苏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在学校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举办以“提升城市品牌影响力服务长三角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长三角城市品牌发展圆桌会暨第三届苏州品牌发展交流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4:0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三、会议主题提升城市品牌影响力服务长三角高质量发展四、参会人员1.相关校领导;2.特邀专家;3.苏州城市区域品牌与产业品牌代表;4.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
2024.05.08
2024.05.08
关于组织2024年上半年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评报名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73号各学院(部):2024年上半年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评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报名对象本次报名不限定范围,面向社会开放报名,我校师生均可报名。二、报名工作1、报名时间:5月8日10:00至5月25日24:00。2、报名费用:测试费50元/人。3、测试计划:开放1个批次(1000人),额满即止。4、测试时间:6月2日5、测试地点:苏州城市学院数字化中心201机房(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6、(1)考生使用电脑登录https://bm.cltt.org/#/index,选择“江苏”自动跳转到江苏政务服务网www.jszwfw.gov.cn,注册个人账号,填写所需信息并进行实名认证(注意: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三项必须为本人实名),支持支付宝认证。注册成功后即可登录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2)选择苏州城市考点及相应的测试时间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填写考生报名信息。考生姓名、证件类型、证件编号、联系电话为用户注册信息不可修改,剩余项为必填项,请如实填写。(3)核对考生报名信息并进行验证,若信息有误,点击“修改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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