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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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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推荐年轻干部参加挂职锻炼的通知2024-04-28
  • 关于开展首批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校内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2024-04-28
  • 关于开展2023年度最佳党日活动优胜奖评比工作的通知2024-04-28
  • 关于组织申报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度党建研究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2024-04-28
  • 关于组织参与“关工委主题教育读书征文写作指导”系列讲座的通知2024-04-26
  • 苏州城市学院主任(处长)学生助理招聘结果公示2024-04-26
  • 第10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2024-04-26
  • 2024年江苏省高校图工委教改研究课题拟推荐项目公示2024-04-26
  • 关于2023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及中期检查的通知2024-04-26
  • 关于开展2023年党建研究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2024-04-26
  • 因公出国(境)团组回国公示2024-04-25
  • 2024年春学期国家助学金新增、调整获助名单公示2024-04-25
  • 关于组织参加江苏省高校美育大讲堂优课评选工作及美育优课预约授课的通知2024-04-24
  • 关于举办我校2024年大学生核心就业能力培训班的通知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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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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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28 2024.04.28
    关于推荐年轻干部参加挂职锻炼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4年年轻干部挂职锻炼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为着力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年轻干部实践锻炼,推动年轻干部跨部门跨条线跨领域交流培养,现就推荐参加苏州市2024年年轻干部挂职锻炼人选工作通知如下。一、推荐对象1.符合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政治素质过硬,大局意识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悟性好,学习能力和岗位适应性强,事业心、责任心强,到任后能迅速发挥作用。3.重点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亟需多岗位、复合型培养历练的优秀年轻干部。正科级干部(含相当)一般为1983年1月以后出生,优先考虑“85后”;副科级干部(不含职级公务员)一般为1988年1月以后出生,优先考虑“90后”;科职以下干部一般为1993年1月以后出生,优先考虑“95后”选调生、定岗特选人才等(不含试用期或基层锻炼期未满人员)。4.注重选派一定数量的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党外干部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二、挂职锻炼项目分为双向挂职、组团挂职、专项挂职3大类,各类计划的主要职责、岗位安排、人选要求等材
  • 2024.04.28 2024.04.28
    关于开展首批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校内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4〕43号各有关单位、各学院: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委教函〔2024〕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校内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10-15名,申报基本条件:(一)主持人所在高校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建设成效明显。已开展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建设,落实辅导员职务职级双线晋升政策,有力推动辅导员队伍内涵发展。(二)主持人及团队成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品行端正、师德高尚,关爱学生、乐于奉献,师生认可度高。(三)主持人须为全省高校在职在岗专职辅导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正科级及以上职务(专科层次高校可放宽至副科级),累计从事辅导员工作5年以上且有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意愿,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
  • 2024.04.28 2024.04.28
    关于开展2023年度最佳党日活动优胜奖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党委: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提升党的组织生活质量,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最佳党日活动优胜奖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面向2023年度院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开展的党日活动,要求聚焦党建、主题突出、形式新颖、富有实效,党员参与率超过95%,对本单位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工作有积极推动作用,有较高的学习借鉴意义。二、申报名额各党委推荐1—2项由党委或基层党支部所开展的最佳党日活动。三、材料要求填写《苏州城市学院最佳党日活动优胜奖申报简况表》(见附件);形成2500字左右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活动主题与设计思路,活动组织实施过程,活动特色及主要成效。四、有关要求1.各党委应高度重视,要在认真研究、广泛动员、积极组织自评的基础上,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按要求进行材料申报。学校党委将组织评审小组评选出若干校级最佳党日活动优胜奖,并在公示无异议后择优推荐参加全省高校“最佳党日活动”优胜奖评选。2.申报材料文字应
  • 2024.04.28 2024.04.28
