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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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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江苏高校名师名课月月观摩”第十二期线上观摩会的通知
2024-02-23
关于2024年春学期初学校班车安排的通知
2024-02-22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2024-02-21
关于召开“社会调查的理论与实践”交流会的通知
2024-02-20
关于2020级学生申请重新学习考试的通知
2024-02-20
补考通知
2024-02-20
关于申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过程化考核课程的通知
2024-02-20
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苏州城市学院第一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通知
2024-02-19
2024年江苏省教学名师拟推荐人选公示
2024-01-31
2024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拟推荐人选公示
2024-01-31
关于开展第19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1-26
关于召开2023年度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布置会的通知
2024-01-25
关于做好受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通知
2024-01-23
关于学校数据中心数据库停机维护的通知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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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3
2024.02.23
关于组织参加“江苏高校名师名课月月观摩”第十二期线上观摩会的通知
教字﹝2024﹞7号各学院(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促进教学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要求,江苏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研究会持续开展“江苏高校名师名课月月观摩”系列活动,第十二期活动将于2024年2月28日下午在南京邮电大学举行。本次活动由“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和“模拟电子线路A”国家级一流课程负责人、江苏省教学名师、南京邮电大学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柔性电子(未来技术)学院)黄丽亚教授主持,主题为“电子信息创新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活动依托电子科学与技术“双一流”学科,从理论、实践、虚拟仿真和国际化多个角度,围绕电子信息类专业和课程建设展开讨论,探索电子信息类创新人才培养的新路径,为高校工科类专业建设及数字赋能教学改革提供思路和借鉴。活动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网直播,请各学院(部)积极组织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和一线教师线上观摩,共促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时间:2024年2月28日14:30-16:10。直播网址:http://www.jsysy.org.cn/#/live/detail?id=9。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李楠,联系电话:0512-6655806
2024.02.22
2024.02.22
关于2024年春学期初学校班车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新学期即将到来,为保障教学等工作正常进行,2023年2月18日~2月19日学校班车作如下调整:上课(上班)班次:7:45东校区→城院返回班次:17:00城院→东校区自2023年2月20日(第一周周一)起学校班车恢复正常。请大家相互转告。特此通知。基建与后勤管理处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2024.02.21
2024.02.21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6号各学院(部)、有关单位:新学期即将开始,请各学院扎实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好局,起好步,重点抓好教风学风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开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学籍工作(一)报到、注册1.2月25日(星期日)学生到学院指定地点报到,做好课前准备工作。2.2月2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请各学院做好班级开学检查(学生报到、第一天上课等情况)。相关信息以班级为单位于26日11∶00前完成网上填报,具体操作方法如下:登录数字门户,在[办事大厅]-[教务处]-[教务处开学检查]菜单中填报。并[导出报到信息],打印签字交各学院教务秘书处,教务秘书将本学院学生报到、上课情况汇总后,填写“二级学院开学检查表”(附件1),学院盖章后于26日16:00前交综合楼205室韩老师处。(二)毕(结)业生返校申请已毕业但未获得学位的学生(或已结业的学生),如本学期仍在允许学习年限内,可于开学两周内按下表到相关老师处申请办理返校学习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返校学习资格。毕业生类别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毕业生综合楼207(教务处张老师)2月25日-3月8日苏州城市学院毕业生学
2024.02.20
2024.02.20
关于召开“社会调查的理论与实践”交流会的通知
为持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拓宽我校教师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的思路、视野,提高科学研究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特邀请具有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著名专家学者到校指导、交流,具体相关事项如下:一、会议主题:社会调查的理论与实践二、组织单位主办:苏州城市学院承办:马克思主义学院三、会议时间2024年2月24-25日四、会议地点综合楼122室五、参加人员本校教职员工均可报名参加、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师六、会议议程日期时间主题主讲人主讲人简介2月24日上午9:00—11:30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以高质量发展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钱洪明中共苏州市委研究室原副主任、二级调研员下午1:30—3:30如何开展调查研究毛文元苏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党组成员下午3:30—5:30社区调研的理论与方法田丰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院长、教授,社会转型研究中心副主任2月25日上午9:00—11:30从调查到研究:路径与经验范伟达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市场调研中心主任,中国社会学会方法研究会名誉会长七、注意事项1.如愿与会,请提前与承办方
2024.02.20
2024.02.20
关于2020级学生申请重新学习考试的通知
教字﹝2024﹞5号各学院(部):2020级学生、超学制继续学习学生如需在本次开学初的补考、缓考中(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课程)参加自己曾经修读过的,课程的重新学习考试,请登录教务网站,在[考试—毕业班插班考试]菜单中完成插班考试申请,并自行打印准考证,持准考证按时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网上申请开放时间:2024年2月22日—3月4日。每门考试开考前36小时将关闭该门课程的重新学习考试申请。有关网上申请的操作方法见附件1:毕业班网上申请重新学习考试操作指南。友情提示:1.只有2020级和超学制学生可申请,考试成绩以重新学习的方式登记;2.申请课程仅限曾经修读过的课程,且补考安排中有的课程(必修、选修均可);3.重新学习考试不再组织补考,请慎重考虑是否申请。如有疑问请开学后到教务处(综合楼203)咨询。特此通知。附件1:毕业班网上申请重新学习考试操作指南.doc教务处2024年2月20日
2024.02.20
2024.02.20
补考通知
教字﹝2024﹞4号各学院(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的补考安排已在教务网上公布,请相关同学登录文正教务网站在“考试安排”中查询补考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特此通知。教务处2024年2月20日
2024.02.20
2024.02.20
关于申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过程化考核课程的通知
教字﹝2024﹞3号各学院(部):根据《苏州城市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苏城院教〔2024〕7号)文件精神,近期将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过程化考核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重点是专业核心课程可申请开展过程化考核。二、推荐名额每学期各学院(部)可推荐不超过5门课程(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可推荐不超过2门课程)开展过程化考核,如一门课程存在多个平行教学班,可作为一门课程推荐。三、申报程序1.教师填写《苏州城市学院过程化考核课程申请(审定)表》(附件1),并经所在教学单位审定同意方可申报。各学院(部)于2月24日前汇总交至教务处(综合楼205室),同时将电子档及各学院(部)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zhuyu@szcu.edu.cn。(过程化考核课程申请(审定)表电子档请以“过程化考核课程+申请教师姓名”命名)2.教务处联系人:朱煜;联系电话:66557122。四、其他要求1.凡实行过程化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在第一次授课时必须向学生公布课程考核方案,包括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比例等。2.有关过程化考核的
