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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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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

  • 关于学校网络设备升级调试的通知2024-05-21
  • 关于召开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工作会议的通知2024-05-21
  • 关于举办我校教职工子女入学专场宣讲会的通知2024-05-20
  • 关于组织学生观看“城院之星”风采展示的通知2024-05-20
  • 关于做好省第十四届大学生和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人选风采展评在线观摩工作的通知2024-05-20
  • 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2024-05-20
  • 关于召开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会的通知2024-05-20
  • 第13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2024-05-17
  • 关于第二十一届江苏省高等数学竞赛校内考场考试安排的通知2024-05-17
  • 关于在二级学院(部)中开展党政议事决策制度贯彻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2024-05-17
  • 关于校友返校日暨学生成长成才展示日进出校门的通知2024-05-16
  • 关于赴苏州监狱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2024-05-16
  •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第一届“优秀心理委员”和“十佳心理委员”评选工作的通知2024-05-16
  • 关于申报苏州城市学院国际化品牌项目的通知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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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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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21 2024.05.21
    关于学校网络设备升级调试的通知
    各校园网用户: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定于5月22日(周三)21:00对部分网络设备进行升级维护,届时学校网络会暂时中断。期间如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2024年5月21日
  • 2024.05.21 2024.05.21
    关于召开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工作会议的通知
    教字〔2024〕83号各相关部门:学校定于2024年5月22日(周三)召开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5月22日上午8:30二、地点:综合楼208三、参会对象: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党委保卫处(保卫处)、纪委办公室部门相关工作负责人、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招生专业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教务处王凤,联系电话:0512-66550217。特此通知。教务处2024年5月21日
  • 2024.05.20 2024.05.20
    关于举办我校教职工子女入学专场宣讲会的通知
    人字〔2024〕26号全校各单位:为帮助我校教职工解决子女入学问题,进一步了解相关入学政策,提前在子女升学的关键期做好入学准备工作,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联合工会秉承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的方针,为教职工子女各阶段的成长需求搭建平台,解决教职工后顾之忧,从而推进学校更高质量发展。现邀请西交利物浦大学附属学校来我校开展专场招生宣讲会,欢迎踊跃参会。一、宣讲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16:00-17:00二、宣讲地点:综合楼122三、主讲人:陈雯艳、张琛学校介绍:西交利物浦大学附属学校秉承国际化、特色化、精品化的办学理念,在西交利物浦大学的引领下打造出属于自己的多元化课程体系。独具特色的校本课程以学校环境为载体,体验式的课程活动培养孩子的创新精神及实践能力,打造人才成长培养链。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会2024年5月20日
  • 2024.05.20 2024.05.20
    关于组织学生观看“城院之星”风采展示的通知
    学字〔2024〕56号各学院:根据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城院之星”评选结果,共80名同学获评“城院之星”,涵盖管理之星、学习之星、科创之星、志愿之星、实践之星、文体之星、励志之星。为进一步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决定组织学生观看“城院之星”风采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对象全体2023级学生二、活动内容请各二级学院利用晚自习时间有序组织学生观看“城院之星”风采展示板。具体时间安排如下:序号学院观看时间1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5月21日2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5月23日3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5月26日4设计与艺术学院5月27日5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5月28日6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5月30日7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6月2日三、活动地点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四、活动要求请各学院于活动结束后报送2-3张学生观看照片,6月4日中午12:00前将照片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1476530178@qq.com。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4年5月20日
  • 2024.05.20 2024.05.20
    关于做好省第十四届大学生和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人选风采展评在线观摩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4〕55号各学院:根据《关于提示做好省第十四届大学生和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人选风采展评在线观摩组织工作的通知》要求,年度人物提名人选风采展评将于近期举行。为充分发挥身边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观摩时间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人选风采展评时间为5月24日(星期五),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人选风采展评时间为5月25日(星期六)。两天的风采展评均分为上、下午两场进行,上午场次9:00-12:00,下午场次14:00-17:00。二、观摩地点尊师楼心理团辅室三、观摩方式各学院选派2名辅导员代表及3名学生代表,至观摩地点集体观摩学习,并由1名负责人员加入QQ工作群(群号:733541850)。四、相关要求请观摩人员提前10分钟至观摩地点进行签到,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相关学院请及时调换更新。特此通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4年5月20日
  • 2024.05.20 2024.05.20
    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4〕54号各学院:根据上级兵役机关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4年秋季征兵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苏州城市学院在籍在校学生2024届毕业生二、报名系统开放时间男兵:即日起至2024年8月10日18时(如从学校所在地应征,请于2024年6月15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女兵: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24时三、征集条件1.年龄条件:(1)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2)女兵: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1)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2)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3)体
  • 2024.05.20 2024.05.20
    关于召开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我校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特召开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2024年5月21日(周二)下午2:00二、地点:综合楼大会议室三、参会对象:1.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团学工作负责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招生就业处负责通知;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由学院团学工作负责人通知,请于5月20日(周一)17:00前将参会回执(见通知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zcujy@szcu.edu.cn,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向招生就业处徐晓玲请假报备。联系人:徐晓玲,联系电话:0512-66555356。特此通知。附件:参会回执.xlsx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招生就业处2024年5月20日