    关于组织申报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度党建研究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党委: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着力破解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学校党建和中心工作融合互促,经研究决定,学校党委组织开展2024年度党建研究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题指南(一)重点项目1.“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机制与实践探索2.应用型高校党建与业务“双融双促”工作机制研究3.新时代地方性高校党建示范创建研究4.党建引领下“校企地”党建联建机制研究5.新时代高校“双创”标杆院系、样板党支部创建方案及其实施对策研究(二)一般项目1.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研究2.“大党建”工作格局构建及其政治功能发挥研究3.应用型高校党员在学校高质量发展中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环境营造研究4.高校基层党组织在高质量育人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有效发挥路径研究5.“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6.新时代党校政治功能发挥路径研究7.高知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困境与对策研究8.党课感染力提升对策研究9.“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中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及其发挥对
  • 2024.04.26 2024.04.26
    关于组织参与“关工委主题教育读书征文写作指导”系列讲座的通知
    学字〔2024〕42号各学院: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主题教育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学字〔2024〕26号),为进一步做好主题教育读书征文培育工作,提升学生征文写作能力与水平,提高学校征文质量,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举办“关工委主题教育读书征文写作指导”系列讲座。现将讲座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与对象有意向参与读书征文活动的学生及指导老师二、讲座安排1.讲座主题:《怎样写好读书征文》时间:2024年4月29日16:15地点:1-108主讲人:陈丽军陈丽军,华东师大文艺学博士,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访问学者。曾任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图书编辑,现为苏州城市学院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教师。中国茅盾研究会会员、苏州作家协会会员。研究方向为中国当代文学批评、文学与传媒。主持江苏省高校哲社一般项目一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项、上海市社科基金一项。出版散文集一部,参编著作三部,在《湖北社会科学》《绍兴文理学院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2.讲座主题:《如何写好主题征文》时间:2024年5月9日16:30地点:综合楼122主讲人:邓会敏邓会敏,马克思主义学院副
  • 2024.04.26 2024.04.26
    苏州城市学院主任(处长)学生助理招聘结果公示
    学字〔2024〕41号经公开招聘、个人申请、材料审核、综合面试等环节,拟聘用张蔓秋等16名学生为新一届苏州城市学院主任(处长)学生助理,具体名单如下:班级学号姓名21城管2100431059张蔓秋21法学22100401112官友梅21服装设计2100448024郭思敏21国贸2100420044苏筱莹21计算机2100404034郭佩21能源材料2100434030孙李娜21人力1917421052李建林21人力2100421039覃远繁21物联网(中外合作)12100494047沈子墨21物联网(中外合作)12100494085顾一存21心理2100424001杨洋21英语(联培班)2100493007朱旻萱21英语(联培班)2100493022赵秋池21英语(联培班)2100493026万家琳23国贸(W)2304252004余沁甜23国贸(W)2304252006朱丽娜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4年4月26日
  • 2024.04.26 2024.04.26
    第10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第10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4月29日——5月5日)日期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参加人4.29(周一)上午9:00综合楼大会议室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二)芮国强全校中层以上干部下午2:00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一)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下午6:30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二)4.30(周二)上午9:00综合楼大会议室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三)芮国强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下午2:00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四)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4年4月26日
  • 2024.04.26 2024.04.26
    2024年江苏省高校图工委教改研究课题拟推荐项目公示
    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高校图工委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图书馆(档案馆)组织了2024年江苏省高校图工委教改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共收到项目申请1项。申报通知规定,我校限报2项。经研究,拟推荐《AI赋能高校未来学习中心服务模式研究》项目申报2024年江苏省高校图工委教改研究课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图书馆(档案馆)反映(电话:0512-66550159,邮箱:xuj@szcu.edu.cn)。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图书馆(档案馆)2024年4月26日
  • 2024.04.26 2024.04.26
    关于2023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及中期检查的通知
    教字〔2024〕64号各学院、各班级及项目负责人:根据《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6]137号),学校决定于2024年5月开展2023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期满项目结项验收以及重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验收对象结项验收:2023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一年期项目(附件1)中期检查:2023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两年期项目(附件2)二、结项验收成果要求1.在项目周期内公开发表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1篇论文视为合格;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2篇论文或1篇核心期刊论文(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为准)视为优秀。2.在项目周期内获得授权专利。授权的外观设计类专利视同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论文;发明类专利、实用新型类专利、软件著作权视同核心期刊论文。三、中期检查要求由各学院对重点项目进行检查,了解相关项目的研究或实施进展情况,目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是否科学合理,团队成员的合作情况与收获以及下一步实施计划。形式可采用审阅中期检查书面报告、咨
  • 2024.04.26 2024.04.26
