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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
2024-04-15
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期名师公开课活动的通知
2024-04-15
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城院之星”名单公示
2024-04-15
关于召开2024年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工作会议的通知
2024-04-12
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电子设计与开发竞赛的通知
2024-04-12
第8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2024-04-12
关于开展2024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2024-04-12
关于2024年暑期香港大学传媒与艺术课程报名的通知
2024-04-12
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规划教材的通知(第一批)
2024-04-12
关于申报2024年度纪检监察研究课题并对2023年度纪检监察研究课题结题的通知
2024-04-12
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协同监督工作的通知
2024-04-12
关于开展大学生就业先进典型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
2024-04-12
关于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结束工作的通知
2024-04-11
关于组织江苏省第二届大学生读书文化节每周经典导读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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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2024.04.15
关于做好近期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按照学校有关安排,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为做好学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宣传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宣传工作”),确保招生宣传工作顺利开展,现就近期学校招生宣传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拓展招生宣传形式学校招生宣传工作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建立校内外人员协同参与宣传的工作模式,形成“职能部门牵头、二级学院(部)分区负责、机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基本工作构架,构建多维度、多层级、立体化的宣传工作体系。招生就业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招生宣传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各学院(部)细化招生宣传方案,负责所承担地区招生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总结等工作,与所承担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及重点中学开展多样宣传活动,建立良好关系,主要生源中学名单见附件1。二、报送招生宣传材料(一)基本要求招生宣传材料以文字、图片、视频、数据等形式呈现,需体现学院(部)特色、成果和优势等,同时力求表述客观精确。各学院(部)安排专人负责报送工作,保障材料质量。(二)材料要求1.文字材料突出学院(部)办学实力及专业特色,语言凝练,请各学院(部)下载《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招生宣传材料-学院(部)简介》(附件2),结合实际情况填写。2.图片
2024.04.15
2024.04.15
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期名师公开课活动的通知
教字〔2024〕53号各学院(部):为充分发挥我校教学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教师间教学经验的交流,教务处特组织我校教学名师培育对象开展系列公开课活动。现将本年度第一期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活动对象本次活动面向全体教师,尤其鼓励各学院(部)青年教师,特别是近三年新入职教师。二、示范教师本期公开课主讲教师为我校2023年教学名师培育对象。三、活动要求1.此次活动通过示范教师日常课堂教学随堂进行,示范课程、开课时间和地点见附件,参加教学示范公开课活动的教师可任意选择课程进行观摩。2.请拟观摩教师提前10分钟到达相应教室,关闭手机,做好笔记,不迟到,不早退,不影响正常课堂秩序。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联系人:李楠,联系电话:0512-66558062。欢迎广大教师积极参加!附件1:2024年第一期名师公开课课程情况一览表.xls教务处2024年4月15日
2024.04.15
2024.04.15
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城院之星”名单公示
学字〔2024〕33号各学院: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城院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学字〔2024〕24号),经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初选、学校复选,现将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城院之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5日-4月17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6550131,邮箱:1476530178@qq.com。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城院之星”名单公示.xlsx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4年4月15日
2024.04.12
2024.04.12
关于召开2024年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工作会议的通知
教字〔2024〕52号各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成员单位: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制定我校本科专业发展规划(2024-2026年)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各学院提交的专业动态调整计划表,学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决定召开2024年专业动态调整论证会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4月17日(周三)下午2:00地点:国际合作交流处206会议室二、参会人员(一)苏州城市学院本科专业设置委员会成员;(二)拟新增专业、恢复招生专业、暂停招生专业、创新人才实验班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三、汇报内容(一)新增专业1.拟新增专业的社会需求及就业前景(包含该专业省内开设情况);2.拟增设专业的专业负责人及师资、办学条件准备情况;3.拟增设专业未来三年发展规划及相关举措;(二)恢复招生专业1.拟恢复招生的必要性;2.拟恢复招生专业现有基础(师资、教学条件)(三)拟停招/撤销专业1.拟停招的背景/缘由;2.拟停招专业现有师资和学生安排预案;(四)创新实验班1.前期建设基础;2.设置的可行性;3.实验
2024.04.12
2024.04.12