  • 2024.05.17 2024.05.17
    第13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第13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5月20日——5月26日)日期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参加人5.22(周三)下午2:30综合楼大会议室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会芮国强赵志宏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团学工作负责人5.23(周四)下午1:30苏州监狱警示教育李萍校领导班子成员、副处级及以上干部5.24(周五)下午综合楼大会议室统战工作会议暨侨联成立揭牌仪式芮国强另行通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4年5月17日
  • 2024.05.17 2024.05.17
    关于第二十一届江苏省高等数学竞赛校内考场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班级及全体同学: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高等教育有关会议精神,根据《关于举办江苏省高等学校第二十一届高等数学竞赛的通知》要求,竞赛将在本校举办。现就竞赛安排通知如下:1.竞赛时间: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2.竞赛方式:闭卷笔试形式进行。3.考试要求:(1)考生需要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等待监考老师核对身份,考生将与考试无关的东西(考生必须关闭手机)集中存放指定处。离考试结束不足15分钟时,学生必须留在原位,等考试结束,监考教师宣布离场方可退出考场。学生已构成违纪或作弊的立即终止考试。(2)监考人员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预先一次性发放草稿纸,考试期间不补发。试卷应在考试开始前10分钟当场拆封,考试开始前5分钟分发试卷。(3)考试过程中,如有考生上厕所,应该有一名老师伴行,原则上考场内不得有两名学生同时未交卷离场;离考试结束不足15分钟时,考生必须留在原位,等考试结束,监考教师宣布离场方可退出考场。4.考场安排:详见附件。如有问题,请咨询赵老师,联系电话:66559724。特此通知。附件:考场安排.xlsx教务处基础教学部2024年5月17日
  • 2024.05.17 2024.05.17
    关于在二级学院(部)中开展党政议事决策制度贯彻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党委:为进一步提升学校二级党委党政议事决策质量水平,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作用发挥,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全省高校院(系)党政议事决策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苏委教函〔2024〕10号)精神,对照《关于印发〈苏州城市学院学院(部)集体议事决策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城院委〔2023〕1号)要求,现决定在二级学院(部)党委中开展党政议事决策制度(集体议事决策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一、检查范围学校各二级学院(部)党委。二、检查内容(一)集体议事决策制度贯彻情况。重点检查相关条件基本具备的党委是否结合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委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教党〔2020〕51号)精神,推动制定和探索落实本单位党委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制度;各党委是否认真学习、深入把握《苏州城市学院学院(部)集体议事决策暂行办法》(苏城院委〔2023〕1号)的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并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明确议事决策范围边界、细化议事决策内容。(二)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会议召开频次
  • 2024.05.16 2024.05.16
    关于校友返校日暨学生成长成才展示日进出校门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根据学校安排,将于5月18日举办校友返校日暨学生成长成才展示日活动。因当天我校承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口语考试,为确保校内交通有序、大门通行顺畅,现就当天有关人员、车辆进出校园管理事项通知如下:1.教职工车辆统一从2号北门进校,优先停放于综合楼地下停车库,其次停放于9号宿舍楼东侧停车场,15号宿舍楼东侧、南侧停车场,请勿停放于春华路、至善路以南地面区域。2.参加活动的家长车辆统一停放于学生活动中心临时停车场。3.参加活动的校友鼓励绿色出行,刷身份证或出示短信凭证进校。4.参加会计考试及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考生步行从南校门、主校门2号北门进校,出示准考证、身份证进校。所有进校人员、车辆,服从校园交通管理。特此通知。党委保卫部(保卫处)2024年5月16日
  • 2024.05.16 2024.05.16
    关于赴苏州监狱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学校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现定于5月23日(星期四)下午组织全体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前往苏州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2024年5月23日(周四)下午1:30二、地点学校综合楼文正广场集中乘车,前往苏州监狱三、参与人员1.校领导班子成员;2.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四、其他事项1.参观过程中请不要拍照,请不要在微信、微博、小红书等网络平台发布相关情况,包括定位;2.校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通知,其他人员由纪委办公室负责通知;3.请参与人员安排好工作,提前十分钟到达乘车点集合上车。如有特殊原因请假者请于5月21日16:00前报纪委办公室,联系人:马滢,联系电话:66554542。纪委办公室2024年5月16日
  • 2024.05.16 2024.05.16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第一届“优秀心理委员”和“十佳心理委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4〕53号各学院:为深入贯彻实施《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首个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推进《苏州城市学院“润心”行动实施方案》走深走实,强化心理朋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城市学院第一届“优秀心理委员”和“十佳心理委员”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时间2024年5月二、评选对象2021级—2023级班级心理委员、“一站式”二级心理工作站学生干部三、评选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没有挂科补考情况。3.行为学分总分不低于85分(一年级学生不低于82分)。4.积极参加心理专题培训,配合完成学院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5.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协助班主任、辅导员完成心理健康相关工作。6.个人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热爱心理工作。四、评选流程1.学生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1,提交至学院心理辅导员。2.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按照学院分配名额(
  • 2024.05.16 2024.05.16
    关于申报苏州城市学院国际化品牌项目的通知
    外字〔2024〕16号各学院(部):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国际化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国际学术合作平台建立,提升我校国际化办学层次和水平,现启动我校国际化品牌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项目旨在引导支持我校优势特色学科和专业开展国际化工作,推动教学科研人员参与国际合作交流,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二、项目内容1.国际化人才培养品牌专业2.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3.外国专家工作室三、项目时间和经费1.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项目评选、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并提供一定经费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国际化建设以及其他合理支出。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后期经费资助。2.经费拨付方式:项目立项后拨付资助经费5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50%。四、申报要求1.国际化人才培养品牌专业须有一定的相关专业建设基础,如入选国家级或省一流专业建设点、省“十四五”重点学科、省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立项建设点、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项目、产业学院、重点学科等校级(含)以上相关本科专业、学科建设项目。2.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为与国外高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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