    关于开展2023年党建研究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党委,各项目负责人: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党建研究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苏城院委组〔2022〕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党建研究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工作通知如下:一、结项要求1.应结项的党建研究校级科研项目(附件1)为2023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可结项的重点项目,以及2022年立项的重点项目及未结项的一般项目。2.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苏州城市学院党建研究校级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附件2)一式两份,并提供项目最终成果。项目最终成果应是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成果形式。拟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结项时须提供成果被有关单位决策时采纳的具印佐证材料。3.确因研究内容所需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项的,须提出书面申请(附件3),经党委组织部批准后,方可延期结项。二、材料报送请各项目负责人于6月7日(周五)前,将结项申请书和项目成果,经所在党委审批后,报送党委组织部(综合楼231室),并将以上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szcuys@szcu.edu.cn。联系人:杨帅,联系电话:66510521。三、结项评审党委组织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照项目研究目标、任务和预期成果,结合结项申请书和项目成果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拨付剩余
  • 2024.04.25 2024.04.25
    因公出国(境)团组回国公示
    外字〔2024〕13号应新加坡、马来西亚友好大学邀请,苏州城市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赵志宏(团长)一行5人于2024年4月14日至4月21日赴新加坡管理发展学院、新加坡美国高等教育学院、新加坡贝尔斯高等学院、马来西亚理科大学、马来西亚国立大学、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等单位进行校际交流访问,共在国(境)外停留8天,批件文号为苏政外出〔2024〕E0032号,各项出国审批、签证手续均符合因公临时出国管理的相关规定。该团组在外期间严守外事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访成果显著。赵志宏等5人已于2024年4月21日按时入境归国。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现就赵志宏等5人此次出访回国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梅老师联系电话:0512-65588816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2024年4月25日
  • 2024.04.25 2024.04.25
    2024年春学期国家助学金新增、调整获助名单公示
    学字〔2024〕40号各学院: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助〔2021〕1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以及我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复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我校75名同学拟新增获得2024年春学期国家助学金,其中11名同学拟新增获得退役学生国家助学金,64名同学拟获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4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学拟上调国家助学金等级。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广大师生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联系人:聂老师,联系电话:66554318,邮箱:nxy@szcu.edu.cn。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审核(2023-2024学年春学期).xlsx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4年4月25日
  • 2024.04.24 2024.04.24
    关于组织参加江苏省高校美育大讲堂优课评选工作及美育优课预约授课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高校美育大讲堂优课评选及预约授课的通知》(苏教办体艺函〔2024〕6号)的要求,现开展校内推荐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申报名额各学院可择优推荐1门课程参加校内遴选。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拥有丰富的美育普及教育教学经验,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曾开设过美育讲堂、讲座、论坛等。(二)讲授内容从美育普及教育的角度出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坚定文化自信,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鼓励学科融合,实现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的功能。(三)每个优课应独立成篇,完整讲述知识点内容。(四)授课教师一旦入选,愿意每年为省内高校提供不低于3场现场讲堂。三、材料提交(一)申报者经所在教学单位同意后,于5月17日前将下列申报材料的电子档发送至ycyuan@szcu.edu.cn,邮件主题和材料文件名为“美育大讲堂+申报者姓名”:1.《江苏省高校美育大讲堂优课申报表》(附件1);2.10分钟说课视频的文字稿:2000字左右,含课程概述、教学设计思路、教
  • 2024.04.24 2024.04.24
    关于举办我校2024年大学生核心就业能力培训班的通知
    各学院: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的要求,切实帮助我校大学生提升核心就业能力,学校将举办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大学生核心就业能力培训班。现将开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工作1.报名对象2025届家庭经济困难(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等)、就业能力困难或有培训需求的学生,适当放宽到2026届毕业生。2.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4月29日。3.报名流程本次培训班参训人员采取学院集中报送的方式(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后请通知学生加入QQ群“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大学生核心就业能力培训班”(QQ群号:252530648,验证答案:专业+姓名)。参训人数100人左右。各学院培训人数如下:二、培训形式本次培训以线上自主学习测试+线下集中培训形式开展:1.线上自主学习测试学生通过培训平台(http://edu.91job.org.cn/login)自主完成线上学习并进行测试。2.线下集中培训(1)培训时间:2024年5月12日、18日、19日,分上下午,共计六个半天。(2)培训地点:综合楼122。(3)课时安排:24课时。(4)教材使用:《大学生核心就业能力培训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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