2024.02.19
2024.02.19
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苏州城市学院第一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通知
中国共产党苏州城市学院第一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将于2024年2月25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3年2月25日下午1∶3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多功能厅三、参会人员全体校领导,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全校在职副处职及以上干部(含聘任制),部门临时负责人,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县(区)级及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各民主党派代表、无党派人士代表。四、其他事项1.全体校领导、校党委委员、全校在职副处职及以上干部、部门临时负责人、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通知;校纪委委员由纪委办公室负责通知;县(区)级及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各民主党派代表、无党派人士代表由党委统战部负责通知。2.请参会人员于会议开始前十五分钟入场,按指定位置就座,会议期间关闭携带的通信工具或将其设置静音状态。3.参会党员请规范佩戴党员徽章,其他人员请佩戴校徽。4.特殊原因无法参会需提前请假(联系人:钱嘉琳;联系方式:15190666139)。特此通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4年2月19日
2024.01.31
2024.01.31
2024年江苏省教学名师拟推荐人选公示
人字〔2024〕7号全校各单位:根据《江苏省教学名师支持计划》(苏教规〔2022〕5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3号)相关要求和精神,在本人申请、二级单位推荐基础上,经学校考核小组评审,现将拟推荐人选公示如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许宜申公示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月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与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唐旋老师(邮箱:1015563821@qq.com)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许宜申,男,1979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现任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副主任,主讲《模拟电路》《研究性实践》等课程。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2024年1月31日
2024.01.31
2024.01.31
2024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拟推荐人选公示
人字〔2024〕6号全校各单位: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2号)要求和精神,在个人申报、二级单位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考核小组评审,现将我校拟推荐人选公示如下:一、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李金溪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卢雪梅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马英壮基础教学部:李秋梦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马克思主义学院:杨海华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郑建颖三、优秀教学团队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机电工程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团队(团队带头人:张士强)公示时间: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唐旋老师(邮箱:1015563821@qq.com)反映。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2024年1月31日
2024.01.26
2024.01.26
关于开展第19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为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青年联合会决定开展第19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并适时举办表彰活动。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人选条件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江苏青年五四奖章”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2.紧紧围绕“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踊跃投身“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3.获得过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市级及以上荣誉。投身全国、全省重大工作项目取得较大成果且事迹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条件。4.年龄为14至40周岁(1984年4月30日—2010年4月30日出生)的青年模范人物(含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我校为主要工作地点并在我校工作1年以上的青年教职工)。(二)“江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1.集体成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2.紧紧围绕“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踊跃投身“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在市级及以上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社会认可度高、专业领域评价
2024.01.25
2024.01.25
关于召开2023年度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布置会的通知
人字〔2024〕5号全校各单位:为平稳地做好2023年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布置会议。具体安排如下:一、会议时间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下午1:3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三、参会人员1、各学院(部)主要负责人及综合办公室主任(或相关工作人员)2、各机关、群团、教辅单位综合科科长(或相关工作人员)四、注意事项1、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请提前安排好时间,准时参会。2、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请于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17:00前报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人:谢韫颖;联系电话:66551752。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2024年1月25日
2024.01.23
2024.01.23
关于做好受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通知
学字〔2024〕6号各学院:1月22日5时51分,云南省镇雄县发生山体滑坡已致12人遇难,1月23日2时9分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发生7.1级地震。为了保障我校学生的学习生活,解决现实困难,现就相关临时困难补助工作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因山体滑坡、地震灾害造成人员伤害或经济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学生。二、资助流程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学院初审,审核通过后,在1月26日前将《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angxiaohan@szcu.edu.cn;3.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上报学校,学校审核后,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发放相应的补助金。三、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精准排查。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专项临时困难补助工作,通过大数据、线上家访等渠道摸排掌握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受灾学生信息收集及时、全面、精准。2.落实责任,做好帮扶。各学院要强化排查与帮扶责任,以排查工作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做好沟通帮扶和心理疏导等工作,关心受灾学生实际困难与成长发展诉求,做好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附件:《苏
2024.01.22
2024.01.22
关于学校数据中心数据库停机维护的通知
各校园网用户: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定于1月23日(周二)13:00—22:00对数据中心数据库行停机维护,届时学校部分应用(数字门户、办事大厅、企业微信、一卡通等业务)会暂停使用。期间如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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