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电子设计与开发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各班级:为提升学生工程实践素质、提高学生针对实际问题进行电子设计制作的能力,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同时为2024年江苏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做好推荐,特面向我校理工科学生举办第九届电子设计与开发竞赛。一、大赛主题科技实践,创新突破二、参赛对象全校理工科学生三、报名时间2024年04月17日20:00截止四、报名方式线上报名,3人一组自行组队,扫描下方“在线报名表”二维码完成报名,并加入第九届电子设计与开发竞赛咨询群,进群备注“班级+姓名”。暂未完成组队的同学,先报名、加群,再进行组队。在线报名表QQ咨询群五、竞赛组织主办单位: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苏州市电子学会承办单位: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团学工作办公室协办单位: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学生科技协会六、竞赛安排1.比赛形式初赛3人一组,以电路板的组装及焊接的形式进行,择优进入决赛;决赛以课题设计的形式进行。2.大赛时间安排赛程阶段时间备注初赛4月20日(周六9:00-11:30)机械实验楼实验室决赛4月27日(周六9:00-11:30暂定)机械实验楼实验室答辩及颁奖5月9日(暂定)地点另行通知3.大赛
2024.04.12
2024.04.12
第8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第8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4月15日——4月21日)日期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参加人4.17(周三)下午2:30综合楼大会议室苏州城市学院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代表大会黄涧秋会员代表4.17(周三)下午2:00国际合作交流处206会议室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工作会议高雷委员会成员4.17(周三)下午3:30虚拟仿真实验中心苏州城市学院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揭牌暨“苏城行走的思政课:百名学子讲百点”启动仪式周玉玲网络思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二级学院党委负责人、教师学生代表4.17(周三)下午3:303号教学楼10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理建构与实现路径》讲座芮国强会员代表、人文社科学院师生4.18(周四)下午1:30综合楼301接待室校领导接待日周玉玲来访者(请事先到综合楼310预约登记)4.18(周四)上午9:00综合楼大会议室学生工作例会吴昌政校学生工作会议例定人员4.18(周四)上午9:30国际合作交流处206会议室新文科专业认证报告会暨动员会高雷文科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及骨干教师;公共课负责人及骨干教师4.18(周四)下午3:30综合楼大会议室党的建设与全面从严治
2024.04.12
2024.04.12
关于开展2024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国资字〔2024〕5号全校各机关、二级学院:随着苏州城市学院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新“国资系统”)的上线,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入新阶段。为使各单位、各资产保管人切实履行固定资产使用及保管义务,明晰掌握名下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依据《苏州城市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苏州城市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实施细则》,决定开展2024年全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查基准日和范围本次固定资产清查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清查范围包括学校各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二、清查工作内容本次固定资产清查,主要是核实固定资产的基本信息,确认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状态。(一)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管理系统信息导出各机关、二级学院现有固定资产设备清单,供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进行清查盘点。(二)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对本部门固定资产逐一进行清查盘点。盘点时要做到以账对物和以物对账相结合,做到不漏、不重、不错,对所使用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存放地点等信息进行认真确认,对标签丢失或标签未粘贴的资产进行补贴,对标签粘贴不规范的进行修正。(三)各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人(保管人)
2024.04.12
2024.04.12
关于2024年暑期香港大学传媒与艺术课程报名的通知
外字〔2024〕11号各学院、班级:为拓展学生视野,加强我校与香港高校的联系,经联络、安排,我校拟于2024年暑期推出香港大学传媒与艺术课程定制项目,具体情况如下:一、学校简介香港大学,简称港大(HKU),是香港最早成立的高等教育机构。2024年QS世界排名为世界第26、亚洲第4。港大创校以来一直采用英文教学,现有十一所学院。香港大学作为跨学术领域的综合大学,其以人文、商科、政法、医学见长。二、项目介绍1.概况该项目是香港大学为我校学生定制的暑期课程。由香港大学教授或业界专家讲授专题课程,学生将在香港大学进行多个模块的课堂学习。课程采用案例式全英文教学;课后进行港大校园、知名企业和政府机构参访。2.时间:2024年7月28至8月3日(7天)3.费用:14980元。费用包含:项目申请费、课程学习费、住宿费、香港机场往返大巴接送、行程所列课程及参访大巴接送、景点门票、往返国际机票及境外保险费。费用不含:个人港澳通行证及香港签注申请办理费用餐费、餐费、自由活动的个人消费、行李托运超重费用等其他个人消费。4.名额:40人5.内容:专业课程及参访,详细日程见附件1,实际日程可能有调整,以最终课程
2024.04.12
2024.04.12
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规划教材的通知(第一批)
教字〔2024〕51号各相关学院: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电子信息类学科专业体系、课程教材体系建设,切实服务于我国电子信息类一流专业与一流课程建设需要,推动学科交叉、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电子信息类专业教材体系,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规定,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决定联合清华大学出版社开展“普通高等教育电子信息类专业系列教材”(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规划教材)的建设工作。本系列教材旨在总结各高等学校电子信息类专业的优秀教学改革新成果,规范和引导电子信息类专业的课程内容教学与实践,以一流课程配套教材、国家/省市各级精品课程教材、国家/省市/学校各级立项教材为基础,打造一批适应新时期教学改革发展需要的高水平新形态系列教材,服务电子信息类专业高质量人才培养。为了确保系列教材的科学性、系统性及先进性,本系列教材设立编审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各高校电子信息类院系领导、专业负责人及各级教学名师任编审委员会委员。本系列教材将由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
2024.04.12
2024.04.12
关于申报2024年度纪检监察研究课题并对2023年度纪检监察研究课题结题的通知
各党委: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助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要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纪检监察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并对2023年度纪检监察研究课题验收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4年度纪检监察研究课题申报工作(一)参考选题申报者应立足纪检监察理论研究,特别是学校纪检监察工作中所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力争为纪检监察实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参考选题:1.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研究2.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经验和规律研究3.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建设研究4.专项监督和基层监督的创新发展研究5.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实践与思考6.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研究7.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实践研究8.完善防治腐败滋生蔓延机制的研究9.健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机制的实践与思考10.强化党的纪律建设的研究11.持之以恒净化
2024.04.12
2024.04.12
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协同监督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向善,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4年协同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督对象各院级党委二、监督内容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学校年度重点工作;2.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3.维护安全与稳定;4.作风建设;5.廉政风险防控;6.议事规则落实;7.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8.师德师风建设;9.经费预算(超百万)执行使用;10.重点学科、科研平台与科研项目建设。三、组织方式和时间安排2024年通过两轮协同监督完成年度监督任务,每轮开展时间为3个月左右,每家单位现场监督时间为两周。第1轮(4月至6月):组建2个督查组,对4个院级党委开展监督检查。4个院级党委分别是: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党委。第2轮(10月至12月):组建2—3个督查组,对6个院级党委开展监督检查。6个院级党委分别是:机关党委、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党委、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党委、设计与艺术学院
2024.04.12
2024.04.12
关于开展大学生就业先进典型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毕业班班级: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宣传季活动的通知》(教就业厅函〔2024〕1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梳理毕业生就业情况,树立毕业生就业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职业观,特面向我校毕业班学生开展就业先进典型事迹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2024届毕业生二、征集范围1.基层就业大学生:“基层就业”是指在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以及“经组织选调到基层重点培养的群体”。2.大学生创业人物:创业大学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公司简介、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3.军营大学生战士: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在校或部队期间有优异表现,可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
2024.04.11
2024.04.11
关于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结束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50号各相关学院: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已进入结束阶段,为圆满完成毕业实习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本学期第8周周五(4月19日)毕业实习全部结束,法学专业毕业实习第10周周五(5月3日)结束,请各学院通知相关负责老师及实习学生,文明离开实习单位返回学校。提醒各班主任及时了解学生返校情况,督促学生完成毕业前的其它学习任务。二、材料提交及要求(一)请各学院于第10周(5月5日)前完成实习成绩评定工作。(二)请认真核对审核《毕业实习评语和成绩评定记载表》实习单位是否与“实习单位接收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上报信息相一致,若不相一致,该生将无法取得实习成绩。实习单位公章应为实习单位行政章或其业务部门公章。(三)《毕业实习评语和成绩评定记载表》须放入学生档案,各学院复印存档,原件转交招生就业处。三、成绩评定(一)请提醒专业指导教师以实习教学大纲为依据,根据《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生毕业(生产)实习工作条例》精神,认真做好学生实习成绩综合评定。缺席三分之一以上学生(含病事假),须根据情况补足或重修,否则不能参加考核。(二)专业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后,学院负责核
2024.04.11
2024.04.11
关于组织江苏省第二届大学生读书文化节每周经典导读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49号各学院(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本科高校新文科建设的意见》(苏教高〔2023〕5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二届江苏大学生读书文化节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4〕2号),现组织第二届江苏大学生读书文化节系列活动之“每周经典导读”专家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导读专家要求导读专家基于经典书目或教育部推荐的阅读书目,以10-20分钟导读视频方式进行导读。已导读视频可在“江苏阅读平台”观看(可登录网站查看往期导读作品作参考:https://yuedu.jsmooc.com.cn/classicsReading)。推荐的导读专家需本人同意,同时需具备以下2个条件:1.政治素质过硬,自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2.相关学科专业高水平教授,对经典书目有较深入的研究,热衷推广阅读,具有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围绕经典书目拍摄导读视频。3.所选择书目范围在经典书目或教育部推荐的阅读书目内(参考资料: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推荐大学生必读书目100本https://mp.weixin.qq.com/s/7lLhj7qm4KzoGRGpHEU3Zw),建议结合专家本人学科领域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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